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5:40:39 202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要是公司股东、高管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其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

公司法人,公司本来就要对公司的全部债务负责,本身就是被执行人,不存在追加的问题。如果所说的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则一般是不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的,因为法定代表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除非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并且其存在虚假出资、抽头出资,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以及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欠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

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二、《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恶意逃避债务、出资不足的补足、抽逃出资。

三、法律依据是公司人格否定什么时候生效

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

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

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人格否定相关文章
  • 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公司监事会
    公司监事不负责偿还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偿还。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监事会承担什么风险司监事会承担的风险具体如下:1、监事,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2、高级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借助自身职责侵犯公司利益的,均会面临相关的损害赔偿风险;3、监事在职期间,若公司因高级管理人员过错收到相应处罚的,该监事今后担任一些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会收到限制。监事如果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或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风险。监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依法独立监督公司人员的职务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23-07-11
    293人看过
  • 公司解散后由谁债务承担
    公司解散后由公司承担债务。因为此时公司没有注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不是一个生物学上的人。一、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自己所认缴的股本为限度承担公司债务。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只是聘请的管理人员的话,则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亏损股东应承担哪些责任公司亏损,股东若是如实出资,对于公司经营尽到忠诚以及勤勉义务的,则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
    2023-04-02
    177人看过
  • 右肾摘除之痛该由谁来承担
    精神损害抚慰金
    年仅15岁的萧山初中生小娄去年切除了一只右肾。对于小娄为什么要切除肾脏,谁又该对此负责,昨天,几方当事人在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争论不休。15岁的小娄是萧山一所中学的初二学生,他向法庭诉称,2008年6月11日上午,他们班上体育课,当天上午还有另一个班级也在上体育课。由于场地原因,小娄和同学就站在球场的白线外观看其他同学打篮球。突然间,抢篮板球的小董重重地撞上了小娄。小娄当即感觉到腹部一阵疼痛。之后,不知什么原因,小娄的班主任又罚大家跑步。小娄提出自己身体不舒服不能跑,但没有得到老师的允许。小楼强忍疼痛跑完了1000米后发现身体大量出血。之后,小娄在同学的陪同下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小娄右肾挫裂伤、右肾重度积水、右结肠挫伤。目前,小娄的右肾已手术切除,伤情已基本稳定。期间,小娄家人多次与学校以及小董协商赔偿之事,无果后起诉到法院。小娄要求小董父母和学校连带赔偿医药费、后续医疗费、
    2023-06-04
    313人看过
  • 养子女应该由谁来承担抚养义务
    抚养小孩的义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而且哪怕是离婚了,也依旧是夫妻共同承担,只不过承担义务的方式不同,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协议离婚可以约定不分抚养费吗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不承担抚养费。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根据各自的收入水平、工作稳定情况或者给孩子提供的环境等因素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协商,包括约定其中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约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不影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向该方主张支付抚养费,即并非绝对免除了一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二、离婚协议里有约定不履行抚养费吗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离婚后,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抚养子女一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的,或小孩已经成年的,另一方可以不付抚养费。三、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2023-03-30
    55人看过
  •    改写:死者死后,债务应由谁来承担?
    人的死亡债务的清偿责任由遗产继承人承担,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不再负责;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责任承担债务清偿。民法典规定了遗嘱的形式,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等。人的死亡债务的清偿责任是由什么决定的呢?1.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仅在遗产内承担清偿责任。2.如果债务超过继承人的遗产范围,继承人通常不再承担这些债务的清偿责任。3.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一、以下财产属于遗产: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二、民法典中遗嘱的形式如下: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
    2023-11-03
    236人看过
  • 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租赁物收益归属】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二十一条【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6-13
    446人看过
  • 信用卡卡债该由谁来承担
    信用卡卡债该由谁来承担如下: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2.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还款责任;3.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其中一方的卡债,则另一方无须承担还款责任;夫妻承担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4.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卡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5.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为共同债务。6.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产生的为共同债务。7.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夫妻
    2023-03-27
    479人看过
  • 法人与公司债务:谁应该承担责任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行使的相关民事行为对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法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就是法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公司债务法人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该是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公司法人死亡公司债务如何清算(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三)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四)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2、几
    2023-07-03
    319人看过
  • 欺骗婚姻中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欺骗婚姻,有债务的,应当这样处理:1、欺骗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不予存在,有债务的,只能按照普通债务处理,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直接由债务人进行偿还;2、欺骗婚前不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该婚姻关系就是真实存在的,男女双方有婚姻关系,有债务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偿还,偿还不清的,双方必须达成清偿协议,按照协议清偿剩余债务。欺骗婚姻罪能判多少年欺骗婚姻罪的判刑如下: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
    2023-07-01
    51人看过
  • 夫妻生活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老公给老婆生活费是应该的。丈夫有义务给妻子生活费。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妻子,有要求丈夫付给扶养费的义务。我国提倡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老公不给老婆生活费可以起诉吗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可以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2、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而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一、提起诉讼流程是: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
    2023-07-03
    371人看过
  • 车辆贬损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车辆贬值损失可以向肇事者索赔。目前,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或者车损险条款都约定“车辆贬值损失属于免责范围”。所以,一般情况下无法向保险公司主张车辆贬值损失。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的很少。保险公司也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中,也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但是,“车辆贬值费”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恢复原状”的一条,因此,这一条也是法官判决此类案件中所引用的法律条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保险公司在提供格式条款时,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则关于“贬值损失不予赔付”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保险公司仍然应当赔付车辆贬值损失。
    2023-06-13
    298人看过
  • 公司换了法定代表人,原来的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变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一、公司法人变更了还追究责任吗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公司应当承担责任的,仍需追究责任。如原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也应承担刑事责任。总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责任的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
    2023-03-07
    452人看过
  • 父亲去世欠了20万债务该由谁来承担?
    父亲去世欠了20万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一、父亲欠的债务儿子是否要还一般情况下父亲欠的债儿子是不需要偿还的,我国没有父债子偿的这种法律规定。每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需要对自己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负责,不需要他人来对其行为负责。但是如果父亲去世了,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的,则此时儿子需要对父亲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也仅仅是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承担偿还责任。二、人死之后债务还用还吗?人死之后债务是否还用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死者有遗产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范围内承担有关债务,超出部分无偿还义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债权人可以执行死者的遗产;无遗产的,债务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
    2023-06-19
    209人看过
  • 未依法注销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企业的债务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承担。依法进行清算系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然而在现实中,经常存在各种清算程序不合法的情况,其后果主要有以下几类: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公司未经清算或进行虚假清算,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需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股东作为公司清算程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律师补充: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
    2023-05-06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人格否定
    相关咨询
    • 公司设立时承担的债务应由谁承担?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5
      1、公司设立过程中所生的债,有专门筹建组织的,债务由该组织承担,发起人或股东负连带责任; 2、无专门筹建组织的,债务由发起人或股东承担,其费用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中支付;如果公司成立,债务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3、公司设立过程中所生的债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利向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股东追索。 风险提示:如果公司未成立的债务负担: 1、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
    • 公司更改公司地址债务应由谁承担?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1
      公司更改地址,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 所谓的债务由谁来承担?分公司能担担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6
      由母公司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因此,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母公司承担。
    • 债务清算公司由谁承担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3
      1、公司破产后按顺序清偿债务,不足以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一般而言,公司合法注销了,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不存在了。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 2、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风险提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
    • 夫妻之间的个人债务由谁承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6-20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