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一)无故扣减或者拖延劳动者的工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三)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不按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等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期间的余额;劳动者逾期不支付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扣发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责令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进一步理解“扣除”一词: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除劳动者工资,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规章制度规定的;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益相关,导致工资下降;如果劳动者请事假,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工资不能视为扣减工资
但是,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的原因,用人单位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不能视为无理违约;此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经工会同意,可以暂缓支付职工工资。这种情况并非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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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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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拿不到工资向哪里投诉呢,具体规定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4-09-25拖欠薪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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