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特征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09:24:50 97 人看过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可以从四个方面加以理解:

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诉讼权利是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方法和手段,是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的依托,也是当事人实施具体诉讼行为的根据,只有充分地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才能实现民事诉讼的目的。因此,民事诉讼法把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确定为人民法院的职责,作为民事诉讼法的首要任务。

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法院的审判活动是民事诉讼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所以,民事诉讼法通过规范法院的审判行为,保证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民事实体法,在规定的审限内尽快地审结案件,以实现司法的公正和高效。

3、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是解决民事争议、保护民事权益的程序法。无论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还是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目的都在于通过审判来重新确认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判令侵权或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来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使合法的民事权益得到保护。

4、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这就要求民事诉讼在解决纠纷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审判,使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观看审判的公民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遵守民事法律。

共同遗嘱的基本特征是如何的

1.共同遗嘱是两人以上共同所为的法律行为。

通常共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并且为同一目的而订立共同遗嘱,如养父母将他们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遗留给他们的养女;又如,夫妻在共同遗嘱中指明对方是自己遗嘱的继承人等。但也有的共同遗嘱,其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各自独立,即在同一份遗嘱中,有内容独立的两个以上遗嘱。

2.共同遗嘱人都知道对方处分遗产的意愿。

公民立遗嘱可以秘密进行,直到遗嘱生效才向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但共同立有遗嘱的人相互之间都知道其他遗嘱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且许多共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完全一致,或互以对方存在为自己遗嘱的前提。

3.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与一般遗嘱不尽相同。

遗嘱人的死亡时间为遗嘱生效的时间,一般遗嘱为单个人所立遗嘱,立遗嘱人何时死亡,遗嘱何时生效。但共同遗嘱人通常不会同时死亡,因此,共同遗嘱内容的生效时间也随着共同遗嘱人的死亡而逐步生效,即共同遗嘱人中的—个死亡时,遗嘱中涉及他那部分的内容生效,而其他部分因共同遗嘱人尚生存而不生效。

4.共同遗嘱中内容是相互关联的,其法律效力亦相互制约。

一般遗嘱的内容为—人所立,通常不会发生与其他遗嘱的效力相互制约问题。但有些共同遗嘱,尤其是夫妻合订的遗嘱则有所不同,由其内容的关联性决定了这种共同遗嘱的效力相互制约。例如,夫妻合立遗嘱后两人离婚,致使其所立遗嘱无法生效;夫妻撤回遗嘱或另立遗嘱的,原夫妻共同所立的遗嘱即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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