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9:24:03 409 人看过

农村地区一般土地的存在形式是以集体土地或者是宅基地的形式存在,宅基地的形式和平常我们所遇到的土地使用权不管是在管理形式上,还是在土地使用限制上都是不相同的,所以我们使用宅基地土地的话,一定要对宅基地周围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解,那对于我们来说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单位呢?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

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等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村民对门口外的土地和其他村民一样,有通行等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使用权。

农村的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

也就是说,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者农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通常是与成员权联系在一起的。农村的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这也是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的居住条件,从而维护了农村的稳定。由于宅基地具有福利的性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获得宅基地大多是无偿的或者只要支付较少的地款就可以获得,而不可能按市价购买。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定主体对于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作为用益物权,首先表现在权利人可以对宅基地长期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对于宅基地,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和附属物。由于房屋可以继承,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实质上也可以继承,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无期限限制的即长期的权利。尽管权利人对宅基地享有长期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不是长期不变的。如果因为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居民个人的宅基地实际过多,远远超过了当地规定的标准,可以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合理的调剂或重新安排。应当指出的是,由于宅基地主要是作为生活资料提供的,所以权利人不能将宅基地作为生产资料使用,例如将宅基地投资建厂或者改为鱼塘等。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宅基地上的临时使用权归属问题
    宅基地上的临时用地是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建筑用地和宅基地有什么区别?1.范围不同。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2.性质不同。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3.转让限制不同。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宅基地转让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间进行。《中华
    2023-07-03
    185人看过
  • 宅基地归属问题: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老宅基地不属于国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对于农村的宅基地每户只能申请一处,转让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可以永久使用,可以被继承。对于城中村的宅基地,也可以永久使用和被继承,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如果被征收,应当给予补偿。宅基地均应为合法取得并办理有土地使用证。农民宅基地是否属于建设用地宅基地是属于建设用地的,且仅能由农村户口的村民享有。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在取得合法手续后即可以在宅基地上修建住宅等建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虽然属于建设用地,但是与普通的建设用地有的使用权所区别,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2023-07-07
    429人看过
  •  农民撤离宅基地权益归属于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内部流转或退给集体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内部流转,或者退给集体组织。 宅 基 地 流 转 政 策 : 鼓 励 利 用 闲 置 宅 基 地 , 退 出 规 定 与 退 出 方 式宅基地流转政策是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退出规定与退出方式的一种政策。根据该政策,宅基地的退出可以通过依法办理手续来实现。然而,在实施这一政策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宅基地的退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退出宅基地的程序也应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其次
    2023-09-05
    123人看过
  •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内容及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
    (一)经审核批准的宅基地,使用人有长期使用的权利。但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依法重新规划土地时,使用人需服从国家或集体组织的统一规划,调整使用的宅基地;(二)使用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工棚等建筑物居住、使用。宅基地上建造物的所有权为建筑人所有;(三)使用人有权在房前、房后的宅基地上种植树木。树木的所有权属种植人所有;(四)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省定标准;(五)宅基地不准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买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不予准许;(六)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妨碍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说,公民个人的宅基地使用权不是无限制的,使用人只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权利。使用权不得超出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公民使用宅基地应注意相邻关系,照顾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一方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垒墙而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的,必须予以制止。建房挖地基,不得给相
    2023-06-10
    37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以外的土地该归谁
    一、农村宅基地以外的土地该归谁1、农村宅基地以外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土地都是属于集体土地,个人不具备所有权,宅基地依法经过统一规划的,以规划后确定的使用权为准,公民原用的宅基地已经依法统一规划另行分配了的,不得再要求收回。宅基地经过法定程序个别调整了的,以调整后的所有权为准。抢占、多占集体土地或他人的宅基地的,一律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农村土地继承权归谁1、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谁继承的问题;2、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3、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4、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
    2023-08-10
    352人看过
  • 宅基地宅基线在外墙处属于谁的土地
    宅基地外一米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围墙内的土地,农户有使用权,围墙外的土地农户不可以占用、占有。一、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怎么办?农村宅基地出现违法用地情况,比如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二、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法规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对历史形
    2023-03-27
    71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权产权归谁
    1、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租赁给另一方的情况,以租赁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若土地租赁协议中未对房屋的产权进行界定,则房屋产权归投资人所有。要么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议价形式购买该房屋,或投资人自行拆除房屋。2、若是国有批租的土地,土地租赁期到期后,土地无偿收回。对房屋进行适当补偿。一、租入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无形资产?不能,除非是融资租入。从会计核算角度看,将企业的长期资产区分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主要是为了更明晰地反映企业的资产分布。同时,因为无形资产固有的不确定性,所以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一般无形资产都规定了相对较短的摊销期限。而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不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不是因为这一原因,而是从其作为一种权利且无实物形体的特征出发的,但从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说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或者无形资产核算在本质上是没有本质差别的,只是摊销和折旧的年限与一般的固定资产不同而已,因此上,新的《无形资产》准则规
    2023-04-02
    188人看过
  • 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属于土地的使用权吗?
    房屋下面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补偿的范围。因房屋征收致使土地使用权消灭或者影响土地使用权行使的,房屋所有权人获得相应的补偿,并应当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居住条件。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有以下三点:1、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以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房屋征收征收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二、农村拆迁房屋有哪些赔偿(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
    2023-03-31
    63人看过
  • 原住房拆除后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归谁
    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房屋拆除的原因不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也不一致。在农村,房屋拆除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二是因搬迁而拆除房屋。三是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具体而言:(1)如果农民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的,其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在拆除旧房后的原有宅基地上建新房,“房随地走”,农民也就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2)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另外的村组或乡镇而拆除原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赖以行使的依据即房屋已不存在,拆除后腾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亦因此而丧失,原来的房主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更不能将宅基地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统一安排使用。收回的宅基地,所有权的权属统归于集体,其可以决定交由新的住户使用,原有的房主不能再干涉。(3)如果因国
    2023-07-25
    454人看过
  • 继承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继承其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因此不能够继承,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其特殊性质,同样是不能够进行继承取得,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宅基地上建立的住宅以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是可以被继承的,只是当继承人继承该房产,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转移了。父母的宅基地如何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不能获得土地所有权。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并不会归私人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
    2023-07-01
    276人看过
  •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一、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
    2023-03-04
    110人看过
  •  父亲过世后,宅基地权益归属于谁?
    这段内容讲述了父亲过世后,宅基地所有权转移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家所有。不管父亲是否去世,宅基地自始至终都归村集体所有以及国家所有。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父亲过世后,宅基地所有权转移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家所有。不管父亲是否去世,宅基地自始至终都归村集体所有以及国家所有。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2. 农村宅基地能否作为遗产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具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效力。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可能会作为遗产继承。例如,如果
    2023-08-18
    40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是谁名字就属于谁吗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去归集体所有,登记的名字只是享有使用权。一、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1、是土地管理法里的名词。2、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二、宅基地的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
    2023-03-02
    66人看过
  • 户口迁走宅基地归属问题
    1、户口迁出后,房屋完好无损,这时候房屋还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依然能够使用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但对于农民不能够进行重新修建,只能够进行流转、退出获取补贴或者等待房屋倒塌被收回。2、户口迁出后,房屋倒塌,这个时候房屋已经不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了,这一类的房屋农民也不能够重新进行修建,而由于各地农村正在进行空心房整治,这些房屋还直接回被拆除,其占据的宅基地也将会被弄成集体组织收回。一、农村危房重建有补贴吗2022年农村危房重建有补贴。房屋补偿的标准是:农户拆迁楼房补贴3300元每平米,预制砖结构补贴2800元每平米,砖瓦房补贴2400元每平米,草房补贴1900元每平米。除此之外,农民还可以获得宅基地补偿。关于危房改造,国家也有相应补贴。根据危房的程度不同,补贴力度也有所不同。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贴金额,不同贫困人群,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金额有所差异,具体如下:1、分散
    2023-04-11
    15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房屋倒塌宅基地使用权归谁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0
      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
    • 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权是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1
      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 1、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宅基地”则是一个“中国特色”问题。 2、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 3、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私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的宅基地则依然由农民保留所有权和处分权。 4、经过“人民公社”
    • 农村房屋拆还耕后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权归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9
      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 宅基地到底是属于土地使用权还是房产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1
      宅基地属于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宅基地权利是土地所有权还是土地使用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8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并非是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