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7:32:20 479 人看过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吗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实际上,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诉讼费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二、诉讼费的交纳范围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需要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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