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票据空白补充权是怎么取得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1:00:48 123 人看过

对此问题我国目前现行的票据立法尚未触及,理论界亦存有三种不同观点[6]:

第一种观点为主观说或明示授权说,即判断空白补充权是否存在应根据出票人的意思表示或明确授权予以确定。该说重视出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有利于保护出票人的权利,但对善意持票人则欠缺保护,并且一味强调对出票人真实意思的探求,不利于票据的使用和流通,与票据立法注重票据流通的“果”、相对忽略出票的“因”而实现对效益价值追求的立法精神相违背。

第二种观点为客观说或默示授权说,即应从票据外观上是否预留空白来确定,如果出票人预留票据上的必要记载事项,并将其交付给持票人,视为受让人取得空白补充的默示授权。

第三种观点为折衷说或依实际情形说,即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采用上述主观说或客观说。该说主张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存在授权,使补充权的判断陷入无标准的混乱之中。

在上述几种观点中,我国部分学者认为空白补充权的取得应以主观说为通说,因为该说被很多判例加以引用,从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证来看,日本的票据法亦是以授权为前提的。[7]结合票据立法的基本价值追求和价值导向,笔者则认为以客观说来认定空白补充权的取得更符合票据立法的精神和本质。因为:首先,出票人为相应记载并交付空白票据的行为本身,表明其有授予持票人空白补充权的意思;其次,根据票据属于商法的外观性理论,持票人持有空白票据,法律完全可以推定其享有空白补充权;再次,空白补充权的外观推定,或许不利于出票人真实意思的保护,但空白票据流通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应为出票人在出票时所应预见和认识到的,对此不应成为票据立法所关注的重点,也不能以出票人的个人真实意图和个人利益安全对抗票据流通及整个票据交易安全的公共利益或者说是重要利益。票据立法所关注的重点应是对符合商事交易客观规律的空白票据产生的实践予以肯定并规范,由此促进票据的流通,实现立法所追求的效益价值。目前大多数国家有关空白票据的立法也规定了不得以出票人的真实授权意图对抗善意持票人。[8]由此可见,空白补充权随着票据的移转而转移,对于善意持票人而言,其取得空白票据的同时,亦获得空白票据的空白补充权,其行使空白补充权不受出票人出票时的真实意图所限,出票人出票的真实意图只能在出票人与其直接后手之间援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出票人相关文章
  • 空白票据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空白票据为绝对应记载事项欠缺的票据没有欠缺绝对应记载事项的票据是完全票据,不存在空白票据问题。空白票据之所以称为空白票据,其原因为出票人出票时应记载的事项未记载完全。因此,欠缺绝对应记载事项是空白票据的首要要件。要构成空白票据,就必须有应记载事项的欠缺,至于是全部欠缺还是部分欠缺,对空白票据的构成没有影响。实践中,常见的欠缺事项有票据金额、发票日或到期日等。如果票据上欠缺的事项不是绝对应记载的事项,这种票据即使不加以补充,仍然有效。但行为人既然对此留待补充,实际操作中应适用有关空白票据的规定。2、空白票据上已有空白授权票据行为人的签章依据票据法基本原理,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人才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空白票据实际上是持票人在取得票据后补填票据绝对应记载事项后,原已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依填充的事项确定票据义务的一类票据。票据如无行为人的签章,即不能确定票据关系的权利义务主体,不能发生票据的效力
    2023-04-16
    496人看过
  • 对空白票据态度的演变
    (一)概述在票据产生初期,各国为避免票据流通的不安全,都不承认空白票据的存在。例如,日本的票据法始于明治十五年的汇票本票条例,次为明治三十二年商法第四编票据章则均不承认空白票据。此旧法对于空白票据均未设任何规定。旧中国票据法中也没有关于空白票据的规定。我国台湾票据法于1962年5月28日修正前亦不承认空白票据的效力。因为承认空白票据,是与票据记载的严格以及票据的文义性、要式性相违背的。(4)而且,票据上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如果不记载,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无从确定,票据关系亦无法确立。空白票据的出现及其长期存在,完全是基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践中,为了满足票据关系人之间交易上的需求,对于票据上部分应记载的事项,有时因签发票据时难以确定,或不想及时确定,如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了定期合同时,只有结算后才能得知其交易差额;又如各国票据立法都对于即期票据,即见票即付的票据规定了持票人得提示付
    2023-06-06
    325人看过
  • 什么是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不是空白支票
    空白支票是指:单位签发的没有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没有付款日期,没有付款金额,而已经加盖了印鉴的支票,有时也包括未经签章的支票。该种支票一般在无法提前确定购货单位或购货金额的情况下使用。该支票一旦丢失会给单位造成损失(谁拣到了都可以在上边无限制的填写使用金额),因此,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空头支票是指: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套用银行信用,破坏结算纪律的行为,在我国,银行按规定要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按票面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另外(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
    2023-04-21
    432人看过
  • 空白票据具体体现是什么
    空白票据在空白补充权行使之前,因欠缺有效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属于未完成票据,此时票据权利义务尚不能确定,持票人无法也不能行使票据上的权利,空白签章人则因无从判断其应履行的票据义务内容而对此未完成票据不负票据责任。因此,各国票据立法通常限制票据持有人对未完成票据行使票据上的权利。空白票据在空白补充权行使之后则成为完全票据,与自始即为记载完全的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持票人可持此票据行使其票据权利,而且该效力具有追溯力,出票人及其他债务人不得以票据原系欠缺要件为事由进行抗辩。具体体现为:(1)对出票人而言,出票人必须按照票据的文义记载承担票据义务,不得以补充未经授权或越权为由进行抗辩,除非空白补充人为出票人的直接后手或空白补充人非善意持票人。(2)对出票人之外的其他票据债务人而言,其也必须按照票据的文义记载承担票据义务,不能以票据原系欠缺必要记载事项为由主张票据无效,而不承担票据债务。(3
    2023-06-14
    285人看过
  • 对空白票据如何规定
    空白票据又称空白授权票据,是大陆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称之为未完成票据,是指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有意识的对票据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完全,而是授权持票人在出票后作补充记载,依照票据的记载事项发生法律效力的票据。空白票据包括预留收款人的空白票据、预留出票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到期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金额的空白票据等。对空白票据的法律规定《票据法》第86第、第87条第1款规定“支票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5条规定“空白授权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未对必须记载事项补充完全因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拒绝接受该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05-01
    447人看过
  • 空白支票与空头支票的区别是什么
    一、空白支票是指什么单位签发的没有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没有付款日期,没有付款金额,而已经加盖了印鉴的支票,有时也包括未经签章的支票。该种支票一般在无法提前确定购货单位或购货金额的情况下使用。该支票一旦丢失会给单位造成损失(谁拣到了都可以在上边无限制的填写使用金额),因此,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二、空头支票是指什么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套用银行信用,破坏结算纪律的行为,在我国,银行按规定要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按票面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另外(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
    2023-06-06
    132人看过
  • 空白票据的权利行使有什么限制
    空白票据是内含权利义务关系的证券,这种关系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这也体现了票据的债权证券的性质。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由于空白票据的某些记载事项欠缺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票据权利的行使要受到限制。(一)补充权行使前空白票据不得使用。票据是一种文义证券,依照票据的记载事项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所以在空白票据补充完整之前,空白票据是未完成票据,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持票人不能行使票据权利,不得行使付款请求权,票据债务人可以以次进行抗辩,可以拒绝承兑和付款。票据债务人拒绝对空白票据付款不会发生迟延付款的法律后果。我国《票据法》规定“未补记的支票不得使用”,此时“不得使用”应理解为在空白票据补记完整之前不得行使付款请求权,但在补充权人进行补充之前,是否可以转让,在允许发行空白票据的国家是不加限制的,允许自由转让。在实践中承认空白票据的背书转让对于调整票据当事人的关系,确认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是非常必要的,所以,笔
    2023-05-01
    81人看过
  • 网点如何请领空白票据?
    应填写空白票据请领单向市县局请领。市县局收到网点填写的空白票据请领单后,应及时清点下发,并登记重要空白票据登记簿。登记时录入网点、票据类型、起讫号码。当网点收到实物空白票据后,应由双人检查相关袋封装是否完好,然后开拆并根据请领单进行核点。核点时要做到逐张点数,如遇有跳号、残缺无法使用的情况,应注明情况双人盖章将整组(50张一组或100张一组)封袋退回市县局,等待重发。如收到的空白实物票据正确无误,则登记相关空白票据使用登记簿。
    2023-04-30
    373人看过
  • 空白票据丧失的补救方法有哪几种
    首先,空白票据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挂失止付是失票人为了避免票据权利被他人行使,将票据丧失的事实通知付款人,请求付款人暂时停止支付所失票据记载的款项,付款人在款项未付时暂时满足失票人请求的失票救济方法。挂失止付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救济方法。(4)空白票据丧失后,在未经提示付款前,失票人也不清楚票据上的记载内容,此时也无法确定票据上记载的金额,但是作为失票人来讲,可以在挂失止付通知中,写清楚丧失的空白票据的号码、特征以及丧失的原因等等。付款人接到挂失止付通知后,可以对具有此项特征的票据拒绝付款,从而使空白票据的权利得以保全。当然,如果不记载付款人,也就是付款人不清楚的情况下,自然无法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其次,空白票据丧失后不得诉讼。诉讼是失票人票据丧失后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救济手段。诉讼也是行使权利的手段,但空白票据是未记载完全的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
    2023-05-31
    311人看过
  • 空白票据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欠缺绝对应记载事项没有欠缺绝对应记载事项的票据是完全票据,不存在空白票据问题。空白票据之所以称为空白票据,其原因为出票人出票时绝对应记载的事项未记载完全。要构成空白票据,就必须有绝对应记载事项的欠缺,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不会影响票据的效力,即使没有进行记载或记载不完全,持票人仍可以行使票据权利,未记载的事项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常见的空白票据欠缺事项包括欠缺金额、签发日期或到期日、收款人名称、被背书人名称及被保证人名称等。(二)具有票据行为人的签章依据票据法基本原理,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人才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空白票据实际上是持票人在取得票据后补填票据绝对应记载事项后,原已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依填充的事项确定票据义务的一类票据。票据如果没有行为人的签章则不能确定权利义务主体,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所以,空白票据的签发可以欠缺票据法上其它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但不能没有出票人的签章。空白
    2023-06-14
    235人看过
  • 空白的现金支票怎么使用
    现金支票样本的填写注意大写,不要有改动。帐户、名称不要写错。现金支票在正面盖财务章和名章(和银行预留印鉴相符),背面叶要盖相同的章。在背面还要填写取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转帐支票只需在正面盖财务章和名章即可,其他不需盖章。空白现金支票的使用:1.公司提取备用金,收款人是写公司的名称,日期必须是大写;2.金额填写必须是大写,注意事项: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小写前面要加¥符号;3.用途栏要写明用途;4.盖印鉴即预留在银行的公章和法人章;5.支票背面再盖印鉴即公章和法人章;6.写上提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年月日,填写好后把支票和自己身份证交给银行,银行检查完付钱;7.存根要撕下来给会计作记帐凭证记账的凭据。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现金支票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当客户需要使用现金时,随时签发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确定金额的现金的票据。1
    2023-05-01
    53人看过
  • 我国对空白票据的相关规定
    我国票据法仅规定和承认空白支票这一形式。对汇票、本票不允许签发空白票据授权他人补充。《票据法》第86条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第87条第1款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上海市票据暂行规定》也只认可空白支票,第74条规定:没有记载完全而签发的支票,在依照本规定第71条规定的应记载事项补齐后,为有效票据。支票的债务人不得以该票据原来没有记载完全为理由,对抗持票人。由上可见,空白支票为我国法律所认可,行为人作空白支票签发的,为有效行为。持票人经出票人授权,在空白支票上作补充记载,该补齐的票据,为有效票据。然而,由于长期的思想偏见和我国司法实践的某些失误,导致有的学者及从事金融、司法实践的同志对我国《票据法》及《上海市票据暂行规定》上述关于空白支票的规定有着不正确认识和理解。如:我国的票据法虽然没有明确禁止签发空白票据,但是从
    2023-04-24
    90人看过
  • 空白支票和空头支票有什么区别
    单位签发的没有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没有付款日期,没有付款金额,而已经加盖了印鉴的支票,有时也包括未经签章的支票。该种支票一般在无法提前确定购货单位或购货金额的情况下使用。该支票一旦丢失会给单位造成损失(谁拣到了都可以在上边无限制的填写使用金额),因此,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空头支票是指: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套用银行信用,破坏结算纪律的行为,在我国,银行按规定要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按票面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
    2023-04-21
    128人看过
  • 快速区分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
    对于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1、二者的字面意思不同空白支票,顾名思义,就是一张空白的支票,没有收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充满了不确定性。当然,如果上面已经加盖了印鉴,那也算作是空白支票。空白支票的若干必要记载事项在签发时并未记载。空头支票,空头,有名无实的,指不能实现,取不到钱的支票。规范来说就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例如有些人拿着一张写好的金额为1万元的支票去银行取钱,结果发现开支票的人在银行户头只有5000元的存款。2、二者的生效时间不同空白支票在支票开出时并不生效,只有在后续人员补记了若干必要记载事项之后才开始生效。空头支票一般在支票开出时或在支票记载的付款日期时发生效力。3、二者造成的后果不同空头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
    2023-06-06
    354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出票人
    词条

    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 出票人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应负偿还票据金额的义务。但出票人出票时,... 更多>

    #出票人
    相关咨询
    • 空白支票和空白支票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空白票据是由于出票人出票时应记载的事项未记载完全,将票据上其他应记载项目,全部或一部分授权他人完成的票据。票据上有必须要有绝对应记载事项的欠缺才可能构成空白票据。空白票据仍然是有效的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
    • 什么是空白票据开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1
      1、空白票据又称空白授权票据,是指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有意识的对票据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完全,而是授权持票人在出票后作补充记载,依照票据的记载事项发生法律效力的票据。 2、空白票据包括预留收款人的空白票据、预留出票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到期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金额的空白票据等。 风险提示: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
    • 空白票据是什么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1、空白票据又称空白授权票据,是指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有意识的对票据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完全,而是授权持票人在出票后作补充记载,依照票据的记载事项发生法律效力的票据。 2、空白票据包括预留收款人的空白票据、预留出票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到期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金额的空白票据等。 风险提示: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
    • 设定空白票据的权利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06
      由于空白票据的某些记载事项欠缺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票据权利的行使要受到限制。 (一)补充权行使前空白票据不得使用。 (二)在所获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三)权利行使受恶意抗辩制约。 (四)补充记载后,空白票据因空白停止而成为记载完全的票据,并被视为从未有过任何缺陷的票据,成为了完全票据,自然具有票据的流通性,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风险提示:票据是一种文义证券,依照票据的记载事项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所以
    • 空白票据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6-29
      (一)空白票据欠缺的是法定必要记载事项。 (二)必须有票据行为人的签章。依照票据法的基本原理,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人才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没有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三)必须有行为人对他人补充记载的授权。票据作为文义证券,要求出票人就票据权利义务内容形成较为完整的意思并经票据记载内容体现出来,如果出票人没有形成完整的意思,就不能产生票据的相应的效力 (四)空白票据的行为人必须将空白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