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可执行外国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22:13:09 235 人看过

一、中国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可执行外国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1、对于外国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二、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条件

各国对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都持谨慎态度,除在国内立法中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和程序外,一般都以存在国际条约或互惠关系为前提。从国际条约和各国立法来看,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该判决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按照承认和执行国的法律,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3、该判决不违反承认和执行国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4、承认和执行国未就同一案件作出生效判决,或未承认第三国的生效判决。

5、判决不是通过欺骗取得的。

6、两国有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2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怎么办
    1、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2)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一、国外离婚判决如何申请国内法院承认和执行国外离婚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
    2023-06-27
    124人看过
  • 想了解一下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规定
    一国法院的判决是该国的国家行为,原只在该国境内有效。为了使该判决在其他国家发生效力,该判决必须符合后者的立法、判例或条约规定,才能得到后者的承认或执行。执行指国家以公力强制执行判决,必须以承认为条件,但承认并非必然伴随着执行。对外国法院的民、商事判决,除给付判决以外,只发生承认问题。例如,一个单纯准许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就不发生执行问题,因为无须执行。一般说来,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法律上的条件是相同的,只是执行还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承认除少数国家的法律(如1942年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第796条)以外,不需要这种程序。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如果对经过判决的案件的原当事人,承认国法院不准其就同一标的提起新的诉讼,就是对原判决发生既判力的承认;又如被判决离婚的一方向承认国婚姻登记员申请为另一婚姻登记,如果婚姻登记员许可该婚姻的登记,显然以承认判决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为前提,而无须任何程序。承认和
    2023-02-22
    193人看过
  • 外国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要如何才能在我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1.外国法院所在国与我国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有互惠关系。2.当事人(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或者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关系,向我国法院提出了请求,没有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外国法院的请求,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去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3.该判决、裁定的承认和执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对于承认或者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和裁定的申请或者请求,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不违背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可以以裁定的形式承认其效力,并发出执行令,依照我国民事诉讼规定的执行程序执行。这样执行的内容虽是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但由于用我国法律文书确认了它的效力,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人民法院执行的是自己法院的法律文书,而不是外国的法律文书。
    2023-06-13
    453人看过
  • 我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和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要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作出判决的法院所在国家与我国存在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这又分三种情况:(1)我国与该外国都是某一多边公约的缔约国或参加国。(2)我国与该外国签订了双边条约,该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承认和执行,应按司法协助条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3)我国与该外国虽然没有参加同一公约,或没有签订双边条约,但存在互惠关系。2、申请或请求我国法院承认
    2023-04-22
    389人看过
  • 如何申请外国法院对我国仲裁裁决承认执行
    关于仲裁裁决国家间的承认和执行,早在1923年就有《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和1927年的《日内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由于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条件过严,手续复杂,不能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形势。因此,195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在纽约召开了有45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的国际商事仲裁大会,于6月10日通过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并于1959年6月7日生效。《纽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必须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除非当事人证明有第5条规定的五项情形之一的,被申请执行的法院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日前已有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加入丁《纽约公约》,这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提供了保证和便利,为进一步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在申请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我国的涉外仲裁裁决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由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仲裁委员会不会主动
    2023-06-06
    98人看过
  • 法院判决书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根据我国法律,一审民事判决自送达之日起15日后生效。公告送达作为一种送达方式,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经过15天的上诉期,被送达人未上诉判决生效,即判决自公告之日起75日后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前款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应当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的方式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之前,法院将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时,不存在向当事人举证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实施后,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
    2023-08-08
    245人看过
  • 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的制度主要规定在哪里
    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的制度,主要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266条、267条、268条,这些条文的内容,主要是:(1)我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要在对方得到承认和执行,既可由当事人直接向对方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我国为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由法院向对主提出请求。但如由法院提出请求,依《民事诉讼法》第266条和第267条的规定,必须以有共同约束的条约或存在互惠为依据;(2)此种判决或裁定,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3)对于需要得到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裁定,不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都必须依照共同受约束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进行审查;(4)经审查,认为该外国判决、裁定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不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
    2023-03-03
    100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提供什么材料
    一、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提供什么材料1、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正本或者经证明无误的副本以及中文译本。(2)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为缺席判决、裁定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该外国法院已经合法传唤的证明文件,但判决、裁定已经对此予以明确说明的除外。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一条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正本或者经证明无误的副本以及中文译本。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为缺席判决、裁定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该外国法院已经合法传唤的证明文件,但判决、裁定已经对此予以明确说明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提交文件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办
    2023-06-16
    387人看过
  • 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日本法院判决案
    申请人:五XX,男,1932年11月8日,日本籍,家住日本国神奈川县伊势原市东大竹698一5号。委托代理人:刘Z,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涉外商贸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五XX因与日本国日中物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宇佐郑夫)借贷纠纷一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承认从本国横滨地方法院小田原分院所作判决和日本国熊本地方法院玉名分院所作债权扣押命令及债权转让命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法律效力,并予执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了五XX的申请。查明:申请人五XX系日本公民,因与日本日中物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宇佐邦夫)存在借贷纠纷,经日本国横滨地方法院小田原分院判决,由宇佐邦夫及其公司向债权人五XX偿还借款1.4亿日元。由于宇佐邦夫在本国无力偿还该项借款,日本国熊本地方法院玉名分院又下达扣押令和债权转让命令,追加宇佐郑夫在中国投资的中日合资企业大连发日海产食品有限公司
    2023-06-06
    454人看过
  • 如何申请外国法院进行裁判与执行?
    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必须首先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或者由外国法院向我国法院提出承认与执行的请求书,并附有相关文件。我国法院接到申请或请求书后,予以立案,审查是否符合上面的三个要求,但不过问判决中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承认其效力、予以执行;不符合的,退回申请书或请求书。法院对聚众哄抢罪如何裁判法院对聚众哄抢罪的裁判:1、犯聚众哄抢罪的,法院一般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2、聚众哄抢的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法院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
    2023-07-22
    210人看过
  • 外国执行中国涉外裁决执行依据是什么
    外国执行中国的涉外裁决将依据《纽约公约》规定的条件办理。在执行程序上各国依其国内法的规定不同而做法不一,但对裁决的审查都只限于《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的理由。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所属的国家不是1958年《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如果双方存在双边条约或协定,则根据双边条约或双边协定中订立的有关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内容进行。中国已经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订有双边贸易协定,在这些协定中,一般都含有关于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贸易争议的规定,并且大多约定缔约双方应设法保证由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国家主管当局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定,承认并执行仲裁裁决。此外,在投资领域,中国也与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订立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这些双边协定中大多都规定了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因此,如果依据双边条约或协定,当事人之间指定了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么该机构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条约和协定得到承认和执行。另外,中国还与许多国
    2023-05-01
    112人看过
  • 外国离婚判决我国法院认可吗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若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可以使用以下办法让我国法院承认外国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当向其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申请材料。并且该外国判决应当附有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否则,不予受理。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是指一国法院按一定的法律程序,承认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所作的终局判决,使其具有同内国法院判决一样的效力,并且按内国的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的行为。承认与执行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问题;承认外国法院的判决是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前提;但承认不等于执行,要执行还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承认外国法院的判决,就是确定有关判决的效力,后果是:(1)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判决所确定
    2023-08-14
    275人看过
  • 法院裁定终止执行判决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写明应当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如果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裁定内容。终结执行是不是不用还钱了一、终结执行是不是不用还钱了1、终结执行不是不用还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只是在现阶段,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限高,加失信;(2)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后,如果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在这里申请人即使没有获取新的财产线索,过一年两年也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重新查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
    2023-07-16
    262人看过
  • 哪种情形下国内仲裁裁决法院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相关法律可参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
    2023-06-12
    1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外国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在我国法院的实体判决中对外国法院的效力是否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 按照国家法律,国外法院判决在中国执行有什么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30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有三种: (1)承认和执行与我国缔结或参加了国际条约的国家的判决,按照国际条约的规定,由外国法院向我国法院请求。 (2)如果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有互惠关系,按照互惠原则,由外国法院向我国法院提出请求。 (3)依据上述法律,可以申请我国承认美国的判决,并得到执行。
    •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条件是什么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决有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条件: 1、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须有管辖权。 2、判决是经公正诉讼程序作出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做出的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我国不予认可。 3、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决如已明确离婚判决的生效时间的,申请人无需另行举证,如果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应责
    • 外国法院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4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请求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必须是需要在中国领域内执行的; (3)审查的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 (4)经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 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决,我国法院是否需要承认和执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7
      需要。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决,需要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承认和执行时,从程序上讲,我国法院对申请或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决,按照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