土地使用收益贷款与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0:52:51 406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收益贷款是什么

土地使用收益贷款虽然听上去与土地流转收益贷款名字具有相似性,但是实际上目前我国是没有土地使用收益贷款的。这是因为关于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一般都是通过抵押进行贷款,并且耕地是不予登记的。

通常所讲的土地收益包括所有权收益与使用权收益。所有权收益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取得的一种收益,与广义地租的涵义相同。在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的条件下,与所有权收益相对的是土地使用权收益,即指土地收益中归土地使用者占有支配的部分,是土地使用权中使用权利的直接体现,是在土地经营活动中归其占有的土地经济性增值收益。如果将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考虑为土地收益分配的主体,那么在农地非农化或政府征地过程所付出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也是一种土地收益。利用这样的土地使用收益进行贷款,显然目前是没有具体资料的。

二、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什么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借款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权或农村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固作物等的预期收益作为担保或第三方保证人(担保人)的反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贷款人)提出贷款申请,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应当主要用于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什么所有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采取何种流转方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2024-05-16
    324人看过
  • 土地权益转让收入怎么算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目的是什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目的是确保纳税人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保证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均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二、个人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个人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是:增值额×适用税率=(收入-税法允许扣除项目)×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向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三、土地转让税费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
    2023-02-28
    282人看过
  • 土地收益金免缴
    买套房改房,缴了土地出让金,但是拿到手的还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证。本报12月13日房地产版相关报道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杭州市土管局有关部门会同杭州市农税中心、杭州市房改办,经过协调,作出规定,今后房改房成交,买方将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领取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对于缴了土地出让金,拿的却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主,将换发出让土地使用证。从近日开始,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一宗土地签订一个出让合同,由宗地内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的买方与杭州市土地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地内其它各套房屋上市交易时,买方不再签订出让合同,只签收市土管局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通知单》。买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后,视为认定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于房改房土地证按建筑占地分摊土地面积,而大部分房改房土地使用权尚未复核验收,因此,缴纳土地出让金,按房改房交易土
    2023-06-11
    9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收益是否涵盖征地补偿款?
    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根据安置情况而定,不需要安置的村民给予货币补助,有安置单位的安置补助费拨到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个人获得的补偿费不是承包收益。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2023-07-07
    435人看过
  • 流转土地能贷款吗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确权后,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的,可以用其权属证书贷款。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如果想用土地确权证申请抵押贷款的,可以携带土地确权证、个人身份证与其他贷款需要的材料去银行办理。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办理成功,如果权利人不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条件的,不能获得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2024-05-04
    65人看过
  • 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土地征收流程?
    一、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包括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
    2024-01-01
    9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贷款申请流程
    这段内容讲述了申请贷款的一般流程。首先需要提交相应的贷款资料,然后银行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实地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接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合同并进行抵押登记,最后银行会把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一、申请贷款。无论是哪种贷款,首先需要提交相应的贷款资料。二、土地评估。银行会制定专业评估机构,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实地的评估,并且出具评估报告。三、贷款审批。再收到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也会把审核结果,告知借款人。四、办理手续。审核通过后进行签订合同,进行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银行会把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 土 地 使 用 权 贷 款 步 骤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贷款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首先,申请人应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使用权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请人
    2023-09-01
    443人看过
  • 我们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
    1、申请。(1)由抵押人或抵押人将法人单位隶属关系、申请抵押贷款原因、用途、拟贷款金额及抵押土地的情况提出局面申请,抵押双方并进行意向性洽谈。(2)向地籍科提交土地证、房产证或地上物产权证明。双方法人代表证明书、个人身份证明、营业热照等资料。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还要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2、审查。对提交的局面申请和权属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抵押条件的,进行实地勘察,发给《抵押贷款申请表》、《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等材料。3、地价评估。由地价评估中介机构提供地价评估报告,并由县土地管理局核定出让金额。4、签定合同。抵押人持地价评估报告与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包括抵押物清单)、借款合同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5、抵押登记。抵押当事人在合同签定后,共同到地籍科办理抵押登记。对于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经局领导审查同意,在《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同时在土地证内
    2023-03-30
    433人看过
  • 国有土地证的买卖收益
    国有土地证分很多种,不是每一种都可以办理过户。国有土地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国有土地证有哪些重要性?《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
    2023-07-06
    364人看过
  • 村委会能要农户土地流转收益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第5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的,应当退还。”依据这些规定土地流转的双方当事人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共同商定具体的土地流转价款数额,支付时间和方式。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任何一方接受或拒绝双方议定的流转价款。流转的收益表现为不同形式,转包的,是指转包费;出租的,是租金;转让的,是转让费;入股的,是指股份的分红所得。这些收益归承包方所有。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村委会即使做为发包方,也不恩能够收取作为承包方的农户的流转收益,收取了必须退还。
    2023-06-04
    224人看过
  • 限价房土地收益金
    优先购买权
    是的,需要交35%的土地收益金,限价房的话,在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交易,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拥有优先回见权,非同等条件下,按照届时政府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限价商品房差价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两限房需要交土地收益金吗我国的两限房需要依法交纳土地收益金。两限房是政府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5年内只能出售给政府,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政府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回购权,出售时需要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指导价与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缴纳土地收益金。两限房需要交土地收益金吗的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六条?土地使
    2023-03-06
    148人看过
  • 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售土地使用权,那么所得到的收益,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出租金的一些金额收益。当然使用土地的人,他可以得到土地的使用权。二、法律适用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缴纳如何计算?1、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征收契税的计税依据问题、契税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为成交价格。实施细则第九条称: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因此,土地出让缴纳契税的依据应为市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与受让人取得土地的交易价款的总和。纳税人即土地受让人应纳契税=(土地出让金总额土地交易价款总额)×4%。若土地交易价低于成都市的基准地价,则按基准地价计税。2、关于划拨土地转让如何征收契税问题,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若是由受让方办
    2023-06-03
    268人看过
  • 市土地出让金收益分配使用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出让金收益的分配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安徽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实施办法》(财综字[1995]第326号)和《合肥市土地储备出让资金管理办法》(合政[2002]5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出让金全额上缴财政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宗地每月向财政部门填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清算单”,财政部门对土地储备中心用于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成本性支出(包括土地收购、征用补偿费及贷款利息等相关费用),每月按土地出让后全额收缴资金的50%进行预拨。第三条国土资源部门每月3日向财政部门报送正常经费报表和土地收购、供应情况报表,按宗地同财政部门进行结算,财政部门在清算结束10日内及时将宗地预拨资金和土地收购成本差额拨付给国土资源部门。第四条授权经营的控股公司和划转市辖区管理的市属工业企业
    2023-06-10
    298人看过
  • 能否使用土地证作为贷款担保?
    地证可以贷款。所谓地证贷款也就是地使权抵押贷款。需要注意经县级政府地管理部登记的集体荒地地使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地使权不得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房地产公司融资取得贷款的主要方式之一,开发商通过自有资金获取开发土地的使用权后,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资金,再把这笔资金投入开发建设,通过商品房预售回笼资金,归还贷款。土地证可以变更户主吗一、土地证可以变更户主吗1、土地证可以变更户主。需要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四条
    2023-07-02
    36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收益金和土地使用权收益金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9
      土地收益金和土地出让金的区分,一是土地出让金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金没有对土地使用权做限制;二是土地收益金是土地使用者按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出让金是国家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
    • 土地收益金与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2-06
      个人出租土地也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出租房屋属于应税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费由出租方承担。如果出租方属于免税单位或个人,则土地使用税由承租方承担。除国家用地外,其他通过土地获取收益的行为都会产生相关的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
    • 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2-1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通过出让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获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根据《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第二条,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这些比例应不低于各市、县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 从土地出让金
    • 征收土地款是不是集体收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如果土地尚未承包给村民,就属于村集体收益;如果已经承包给村民,80%就属于村民。
    • 土地征收补偿款和土地收益的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3
      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其实质是对土地收益的补偿。土地收益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占有、经营土地而获得的经济利益。国家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对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失去土地后所损失的土地收益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是征地费的主要部分。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款。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