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细菌超标的行政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2:31:40 84 人看过

食品细菌超标行政处罚如下:

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无证生产要处罚什么?

无证生产食品的经营者要受到的处罚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罚

对于不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法》第九章具体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有不同的处罚。例举条款如下:

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广东月饼抽检2家企业产品细菌超标
    广州日报讯(记者倪少娥)省质监局日前公布了今年月饼及馅料生产环节质量抽检的结果,东莞荣华饼家和东莞市荣隆食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质量较好上了红榜,而东莞大拇指食品有限公司和东莞东坑明贤食品厂2家企业产品均因菌落总数不合格上了质量黑榜。莞2家企业上了红榜中秋渐近,广东省质监局日前组织对省内企业生产的月饼和月饼馅料进行了抽样检验。此次共抽检了月饼907批次,内在质量合格891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98.2%;抽检月饼馅料121批次,内在质量合格113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93.4%。其中,全省有9家企业月饼产品的质量抽检被确定为较好,东莞荣华饼家有限公司和东莞市荣隆食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也名列其中。2企业月饼产品细菌超标另外,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月饼和月饼馅料主要存在标签、菌落总数、二氧化硫、酸价、山梨酸、脱氢乙酸等项目不合格的问题。其中,4批次月饼菌落总数超标,东莞市大拇指食品有限公司7月15日生产的散装
    2023-06-06
    102人看过
  • 食品行政处罚办案期限
    一、食品行政处罚办案期限根据《档案法》及《公安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四项的规定:收集保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公安档案、资料,并自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同级公安档案馆移交;同级未设公安档案馆的向上一级公安档案馆移交;移交后做永久保存,也就是最少不低于60年。二、我们国家规定的行政处罚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一)警告:这是所有行政处罚里面最轻的的处罚,主要是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谴责和告诫,让他们知道自己行为带来的严重性,并且希望他们能够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二)罚款:罚款也是我们常见的处罚类型,这里的罚款是对违法行为人强制性收取的金钱,通过这种罚款的方式,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三)没收非法的财物:这里的财物是指违法行为人通过盗窃、诈骗、强行霸占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金钱,因为这些金钱本身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人的,所以要将所有违
    2023-04-24
    128人看过
  •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期限为多久
    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期限的法律规定1、《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
    2023-06-05
    120人看过
  • 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行政处罚是什么
    由相关的查处部门对此进行行政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的,按无证经营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如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所谓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物品,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国民
    2023-03-20
    488人看过
  • 超市卖过期食品怎么处罚超市超市卖过期食品怎么处罚
    你好,我来说一下卖过期食品如何处罚,售卖过期食品处罚如下: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
    2023-03-01
    447人看过
  • 我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具体行政处罚
    我国《刑法》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规定是:(一)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什么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定罪上,销售者只有明知是假冒而进行销售,才构成本罪,如果不明知,则不构成本罪。什么是明知?刑法上的明知包括知道和应知。本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二一年五月七日)第七十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
    2023-08-18
    439人看过
  • 如何减轻食品法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少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二)被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有立功表现的违法行为;(四)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新食品法如何维护食品安全1、详细规定了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内容新《食品安全法》详细规定了适用的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保存、销售等方面都在新食安法的管理范围内。2、原卫生行政部门的大部分职责都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职处理(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制定、修订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向社会公布。(2)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不合格的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
    2023-08-07
    387人看过
  • 食品防腐剂超标一倍怎么处罚
    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二、超市卖的过期食品怎么处罚卖过期食品的处罚分两种:1、销售过期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以上的赔偿金。2、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
    2023-04-04
    163人看过
  • 超标食品中二氧化硫处罚规定
    食品中二氧化硫超标处罚销售商和生产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由相关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会吊销许可证。食品中明矾超标如何处罚食品中明矾超标会给予罚款、整改和取消营业资格的处罚。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食品属于其他含量、指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对此,不能直接进行处罚,必须首先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在责令其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停止经营的,才能对“仍拒不停止经营的”情形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
    2023-08-04
    130人看过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稽〔2014〕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国发〔2014〕6号)要求,总局制定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地区,由本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确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部门和载体,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形式按《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附件2)的格式进行发布
    2023-06-01
    132人看过
  • 2020年最新食品法处罚细则
    2020年的新食品处罚法对食品进行了严格的管制,针对不合格是食品也做了很大力度的处罚。如果查出企业生产食品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根据食品材料价值多少,对企业处罚,小余一万元的,处罚五万到十五万不等的罚金,食品材料价值大于一万元的,处罚该食品材料十倍到二十倍的罚金,处罚法严格规定,生产的食品要按照生产标准生产,企业不能有侥幸的心理,若导致的后果严重,企业所参与的工作人员可能会拘留教育。食品法过期产品如何处罚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
    2023-06-30
    251人看过
  • 我国食品中镉含量的标准
    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中对镉的含量有严格的规定,大米、大豆不得超过0.2mg/kg,面粉、杂粮不得超过0.1mg/kg,鱼类、禽畜肉类不得超过0.1mg/kg,叶菜类、芹菜、食用菌类不得超过0.2mg/kg。一、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多少具体标准如下:1、甲醛关闭门窗12个小时,甲醛含量≤0.1mg/m3,算达标;2、苯关闭门窗12个小时,苯含量≤0.11mg/m3,算达标;3、TVOC关闭门窗12个小时,TVOC含量≤0.6mg/m3,算达标;4、氨关闭门窗12个小时,氨含量≤0.2mg/m3,算达标;5、氡关闭门窗12个小时,氡含量≤2500cfu/m3,算达标。二、稻谷重金属检测分数根据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谷物的镉残留小于0.2毫克每公斤;过去GB2715-2005,稻谷、豆类是0.2,小麦玉米是0.1。镉大米标准规定值为0.2mg/kg。镉的毒性较大,它对身体危害最严重的
    2023-03-25
    260人看过
  • 我国将统一食品国家标准
    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还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同时法律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刘奕湛)
    2023-06-07
    267人看过
  • 你有没有忽略食物中的细菌
    7/1/20089:14:54AM提醒:夏季是沙门氏菌病高发季节“沙门氏菌是引起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之一。”周教授指出,沙门氏菌生长的最佳温度为35℃~37℃,夏季自然成为其繁殖的最佳季节。据介绍,目前沙门氏菌感染没有疫苗可供预防接种,人类对沙门氏菌普遍易感。如果人体吞入的菌量很少,虽带菌但暂时不会有明显症状。而受沙门氏菌感染后出现的显性症状主要是发烧、腹泻、腹痛,通常在感染后的12~72小时内出现,病程会持续4~7天,很多人不接受治疗也能自愈,但感染严重者会出现脱水、伤寒菌毒性发热等,甚至导致免疫功能下降,引起肾脏、心脏功能损害及关节炎等。尤其是儿童、老年人和免疫系统功能差的人受到严重感染的可能性最大。“以前的沙门氏菌病事件多由动物性食品导致。但近日美国因西红柿而引发的沙门氏菌疫病则说明,单是生吃蔬果都可能致病。因此更要注意饮食卫生,谨防病从口入。”周教授建议:水果蔬菜等农产品除在食用前彻
    2023-06-07
    10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食品菌落总数超标适用什么法律的哪条哪款处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您的情况,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来处罚是不容置疑的,因为这个法律是最新的,处罚依据是根据第九章的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浓度(菌落总数应该是隶属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出食品安全准则限量的食品。处罚:违背本法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个人理解,是没销售的由质检系统抽检的归质监部门处罚,已经
    • 食品法中规定的新食品处罚细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24
      2021年的新食品处罚法对食品进行了严格的管制,针对不合格是食品也做了很大力度的处罚。如果查出企业生产食品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根据食品材料价值多少,对企业处罚,小余一万元的,处罚五万到十五万不等的罚金,食品材料价值大于一万元的,处罚该食品材料十倍到二十倍的罚金,处罚法严格规定,生产的食品要按照生产标准生产,企业不能有侥幸的心理,若导致的后果严重,企业所参与的工作人员可能会拘留教育。
    • 食品添加铝超标如何处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3
      食品铝超标不构成犯罪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 食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
    • 食品管理处罚行政复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经2014年3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4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与结案、附则8章61条,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8日公布的《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