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后资产怎么处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时,注册资金处理:1、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包括员工工资,物业费用等)后可以返回在帐的剩余资金。2、注册资金必须在公司注销前取出来并销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对其投入的资产不再拥有财产权和处置权。剩余财产的处理,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的监督。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以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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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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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怎么注销登记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民办非企业注销办理程序: 1.召开理(董)事会会议决议。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注销登记的,应依照章程履行程序,召开理(董)事会议对注销事项进行决议,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董)事审阅、签名。 2.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批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理(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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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办理条件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31、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 2、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 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 7、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天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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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有哪些条件?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41、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 2、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 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 7、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天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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