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来讲法人人格的否认有哪些作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20:33:18 290 人看过

法人人格否认的作用

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原则的要求,实现权利义务对等,公司法中关于资本三原则和公示制度等规则亦是寻求法人成员与法人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而进行的制度安排。“正是这种通过使财产独立化而产生的限制责任效果,构成了设立法人的本质动机。”

对公司来说,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仅是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从而追究滥用法人人格的股东的责任,实现利益补偿;不同于公司被解散或被撤销;对于股东来说,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所追究的责任主体应限于实施滥用行为的股东,而不应扩及其他所有的股东。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实质上是在维系公司独立人格的同时,防止公司债权人交易风险的扩大,以有效平衡股东与债权人两大利益群体的关系。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体现了法律把承认公司人格独立作为一般准则,以维护公司人格独立的社会价值,保证投资人在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基础上大胆进行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实现一般正义或者说是社会正义的价值取向;同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更是体现了经济法所追求的经济效益的原则。

相关内容: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条件

(一)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就是指构成滥用公司法人格之侵权行为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资格问题。一方是公司法人格的滥用者,即公司股东;另一方面是因公司法人格被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适用法人格否认理论的当事人。关于前者,即公司法人格之滥用者,必须明确的是只能是公司股东,而且是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只有这类股东才有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可能性和机会。应当注意的是,应将支配股东与公司董事或经理的身份区别开来。若公司董事或经理以公司高级职员身份滥用公司法人格时,只能以其他法律追究其责任,却不能适用法人格否认理论。若公司高级职员同时亦是公司股东,并以支配股东身份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时,则得适用该理论。

(二)行为要件

该要件强调的是股东必须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格之行为。通过对主体要件的分析,已经明确了唯有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才具有滥用公司法人格的可能,但并非所有具有控制能力的股东均将被剥夺有限责任的利益,而是那些有控制能力并实际滥用了公司法人格从事业务活动的此类股东才将直接承担公司的责任。而那些虽有控制能力但并未参与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业务活动的股东的有限责任仍受法律的保护,其他利害关系人无权直接追索这些股东的责任。

(三)结果要件

是指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必须要给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这其中其实存在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滥用法人格之行为必须给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害;二是滥用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前者的要求是因为法人格否认理论创设的初衷就在于使股东与公司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之间失衡的利益体系恢复平衡,而所谓“利益失衡”乃是指本应保护之利益受到侵害或损失,倘若利益没有遭受损害,则当然无所谓利益体系失衡,也就没有适用该理论之必要。而后者的要求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可以说,并非股东的所有滥用公司法人格行为均将启动该理论的适用,而仅在第三人之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时才可适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有关规定公司实施法人人格否认的依据有哪些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有以下条件:1、前提条件,公司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2、行为条件,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3、危害后果,股东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一、公司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债务股东方怎么赔偿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2023-04-05
    266人看过
  • 为什么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对公司法人人格的永久性的剥夺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致公司债权人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可直接请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公司有限责任变为股东无限责任。任何一种制度皆有其存在的合理限度,超过限度范围制度必然要表现为非法或不合理。一方面,我们要正视人格否认制度所宣示的维护公司独立性之重要功能,另一方面又不能无视其作用限度而放任其无限扩充。因此,限定人格否认制度适用范围至关重要。《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3
    229人看过
  • 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与一人公司
    我国新《公司法》顺应了时代潮流,对一人公司作了规定。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从而使一人公司得以浮出水面,无论自然人还是法人均可以根据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一人公司。由于一人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因此其没有股东会,由唯一股东行使股东会的权利,对于公司法有关多元化股东之间的权利制约与平衡的机制无法适用,但这也是一人公司的优势,它的经营方式与组织方式都可以因此更为灵活。如果一人公司的运营良好,将会极大的推动公司的发展。一人公司的概念和股东资格修改后的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是股东为一人,但它仍然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人格,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将有限责任的适用范围的扩大到了小企业。从20世纪50年代
    2023-08-17
    374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方面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方面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如下:1.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2.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3.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4.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是:1.应当由原告举出盖然性的证据,证明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了损害的结果。2.由被告证明其不存在滥用权利的行为,即证明自己与被控制公司的关系的正当,公司人格不存在形骸化,无虚假出资,公司人事、财务、业务完全独立,公司账目真实、完整,公司的经营状况正常等情况,从而抗辩原告的诉讼主张。三、为什么要设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的人格独立,是当代公司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严格遵循这项制度对发展社会经济具有极大的意义。然而,在现实中的
    2023-06-20
    92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与程序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公司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对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补充。一般来说,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但当公司控股股东滥用其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时,法院将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忽视公司人格的独立性,将其视为与控股股东合一,承担连带责任,从而维护公司法人制度公平正义价值目标的实现。这意味着在公司法人格否认适用法律原则后,本应属于公司或股东的责任应由另一方分担。这无疑会涉及到诉讼中的一些问题,如被告是否具备法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执行中的第三人能否提起异议诉讼,判决的既判力和执行力能否扩大等。本文结合日本的判例和理论,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1、诉讼程序的公正是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条件(一)在日本,1969年2月最高法院审理的第一个公司法人格否认案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案诉讼法提出的问题是,本案判决书表明股东a受判决书约束,根据其与X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应返回
    2023-05-07
    443人看过
  • 新公司法对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的吸收与创新
    文章分析了新公司法对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的吸收与创新,虽然在个别法律关系中,否认股东有限责任的判例早已经在两大法系国家出现,法学理论界也对这些判例进行了诸如“揭开公司面纱”、“直索责任”“法人人格否认”之类的理论归纳。但是我国2005年新修定的公司法直接以成文法的形式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立法形式还是首例。这也是我国新公司法对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的吸收和创新。但是,由于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本身就存在着内容不够确定的弱点,加上成文法的概括性,使得新公司法出现后,很多人对此规定在肯定的同时对其是否会被滥用抱以种种担忧。为此,很多学者撰文探讨其适用条件。但是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我国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来探讨的,这就始终无法绕开法人人格否认理论中那些适用范围、理论逻辑的争论。如前文述,股东有限责任乃现代公司制度法律之
    2023-06-05
    465人看过
  • 确认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
    随着企业竞争力的增强,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公司债权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也日趋严重,使我国本已十分薄弱的社会信用体系更加雪上加霜。于是,确认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被提到公司法修改日程中。那么,何谓公司法人格否认呢?它是指为阻止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责令该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之目标。它主要是针对股东特别是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导致事实上的不公平和利益关系失衡的情况而创设的一种司法救济措施。其实,公司独立人格制度最奇妙之处就在于它割断了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天然联系,使公司债权人在得不到清偿时却不得穿越公司这层面纱或者这堵墙,向其背后的股东索债。法律为什么如此设计公司制度呢,显然是为了解决经济高速发展中筹集巨额资本的问题。当投资者不必为自己一次不谨慎
    2023-06-09
    381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定的法条的理解有哪些
    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2024-04-24
    357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滥用的表现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引进的必要性
    在公司法颁布之初,我国曾掀起了一个成立公司的高潮,公司的数量和规模在短期内大幅增加。应当肯定,通过加速发展公司这一特殊市场组织体,吸纳了大量的资金,加速了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对打破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及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现行公司法立法价值取向定位不准,片面强调公司的营利性,“未能将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的营利目的并重作为公司法的立法基石,从而造成公司法从其生效的那一天起,即隐藏着深深的‘道德生存危机’”①。在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健全,经济处于转型阶段的过程中,公司的股东或公司的经营决策者为牟一己之私利,而置公司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及应遵循的诚信原则于不顾,侵夺公司小股东的利益、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各种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也屡见不鲜。“空壳”公司、“脱壳”经营、“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假法人”、抽逃资金、虚拟股东等现象层出不穷。股东或经营决策者不依照公司
    2023-02-28
    288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一般适用场合
    1.公司人格形骸化所谓公司人格形骸化实质上是指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使公司成为股东的或另一个公司的另一个自我,或成为其代理机构和工具,以至于形成股东即公司,公司即股东的情况。这在一人公司和母子公司表现得最为明显,其基本表征如下:(1)财产混同,一方面表现在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在实际经营上的混同,另一方面表现在公司与股东或一公司与他公司利益一体化上。如子公司以一种“不公平的方式”运作,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利润积累于母公司而损失留存于子公司。这都违背了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则,进而影响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2)业务混同,即一公司完全为另一公司的利益需要为准而进行的交易活动、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使交易方无法分清是公司还是股东的交易行为,从而剥夺了公司的利益机会。(3)组织机构混同,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人员的兼任,无视公司的法律形式不召开股东会议等。(4)人格混同。如子公司一直被视为
    2023-06-13
    135人看过
  •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律比较与适用
    关键词:公司法人格否认资本制度资本不足现代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必须要有足够的资本,为其经营风险提供保障,即“公司的资产必须达到合理的范围”。当公司资产与该公司具体经营运作可能带来的风险明显失衡,亦即公司资本不足时,就有可能导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从资本制度的适用来看,不同法系国家的判定标准不同。大陆法系国家大多实行法定资本制,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不足会导致设立无效或被撤销,因此,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多与其他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结合,以便共同判断是否适用“直索责任”。英美法系国家大多实行授权资本制,公司设立时的最低资本金要求并不严,一般都无明文规定,判断是否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大多根据公司经营的事业要求,考察股东投资是否显著不足。而日本、法国等国实行折衷资本制(又称认可资本制),介于上述两种资本制度之间,在授权资本的基础上,对首次出资数额、授权发行的期限等加以限制,注册资本
    2023-06-09
    499人看过
  • 论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
    所谓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实际上是一种与公司人格制度有关的法律措施和理论,即在承认公司法人人格的前提下,否认公司人格在特定法律关系中的作用,直接寻求公司后援的责任。公司人格否认理论最早是在20世纪初由美国法院确立的。它很快被德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接受和效仿。各国学者和法院对公司人格否认理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改革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制度作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模式,在《公司法》实施过程中得到了肯定和完善。在这种形势下,一大批企业应运而生,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然而,到目前为止,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在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应用。本文对公司人格否认理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1、任何法律制度的产生和确立都有其历史必然性。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也不例外。它萌芽于古罗马奴隶社会,形成于中世纪封建社会的基本观念,但
    2023-05-07
    175人看过
  • 凡尔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案
    【案情】1998年12月26日,某电子公司与吴某签订一份租车协议,约定吴某每日接送电子公司职工上下班,电子公司每月支付租金55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双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无故终止协议,否则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万元,协议履行期限自1999年1月1日起至2001年12月30日止。吴某按约履行,但租金由另一公司凡尔康公司代付。1个月后凡尔康公司开始使用吴某车辆并每月支付租金。至2001年5月,凡尔康公司办公地址搬迁,不再需要接送职工上下班,遂停止租用吴某车辆。吴某为此诉至法院,要求两家公司偿付违约金2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电子公司系凡尔康公司的中方投资者,但是外方投资一直没有到位,电子公司实际上是凡尔康公司的惟一股东。这两家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同在一个地点办公,内部职能机构也互相重合,接送职工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法院经审理认为,凡尔康公司虽然不是签订租车协议的承租人,但其从一开始就代为支付租
    2022-11-27
    348人看过
  • 公司人格瑕疵及“公司人格否认”说的缺陷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合法经济主体的自由竞争并由此推动整个经济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循环、良性运行的主要特征。为了鼓励更多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参与这种经济模式,推动商品、贸易的健康流通,促进资本市场的荣,盘活宏观经济的发展,法律规则设立了公司法人制度:即赋予公司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在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内享有与自然人大致相同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并突出强调投资人只在其投资额范围内负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法人作为独立的行为主体,并以注册资本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制度在保障投资人投资、收益的前提下降低其潜在的投资风险。故一定程度上讲,公司法人制度具有调节风险的阀门作用,投资人可以以有限的资本风险博取无限的经济利益,极大提升了资本持有者的投资信力与热情。但是,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公司法人制度并非必然会按照设计者的意愿来运作,投资人基于对无限度、无节制经济利益的追求,不惜打破游戏规则,即公司法人制度既扮演了奋发进
    2023-06-09
    33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1
      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要件。滥用的主体限于公司股东,而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 (2)、行为要件。存在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 (3)、结果要件。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法官通常认定构成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 (1)、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的情况。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
    • 《公司法》对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作了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主要有三项基本内容: (一)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界限。股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股东行使权利超出上述范围.就构成股东权利滥用。 (二)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规则。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这是法律保护股东有限责任的基本前提。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定的适用条
    • 当事人否认公司的法人格的原因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0
      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人格否认与债权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司法人制度,股东将自己的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将公司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无权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法获得公司内部真实信息,缺乏保护自己的有效手段。合同债权人虽然可以事先通过协议限定公司行为或者设定担保,但会增加交易成本。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使利用公司形式从事经营的投资者,能够通过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预设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利于公司股东的自律行为。公司人格否认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
    • 公司法里有哪些对法人人格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9
      法人人格,是指法人团体或法人在法律上能够独立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资格。 作为法人具有的独立人格,即能以法人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法人自己的独立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资格,这就是法人人格。 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