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签订的征地协议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20 16:50:28 140 人看过

村民在征地过程中有知情权,需确保农民知情并通过有效渠道表达意愿。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需订立补偿协议,并在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

光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无效,如果征地用于商业目的,则必须得到村民的同意。征地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知情并通过有效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且在最终的方案中需要体现出村民的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的规定

房屋征收是指国家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或征用,以满足城市建设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房屋征收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包括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征收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实施,并应当依法进行程序。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人给予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房屋征收任务。

然而,在实践中,房屋征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行政机关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拆迁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导致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为规范房屋征收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还出台了《房屋征收条例》,对房屋征收的范围、程序、补偿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房屋征收是城市建设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行政机关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也应当依法进行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征收是城市建设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行政机关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也应当依法进行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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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6日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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