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0:53:18 113 人看过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也就是如果婚前个人所进行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

1、共同债务的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有就是非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界限并不是特别的明确,通常状况之下,如果是属于双方当事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用于家庭支出方面的债务的话,应当是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非法债务有夫妻共同共同承担吗
    非法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非法债务因为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不需要偿还,且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一、夫妻双方债务如何离婚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可以知道,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夫妻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即双方约定其中一方偿还债务等约定。对于共同财产不足予清偿的,且协议清偿不能的,需要法院进行判决。二、如果婚前债务离婚无能力偿还怎么办当事人在离婚后无能力偿还婚前债务的,可以先判断是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三、债务人欠债逃跑怎么办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
    2023-06-28
    484人看过
  •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是什么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家庭日常开支所需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共同签名或者经夫或妻一方事后追认对共同债务予以追认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如下: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
    2023-05-06
    55人看过
  • 确认夫妻债务的依据
    认定夫妻债务如下: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产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有两个特点:1、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履行法定义务。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承担的债务。夫妻债务如何承担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1)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2)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2、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
    2023-07-11
    487人看过
  •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1、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的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2、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
    2023-04-20
    381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法是什么呢
    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人自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老公在外借钱,老婆完全不知情怎么办老公在外借钱老婆不知情的,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属于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个人财产偿还,女方不承担偿还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
    2023-03-07
    139人看过
  • 夫妻债务的共同行为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表现如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信用卡欠款,会连累家人吗?信用卡欠款不会连累家人。债务的具体情形是: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离婚有欠款夫妻怎么承担离婚的债务承担具体如下: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023-06-28
    251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合同还是法律文件?
    夫妻共债共签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医院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
    2023-07-03
    476人看过
  • 夫妻债务的内涵是什么?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认定夫妻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夫妻债务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下列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
    2023-07-24
    221人看过
  •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法律问题
    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明确债务性质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或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债权人申请执行的依据通常是法院生效判决书、仲裁庭作出的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者具有直接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等。如果执行依据明确为夫妻个人债务的,则应执行夫妻一方(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不得执行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债权人的申请执行依据明确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也不得机械得按共有债务处置,需就执行依据对夫妻双方是否具有即判力而分别处理:1、如果执行依据,譬如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是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审核,且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审理、辩论和质证等一切法律程序最终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则执行机构可直接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执行夫妻共有财产。2、执行依据虽经过法定审理程序,但夫妻一方并没有参与审理过程、没有自认,也没有质证或反驳的机会,执行依据即便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夫妻一方仍不具有即判力。即便执行机构以此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有权提
    2023-04-22
    111人看过
  • 夫妻忠实义务法律依据
    夫妻忠实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和第一千零四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同时,根据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因此,夫妻应当遵守以上法律规定,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同时尊重家庭成员,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024-01-05
    243人看过
  • 以贷还贷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判断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其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判断。如果确实是为共同生活所承担的贷款,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房屋贷款、共同使用的车辆贷款,或者其他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负的贷款,就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仅用于一方的其他消费,则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一、夫妻一方有必要一起还债吗?夫妻一方是否需要替配偶还债,需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需要替配偶还债;但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夫妻一方不需要替配偶还债。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
    2023-02-12
    243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亮出千万借款2010年6月21日,赵某与妻子杨某因感情不和,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来被裁定准予撤诉结案。赵某于2011年1月20日向法院另案提起离婚诉讼,案件被法院立案受理。离婚案办理过程中,2010年9月17日,黄某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杨某向其分四次共借款380万元未还。黄某向法院举证了杨某4份署名借条。黄某告诉法院,借款地点在广州市海珠区,他把现金装进编织袋直接给杨某,借款没有第三人在场。杨某确认借款属实,对借条无异议。杨某还主动向法庭提供了大量协议、合同及会计账本等,用于证明借款投资到多个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借的债务,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充分证据证实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怎么进行?这笔巨额欠款到底是不是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办案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貌似简单的借贷
    2023-04-21
    39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这里,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而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进行偿还的债务也仅仅是夫妻债务中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在时间上,夫妻共同债务形成的期间一般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一方所负的债务符合条件的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范围上,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
    2023-06-04
    308人看过
  • 债务夫妻共同承担的法律规定
    一、债务夫妻共同承担的法律规定债务夫妻共同承担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二、夫妻离婚债务分割书面协议怎么写夫妻离婚债务分割书面协议应当写明:1.写明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2.写明夫妻债务的范围、债务具体数目等;3.债务怎么偿还,由谁偿还;4.争议解决条款;5.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三、不纳入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不纳入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
    2023-04-25
    24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依据法律是如何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偿还,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等。
    •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有法律依据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3
      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若该债务是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除另有约定外,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5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
    • 法律依据不属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1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 新司法夫妻共同债务解释有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6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签字确认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签字确认,事后经过另一方追认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些债务需要用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要用各自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