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责任划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6:12:16 461 人看过

一、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责任划分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责任划分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高空坠物民事责任起诉流程

高空坠物民事责任起诉流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5.宣判。

三、高空坠物属于派出所管吗

高空坠物属不属于派出所管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但是,当高空坠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如果想要维权并不能直接去县规划局找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是得报案,可以通过派出所的调查确认侵权人之后,自己提起民事诉讼维权的。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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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1日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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