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04:00:10 69 人看过

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是:

1、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存在着特殊的关系。

2、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应为发包方的总体财产。

3、承包经营合同是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法律确认书。

一、换地合同生效吗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当事人可以交换土地,双方制定的合同依法成立就有效,但是应当向发包方备案。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二、城镇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土地吗

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承包等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承包地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村户口的老人死亡后子女能继承宅地基上的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就能被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公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三、发包方能否因为妇女离婚而收回其原承包地吗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村委会强行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容易引发纠纷。从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看,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村委会才有权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这些特定情况大体有以下几种。

第一,村民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土地管理法第38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第二,承包方举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即,当承包方举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时,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作出这样一条法律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城市已经基本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城市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承包方若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会两头获利,而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就会有一部分新增人口无地可种,又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结果就会造成严重的不公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要求承包方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这里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一是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且转为非农业户口,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才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发包方才可以收回承包方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应当交回的承包地只限于耕地和草地,不包括林地。

第三,已婚妇女在婆家和娘家都取得承包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换言之,当妇女结婚后在婆家娘家两地都取得了承包地的,不论是娘家村委会还是婆家村委会都有权收回承包地,承包方也有义务退回一份承包地,但可以自己选择退回哪份承包地。

第四,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法律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愿交回承包地,但要履行法定程序和相关手续。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法律之所以要求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实际上是为了防止村委会“强好民意”违法强行收地。

第五,承包户是“绝户”的。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当承包经营户中的成员因为迁出、死亡等原因导致户中没有成员时,实际上就是“绝户”,此情况下村委会有权将承包地收回,然后另行发包。除了法律规定的以上情形外,村委会基于其他因素收地的行为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村民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返还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发包相关文章
  • 工程被转包发包方是否承担责任
    一、工程被转包发包方是否承担责任当工程发生转包行为时,,如果发包方明知或应当知道承包方存在转包行为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实际施工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发包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发包方可能因未能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而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1)若因转包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延误工期等后果,发包方可能需要与承包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2)若发包方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如与特定承包方串通,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2.发包方在建筑工程发包过程中应严格审查承包方的资质和履约能力,确保工程不被非法转包。一旦发现转包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原则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应遵循一系列原则,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保障。这些原则主要包括:1.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发包方与承包方
    2024-08-09
    191人看过
  • 经承包方是指什么?发包方又是指谁?
    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承包方指承包项目的乙方。一、劳务分包和建设施工合同区别劳务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必须是法人。二、换地合同生效吗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当事人可以交换土地,双方制定的合同依法成立就有效,但是应当向发包方备案。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
    2023-04-06
    201人看过
  • 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区别有哪些
    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2、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一、发包方能否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工程发包时,发包人不能发包给个人。法律规定,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发包人不能将工程发包给个人。二、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主体资格怎么审查1、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
    2023-06-20
    153人看过
  • 承包方可以按什么程序向发包方索赔
    承包方可按以下程序向发包方索赔:首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上诉资料后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最后再向工程师送交最终的索赔报告。一、产品检测报告怎么办理1、申请受理。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认证机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关文件和资料。2、资料审查。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3、样品接收。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4、样品检测。企业在型式试验阶段应作的工作为:送试验样品、需要的零部件及技术资料,了解试验进度,如果出现不合格项要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及时整改。二、发包人代表的职责1.雇用工程师并委托他全权履行发包人的合同责任。2.发包人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做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做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
    2023-06-22
    212人看过
  • 工程承包方是甲方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程承包方是甲方吗施工单位是乙方。乙方指的是代用词乙方是被委托方。简单来说是施工单位,那和建设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建设单位就是的甲方。总之记住,出钱一方就是甲方,谁给你支付工程款,谁就是你的甲方,并没有那么复杂。二、工程承包方是什么意思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
    2021-11-15
    100人看过
  • 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区别
    一、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区别发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的区别: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2.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3.分包人是指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一般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方面承接工程的当事人。二、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办证责任。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委托承包方承担的除外)。4.物资保证责任。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
    2023-08-10
    483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方签订什么合同
    《住宅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应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应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格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调整的情况外,合同总价格一般不调整。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价格应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合同怎么签订的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施工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谁家公司施工造价低、质量好、工期短、能够保证国家建设工程任务的完成,提高投资效益,谁家公司就中标,并由中标的公司与
    2023-08-06
    273人看过
  • 承包方施工侵权发包方是否需要承担
    发包人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发包人也可能会成为被告,实际施工人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一、建筑工程有哪些发包方式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其可以视工程的需要,并经过发包人同意后,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管理下,发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单位发包。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具体的工程项目需要再进行分包的发包工作,把具体的施工任务发包给分包商来完成。3、平行发包方式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分解,将施工任
    2023-03-04
    465人看过
  •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两种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一、建设工程承包方式:1.设计施工总承包,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2.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二、工程承发包方式:1.按承发包范围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2.按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划分可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承包。3.按合同计价方法划分可分为,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什么意思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委托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为其完成某一建筑工程工程的全部或部分的交易行为。建筑工程发包,是相对于建筑工程承包而言的,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任务(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
    2023-07-22
    250人看过
  • 甲方与乙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一、甲方与乙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1.在撰写甲方与乙方的工程承包合同时,首要步骤是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等。接下来,合同应详细阐述双方经过协商后,乙方愿意承接甲方的具体工程项目。2.合同还应详细描述工程的概况、承包的方式、工程的范围以及质量标准,确保双方对工作内容和期望结果有明确的了解。3.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的明确规定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有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和避免后续纠纷。最后,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期限,以确保工程能按时完成。4.在撰写合同的过程中,务必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成立和效力的规定。合同内容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二、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梳理的约定要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几个关键的约定要点需要特别关注。1.承包方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图纸、工程量、难度、工期要求以及所需的施工力量等。2.如果承包方发现自身施工力量与工程要求
    2024-08-01
    422人看过
  • 发包方拖欠承包方工程款应该如何办
    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支付困难,可以约定分期进行工程款的支付;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条款支付工程款的,本人或者请律师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拖欠工程款的证据;如果没有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的,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2024-04-15
    102人看过
  •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应该怎么样维权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怎么维权(一)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双方协商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名下。比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把工程建设到了五层,发包方出现因其他纠纷导致资金困难无法支付进度款,经调查,该发包方确实难以日后结算,最后经双方协商,把已经建成的五层和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关联财产作价7000万,由承包方买下该在建项目继续建设,承包方变成了开发商。这确实是无奈之举。第二种办法,利用优先受偿权规则,将项目拍卖受偿。(二)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16号】规定:人民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对策(一)因竣工结算报告引发的争议问题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
    2023-03-17
    335人看过
  • 工程承包方能否转包工程
    1、工程承包方不能转包工程。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经发包方同意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2、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是什么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
    2023-03-21
    148人看过
  • 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区别:1、概念不同。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2、责任不同。发包方是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方是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2024-04-23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更多>

    #工程发包
    相关咨询
    • 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责任分别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2
      一、工程发包方的责任: (1)办证责任; (2)工程定点责任; (3)三通一平责任; (4)物资保证责任; (5)经费保证责任; (6)技术保证责任等。 二、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 (1)施工准备责任; (2)物资准备责任; (3)及时告知责任; (4)工程质量责任; (5)工程保管责任; (6)工程交付责任等。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发包方与承包方不一致的,应具备哪些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4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为发包方,施工企业为承包方,依据基本建设程序,为完成特定建筑安装工程,协商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财产,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但应具备发包条件:(一)发包人发包的工程是否立项;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 如何区分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方式?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4
      一、建设工程承包方式: 1.设计施工总承包,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二、工程承发包方式: 1.按承发包范围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 2.按承包
    • 工程发包方与施工方都是指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30
      发包方就是建设单位,甲方是合同上的说法。建设单位想盖1栋楼,以投标的方式确定总包单位,负责工地的管理,付给总包管理费。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现在很多甲方都学精明了,材料自己指定,分包也是直接和甲方签定合同。
    • 应该怎么审查发包方与承包方是否具备建设与承包施工资格?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4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单位。 二是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与该企业的级别范围相符。 三是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地区施工,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