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购买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11:54:42 323 人看过

一、外地人购买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外地人购买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也是需要通过出让等相关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力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权方法进行保护。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

土地使用权确认的确权主体是行政机关合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拥有行政裁决权,对有关土地权属等争议,依法行使裁决权。对行政机关确权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

二、购买土地使用权需要确认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所要确认的权利主体,包括使用权和担保权的权利人。行使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都是以土地使用权归属确定为前提,如若权利归属不清,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将没有依据。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外地人如果要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话也是可以的,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其中一种就是属于出让的方式,但是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土地出让合同。这样的一种合同的签订,主要就是为了固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可以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农村土地
    (1)以家庭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农村大部分土地都已经通过以户为单位承包给了各个农户,农户获得其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但由于其所有权权属于村集体,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农村承包地是禁止私自进行买卖和交易的。但是作为城镇居民,可以通过租赁、转包等土地流转方式获得其土地经营权,然后在农地农用的原则下进行耕种。(2)农村宅基地除了个别试点地区明确放开宅基地流转对象外,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是明令禁止的。(3)农村集体土地这里就包括了机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因为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没有经过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城镇居民是“买”(转让)不到土地的使用权的。虽然在近几年的农村土地改革中,农村土地使用限制放开了不少,但是由于涉及到农民的根本生存问题,各项政策都是以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为前提的,因此在没有具体的政策下来之前,即使部分地区有这种“非法买卖关系”存在,城镇居民也还是不要去农村买地买房为好
    2023-02-26
    15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人什么时候纳土地使用税
    1、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一次。2、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土地使用面积×相应土地等级税额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或“土地划拨通知单”等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实际占用面积超出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对土地管理部门尚不能确认面积的应税土地,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核实计税。一、土地使用税免税范围(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
    2023-03-20
    383人看过
  • 私人怎么买土地使用权
    法律综合知识
    按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2024-05-03
    433人看过
  • 学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
    学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学校可以根据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置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和拍卖三种形式。土地出让为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征税;土地转让是土地使用权拥有者转让土地使用权,按以下税种缴税:1、营业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金额×5%2、城建税:营业税×7%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相应税率5、契税:1%~3%6、所得税:个人转让土地按营业额的2%左右带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转让土地按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一、土地使用权的定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
    2023-03-27
    116人看过
  • 购买土地使用权后怎么样过户?无土地使用权的楼房可以买吗?
    一、购买土地使用权后怎么样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移或用途改变而办理的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
    2023-12-03
    387人看过
  • 购买商铺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
    一、商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因此,个人出租商铺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企业出租商铺同样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二、商品房土地使用税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的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2023-03-29
    499人看过
  • 自然人购买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是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者依照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买卖是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受让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协议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约定比例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协议,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
    2023-04-05
    59人看过
  • 购房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一、购房土地使用证是什么购房土地使用证其实是属于土地使用证的一种,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按照所有权进行分类,土地使用证又分为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指的是,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指的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购房土地使用证实际上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购房土地使用证应该怎么办理1、申请人需要准备好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的材料,其中,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需要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等资料,然后去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申请;2、国土资源局受理申请后,再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3、审核无误
    2023-04-18
    434人看过
  • 购买土地使用权后怎么样过户?
    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
    2023-03-28
    85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后业主是土地使用权人吗
    购买商品房后业主是土地使用权人,开发商当初在卖房子的时候,房子的价格就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
    2023-06-26
    10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年限期限有什么规定土地使用权应有什么年限
    土地使用权要求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需要办理续期手续。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
    2023-08-07
    429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终止,有何规定
    土地使用权终止,是指因法律规定的原因致使受让人丧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四种原因:1、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3、因逾期开发而被无偿收回。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4、土地灭失。
    2023-05-06
    89人看过
  •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违法吗
    一、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违法吗不违法,根据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但同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国有土地有国有出让地和国有划拨地两种。2、国有划拨地使用权是不能上市自由转让。3、国有出让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上市自由转让。想提醒一下:我国土地属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其它形式转让土地所有权(土地法明确规定),平常讲的买卖国有土地,指的是有偿转让变更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一般规定有30、40、50、70年不等。4、集体所有的土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限定在本村村民使用,作为依法审批给村民个人建房、村办企业和农业生产等,村民个人承包地及使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包一般用于农业生产(未经许可不得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综上所述:自然人能持有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土地买卖是违法行为
    2023-06-16
    468人看过
  • 购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特点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该行为除可能涉及民法典的诸多规定外,还具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项特点,包括: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关于土地与地上物,理论上有一元主义和二元主义之说。所谓一元主义,是将土地和其地上物视为一个整体的权利,或如德国民法,将建筑物视为地上权之附属物;或如日本民法之相反规定,将地上权视为建筑物之附属物。采一元主义者,附属物不得离开主体权利而独立存在。所谓二元主义,是把土地和地上物视为两个独立的权利,两者互不附属。二元主义并无绝对不妥,如果房产被视为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并能对其占用的土地权利建立相应的补偿制度,两种独立的权利也可相安无事。在中国,有地方政府分设国土管理和房产两个部门分别归口管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并对其分别发证,但因两种权利之间缺乏相互协调和补偿的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权分属不同当事人时,当事人对各自权利的处分常常互相排斥
    2023-04-06
    30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购买土地是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吗?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9
      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任何人和组织不得拥有,土地买卖的只能是土地的使用权有权。使用权的变更方式有以下几种: 1、招标方式是指土地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 2、拍卖方式是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较高者(竞买人) 3、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
    •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废止时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
    • 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4-14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的竞买条件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的竟买申请有什么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编制挂牌文件,竞买人在规定日期前提出竟买申请,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后提交竞买申请书。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期,挂牌人应该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
    • 土地使用权是指什么,土地使用权是指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08
      所谓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土地所有人所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享有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利。而土地使用权又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两种,划拨地使用权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划拨后是不的私自转让与出租的,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