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人应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1:13:37 359 人看过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7日发布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人应当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

商标代理是指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商标代理人是指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的工作人员。

根据《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熟悉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商标代理专业知识,并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

办法还规定,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执业;不得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商标代理人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如违反上述规定,商标代理人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对其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变更吗?怎么注销?

商标代理机构需要注销其营业登记的,应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其同意与他人签订转委托协议。商标代理机构注销营业登记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结算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两份):1、结算申请书(写明申请事项、开户银行、账号、收款人、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登记部门印章)、代理组织已上报商标局业务的清单、证明经办人有权办理结算手续的证件。申请结算的,拖欠规费的应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我局经清算完结后予以退回

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有哪些?

有下列原因:1.使用了《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注册为商标的标志。2.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近似或易引起公众混淆的商标。3.没有找到专业的商标代理人,企业找到的商标代理人专业知识有限或在利益的驱使下罔顾委托人权益接受委托4.商标与县级行政区划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人名相同或者近似。5.商标与驰名商标文字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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