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6:50:24 182 人看过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前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后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后者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后者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

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成犯罪,而后者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来考虑。

一、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区别在哪

1、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捡到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吗

构成犯罪的,要承担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实际中,构成侵占罪要满足以下的要件:

1、侵害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具体包括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将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其中,对于数额较大,当前法律并未明确,实践中是参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事具体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当然,根据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不同,所以具体将参照地方规定的标准。

3、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行为人故意,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所以,捡到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满足以上的构成要件的,那么将会被认定为侵占罪。因此,单凭行为人的举动,其实很难认定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盗窃毒品构成盗窃罪吗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一、盗窃毒品构成盗窃罪吗《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盗窃、抢劫毒品的,应当分别以盗窃罪或者抢劫罪定罪。认定盗窃犯罪数额,可以参考当地毒品非法交易的价格。认定抢劫罪的数额,即是抢劫毒品的实际数量。盗窃、抢劫毒品后又实施其他毒品犯罪的,则以盗窃罪、抢劫罪与实施的具体毒品犯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盗窃后即予以毁灭的,由于没有侵犯新的法益,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只构成盗窃一罪。盗窃后予以贩卖、运输或持有的,显然侵犯了新的法益,即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符合贩卖、运输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构成,因此,应以盗窃罪和贩卖、运输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两罪予以数罪并罚。二、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
    2023-03-28
    400人看过
  • 盗窃罪未遂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关于这个问题审判界有三种观点:1、第一种观点,数额较大说。盗窃未遂构成盗窃罪的标准是以被盗物的数额是否较大作为划分依据。其理由,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构成盗窃罪,这里数额较大并未限定是行为人实际窃取的数额,盗窃罪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构成犯罪的数额只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即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而非有两个不同的犯罪数额标准。2、第二种观点,特定目标说。盗窃未遂是否构成盗窃罪取决于特定的盗窃目标。其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依此规定,盗窃未遂定罪处罚的只有两种情况,即盗窃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行为人盗窃未遂,如果数额在巨大以下并且不以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不得定罪处罚。3、第三种观点,情节严重说。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2023-03-17
    201人看过
  • 入室盗窃的界限与界定
    入室盗窃中的入室是指,罪犯为了盗窃,进入别人生活的,和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其中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当作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还有为了生活而租用的房屋。入户盗窃中的户一般指的是住所,而住所的特征是为他人的家庭生活提供场所、和外界相对隔离这两个方面。盗窃行为在特殊情况下会转化为刑事犯罪。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区别有哪些1、两种犯罪的定义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
    2023-07-01
    180人看过
  • 怎样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一、从主体切入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一)从法律规定寻找直观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据此,可以确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而言,包括:1、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2、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以上人员均是单位正式在册或者在编人员,或有特定的职权、职务,或从事一定具有实际内容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而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相对而言,盗窃罪只是一般主体,不需要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二)从司法实践完善相关主体探讨劳务工(包括合同工、临时
    2023-06-11
    301人看过
  • 盗窃职务侵占罪怎么定性
    确实有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的且这种行为是处于主管故意的情况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盗窃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
    2023-02-24
    205人看过
  • 偷窃与盗窃的界限
    偷窃是基于自己或第三人的无正当权利占有,而擅自取走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社会道德规范,法律上偷窃也是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行为,但一般偷窃数额较大的,也会被定义为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盗窃与诈骗有什么区别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3、两罪都是财产犯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制度,两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要求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4、两罪的区别,主要是犯罪行为的客观特征不同。(1)行为人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财物,还是采用欺骗手法使财物控制者受骗而产生处分其财物的意思和行为,是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2)司法实践中,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一般情况下并不
    2023-07-04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盗窃罪、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4
      侵占罪、盗窃罪、职务侵占罪是三种常见的罪名,理论上,这三种罪名的界限是非常清楚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认识上的不同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不一。第一、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关系。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其中,“利用职务便利”是指行为人是具有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被单位赋予某种职权,行为人利用自己的职务所产生的职权对本单位财物具有主管、经手或者管理的便
    •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在刑法中哪个重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4
      侵占罪和盗窃罪均属侵犯财产类犯罪,两罪的犯罪对象都是他人的财物,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两罪又有显著的区别,这表现在:1、犯罪的前提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在侵占他人财物之前,必须已实际持有或控制他人财物。2、犯罪目的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发生在实际持有或控制他人的托管物以及拾得他人的遗忘物和发现他人的埋藏物之后;而盗窃行为人的不法占有目的,则发生在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之
    •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是什么,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一定时间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和盗窃罪均属侵犯财产类犯罪,两罪的犯罪对象都是他人的财物,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
    •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与侵占罪的界限, 与侵占罪的区别又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侵占罪的界限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
    •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是什么,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及其罪与其量刑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8
      诈骗罪和盗窃罪同属侵财型犯罪,从犯罪构成理论分析,犯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同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主观方面都是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以上三个要件完全相同,区别在于客观方面被告人究竟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 1、诈骗罪的骗取财物是指被告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将财物交与被告人占有、使用或保管。被告人从而达到对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2、盗窃罪的秘密窃取则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