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产生过失责任合同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09:33:22 316 人看过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附随义务包括哪些义务

(一)前合同义务

当事人在为订立合同而进行谈判的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照顾、通知、告知、保密等义务。违反前合同义务构成缔约过失。

(二)后合同义务

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以后,为了确保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各种义务。如雇用合同终止后,雇员对原单位的保密义务,单位为雇员开具任职证明的义务等。对后合同义务的违反,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合同中的附随义务

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告知、通知、保密等义务。例如: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85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缔约过失构成要件有什么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若当事人违背了其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并破坏了缔约关系,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才有可能承担责任。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会存在赔偿问题,而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指相对人因信赖合同会有效成立却由于合同最终不成立或无效而受到的利益损失,这种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即在缔约阶段因为一方的行为已使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成立或生效。若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信赖,即使已经支付了大量费用,这是因为缔约人自身判断失误造成的,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这里的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在缔约阶段违反了附随义务,并对合同最终不能成立或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负有过错,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且,责任的大小与过错的形式没有任何关系,这是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以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为承担责任的条件,其落脚点在于行为的最终结果,而非行为的本身。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相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是由行为人的缔约过失行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行为造成的。如果这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不能让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这是该责任制度的内在要求。

三、如何认定违反的先合同义务

后果是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又叫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缔约相对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容易造成两种后果:一是因缔约人的过失导致合同不能成立,而且使相对人因此而受到损害,这主要是指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的情况;二是因缔约人的过失导致合同虽然成立了,但属无效合同或应被撤销的合同,从而使相对人受到损害。无论是哪种后果,都要在缔约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缔约过失责任相关文章
  • 房产过户租赁合同有没有效
    一、房产过户租赁合同有没有效房子过户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没有效,直到租赁合同期满。这就是世界上通行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没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没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没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没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有没有效二手房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没有效。买卖双方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买卖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它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三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买卖的手续是: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买卖
    2024-02-09
    226人看过
  • 过了有没有效期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一、过了有没有效期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过了有没有效期的合同不是无效的,只有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过了有没有效期的合同依旧有没有一定的溯及力,对合同中所约定的部分事项依旧有没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没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无权处分合同是否是无效合同无权处分合同不是无效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没有效。如果未经追认的,该合同是无效的,
    2024-02-04
    457人看过
  • 没有过户的房产证写房产合同有效吗
    没有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产证没有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一、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给一方按揭的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因此房屋的所有人对房屋在法律上享有物权,将房屋过户,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将房屋物权的转移,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因此应当由房屋的所有人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物权移转的变更登记。登记使当事人之间的物上法律关系明确,具有权利表彰及宣示功能。在形式主义法制下,登记被采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称为登记要件主义。如不登记,当事人纵订有契约,在法律上仍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登记不仅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而且具有公信力,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事项,纵在实体上存在着由于登记原因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也不得以其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法律上有绝对效力
    2023-06-22
    420人看过
  • 公司合同没有签合同给员工有责任吗
    员工不签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一、工伤赔偿必须要有工伤终止合同才能做证明吗需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也就是所谓的“离职证明”,作用主要是证明你已经和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在你原单位开具的,上面只需要你原单位盖公章即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023-03-12
    169人看过
  • 缔约过失合同能生效吗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合同不能生效。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一、缔约过失责任包括故意吗包括。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以缔约过失责任包括故意。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给缔约相对人所造成的损失而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案例】2016年3月11日,被告李某某以向原告转包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坝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为由,收取了原告张某170000元的工程保证金,并出具了收条,作为担保人被告王某也在收条上签名。原告张某进场后准备施工,工程分包人伏某以该工程已向他人转包为由予以拒绝,为此,给原告造成了施工前期的设备费和人工费损失67855元。综上事实,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由二被告返还
    2023-03-13
    252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和过失责任有什么区别
    1、责任形成条件不同。从责任形成条件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以合同关系的存大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适用于合同订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的情况下。”所以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合同关系是否有效成立。如果存在的是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应适用违约责任,而不必去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可以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2、责任性质不同。从所违反债务的性质和类型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债务,是一种约定义务,其核心为给付义务而缔约过失责任则是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其核心是随义务。由于这两种债务在性质上存在着较明显的差异,因此也成为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之间的一个显著区别。3、责任承担形式不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承担形式,比如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也可以约定定金条款,等等。但由于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
    2023-02-11
    390人看过
  • 没有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是有没有效的合同
    一、没有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是有没有效的合同公证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因此即使没有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符合以下情况的也是有没有效的合同:(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只签字没按手印的合同是否有没有法律效力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因此签字、按手印和盖章有没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当事人无法进行书写时,只按手印的合同也是有没有效的。为避免出现有没有人以“不清楚合同内容就按了手印”或“被迫按手印”等理由想要违约,在有没有条件的情况下
    2024-01-16
    227人看过
  • 房产赠与合同没过户的有效吗
    赠与房屋未过户,但只要赠与合同未被赠与人撤销或被依法撤销的,赠与合同就一直有效。一、赠与合同的终止的情形为赠与合同的终止的情形是: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由赠与人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二、赠与协议公证可以反悔吗?赠与协议公证后一般不允许任意撤销,但是有法定特殊情形的可以撤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2023-03-23
    474人看过
  •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违约责任的异同
    一、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违约责任的异同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2、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是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错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问题;违约责任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3、赔偿范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以求回复到先前的状态;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目的在于达到犹如合同全部履行的状态;在具体的责任形式上,缔约上过失责任表现为单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则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4、损害赔偿的限度不同。基于违约责任而产生的损失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违反合同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所可能造成的损失;在缔约上过失责任中则不存在这样的限制性规定。二、缔约过失责任怎么
    2023-06-04
    366人看过
  • 【缔约过失】合同无效时之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成立后,会因为各种原因归于无效。当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在合同订立时就已存在,并含有当事人过错因素时,缔约上过失责任便有了产生可能。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应对信赖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一)因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当合同因当事人恶意串通违法而无效时,不适用缔约上过失责任,因为法律并不保护其中任何一方。但如合同违法无效是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或胁迫等手段造成或过失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时,则会产生缔约上过失责任,或者合同违法无效是由双方过失造成,则当事人根据自己过失相互对对方负缔约上过失责任。(二)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未被承认而无效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诸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单独订立合同,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而无效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无
    2023-06-09
    435人看过
  • 签了合同还没有生效能够主张违约责任吗
    一、签了合同还没有生效能够主张违约责任吗一般情况下未生效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一方当事人故意阻碍所附生效条件成就。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条件成就之前合同就已经成立,但须待条件成就时才能生效,在条件成就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在此期间之内,虽然法律行为尚未确定生效,但已经成立的附条件合同对于当事人具有的法律拘束力,具体表现为:1、当事人不得单方声明撤回或者撤销。如果在合同成立后,条件成就前,一方当事人单方声明撤回或者撤销,将构成违约。2、对恶意行为的反推效力。当事人设定附条件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该合同获得相关利益,其主观意愿是期待条件能够成就,从而享有合同生效后所带来的利益。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成立后,在条件未成就前,当事人应当负有消极义务不得阻碍所附条件的成就,使该行为所欲实现的法律效果得以实现,以保护当事人正当合理的期待权,均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违反法律、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以作
    2024-01-22
    51人看过
  • 合同生效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1、主张合同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本身能否获得法律确认的效力,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以合同虽然成立但未生效而拒绝履行合同时,主张合同已经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就合同已经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主张合同已经生效的当事人应当就条件已经成就而承担举证责任。2、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合同的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时,如果另一方否认双方合同关系的成立或存在,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就应对合同订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生效的合同也能毁约,主张合同生效的当事人,对于合同生效的事实要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成立的当事人,对于合同订立的事实要承担举证责任。合同本身是否可以获得法律上确认的效力,就是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024-01-24
    173人看过
  • 没有生效的合同能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一、没有生效的合同能不能追究违约责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未生效的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未生效的合同不存在违约责任。除非一方当事人故意阻碍所付生效条件成就。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条件成就之前合同就已经成立,但须待条件成就时才能生效,在条件成就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在此期间之内,虽然法律行为尚未确定生效,但已经成立的附条件合同对于当事人具有的法律拘束力,具体表现为:1、当事人不得单方声明撤回或者撤销。如果在合同成立后,条件成就前,一方当事人单方声明撤回或者撤销,将构成违约。2、对恶意行为的反推效力。当事人设定附条件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该合同获得相关利益,其主观意愿是期待条件能够成就,从而享有合同生效后所带来的利益。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成立后,在条件未成就前,当事人应当负有消极义务不得阻碍所附条件的成就,使该行为所欲实现的法律效果得以实现,以保护当事人正当合理的期待权,均不得为了自己的利
    2024-02-03
    498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和合同无效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违约责任的区别:前者具有法定性,后者具有约定性;前者产生于先合同义务,后者产生于已生效的合同;前者保护信赖利益,后者保护履行利益;前者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后者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导;前者的责任形式是赔偿损失,后者的责任形式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一、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哪些?违约金是预先规定的货币支付,只要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等造成违约,不论违约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要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条件:合同为有效合同;有违约事实;违约方有过错。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前者为法律规定的,后者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还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前者是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由违约人支付给对方一笔金钱以作为对违约行为的惩诫。后者则作为违约方支付给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害的赔偿。二、不当得利和善意取得两者有何区别不当得利和
    2023-03-11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可以约定。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 更多>

    #缔约过失责任
    相关咨询
    • 过失责任被认定为合同没生效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5
      缔约过失责任并不仅仅只是导致合同没生效,也有可能为生效后由于缔约过失导致被变更或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
    • 缔约过失合同未生效有什么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6
      合同未生效时,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可以按照固有利益进行赔偿,也可以按照信赖利益进行赔偿,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不能约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合同成立未生效有违约责任吗,没有生效有责任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5
      生活中大部分的合同成立时即生效,对合同当事人即刻就产生了约束力,但是也有一些合同在成立时并未生效,如附条件的合同、附时间期限的合同等,虽然此时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并未生效,对合同当事人就不产生约束力,故而也不存在违约责任的说法。
    • 合同合同过失,还有缔约责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7
      合同成立后没有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前发生缔约过失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3、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 合同合同没有约定过失责任可以维权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10
      合同有效能主张缔约过失责任。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具有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且行为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的,可以依法主张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