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21:33:52 408 人看过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且一方的权利就是他方的义务。保险合同的履行就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有效成立的保险合同,遵守最大诚信原则,正确行使权利和全面履行义务,以实现保险合同目的的行为过程。而保险法的作用正在于,以法的强制力保障合同当事人正确履行合同。

在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应承担义务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项:

一、给付保险费

给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如前所述,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保险费是投保人转移危险,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代价,法律不允许存在无给付保险费义务的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通例,保险费的给付可以由投保人为之,也可以由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之,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代投保人给付保险费,但他们并不因此而享有保险合同上的利益,保险人也不能在其给付第一次保险费后,请求其继续给付,而只能向投保人请求。保险费的给付,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可分为一次给付和分期给付两种形式。关于给付保险费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得依当事人的约定。一般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一次给付的形式,根据合同规定,保险合同可以从投保人履行保险费给付义务后生效,也可以在给付保险费之前就生效。在人身保险合同中,通常采用分期给付保险费的形式,而且各国一般规定,在投保人给付第一期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方能生效。保险费以现金给付为原则,但经保险人同意,也可以票据或其他形式为之。

投保人如果未依约定履行给付保险费的义务,则产生下列法律后果:①在约定保险费给付为保险合同生效要件的场合,则保险合同不生效。②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可以请求投保人给付保险费及迟延利息,也可以终止保险合同。③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为分期给付,各国一般规定,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投保人未按约定期限缴付保险费,保险人应进行催告,投保人应在一定期限内给付保险费,否则保险合同自动停止。

二、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是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而承担的义务。通知义务主要有两种,一是"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二是危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

㈠"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所谓"危险增加",是指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双方未曾估计到的危险可能性的增加。应当强调的是,在保险合同中,"危险增加"是有特定含义的,必须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未估计到的危险性的增加,如果当事人在订约时已经估计到,例如,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因病死亡是已估计到的危险,至于在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患病,并且病情越来越重,这并不"危险增加",只是危险事故的开端

危险增加"的原因有两种,一是由投保人或被保人行为所致,于此情形,投保人应事先通知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原因所致,投保人应在知道"危险增加"后的法定期限内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可采取两种办法,一是增加保险费,二是解除保险合同。在增加保险费的场合,如果投保人不同意,则保险合同自动终止。在保险人接到"危险增加"的通知或虽未接到通知但已经知道的,应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的表示,如果不作任何表示,则视为默认,其后不得再主张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履行"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对保险人正确估计危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国保险立法均对此加以明确规定。

㈡危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所投保的危险事故发生,应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及时通知保险人。危险事故发生的及时通知,对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至关重要。危险事故发生意味着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条件已成就,保险人及时得知此情况,一方面,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另一方面,可以迅速查明事实,确定损失,明确责任,不致因调查的拖延而丧失证据。

关于通知的期限,各国法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规定为知道危险事故发生的5日之内,有的为10日或两周之内。我国《财产保险合同暂行条例》规定"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海商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这里,我国的保险立法仅规定"及时通知"和"立即通知",并无具体时间的限制。

对于违反危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的后果,国际上通常有两种作法。一是保险人可请求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不能解答保险合同;二是保险人免除保险合同上的责任。目前,我国的保险立法尚无这方面的规定,但在有些保险条款中有具体规定。

三、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避免损失扩大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主要义务之一。我国《财产保险合同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此而遭受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故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不仅应及时通知保险人,还应采取积极措施,以减少物质损失。投保人因此而支出的费用,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此外,我国《财产保险合同暂行条例》还规定:"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投保方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建议,投保方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可见,在我国,防灾防损亦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重要义务之一。它将保险与加强安全、防灾防损结合起来,是社会主义国家保险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这项义务对投保人来说是一项更高的要求,即要求投保人不能以为参加保险就可高枕无忧,而应该象未投保一样维护保险标的安全,防止那些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投保人相关文章
  • 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1)交付保险费的义务。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投保人如不按约定的时间交付保险费,则保险人可按照约定要求其交付保险费或者终止合同。(2)如实告知的义务。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负有将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如实向保险人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导致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并给付。(3)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危险增加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缔约时预料的保险标的的危险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程度增强。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危险增加,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针对危险增加的情况,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此项义务的,因危险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保险事故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迅速地调查事实真相,收取证据,
    2023-04-23
    178人看过
  •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1、告知内容规定为投保人明知的情况。2、告知内容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3、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直接拒绝赔偿。一、保险合同可以基于什么条件解除?保险人可以基于以下条件解除合同: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2、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二、车辆损失险是什么车辆损失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许可的驾驶人,在驾驶被保险人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保险公司应当给予合理赔偿的商业保险。车损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根据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保险人
    2023-03-30
    128人看过
  • 投保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如实告知的义务。《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
    2023-05-03
    74人看过
  • 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一)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二)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三)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四)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一、法定监护人的范围监护人是指对人(多为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的人,一般来说是父亲和母亲,这是简单家庭的状况。然而当原亲生父母有的因为
    2023-02-28
    185人看过
  • 居间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此项义务是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居间人忠袴禀告履行此项义务。在报告居间中,居间人对于订事项,应就其所知,据实地报告给委托人。居间人对于相对人而言,并不负有报告委托人有关情况的义务。在媒介中间,居间人应将相对人而言,并不负有报告委托人有关情况的义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就自己所为的居间活动,有忠实义务。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包括以下风方面的要求:其一,居间人庆将所知道的有关订约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给托人。如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音段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二,不得对订阅合同实施不得影响,影响俣-同的订阅或者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其三,居间人对于所提供的信息、成效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其他人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负有门儿斩嵵,还负有尽力义务。判断居间人是否有尽
    2023-02-21
    325人看过
  • 居间人有哪些主要义务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一、民法典中土地居间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居间合同要不要公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公证人,但不申请公证,不影响居间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
    2023-02-19
    28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投保人
    词条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是可以更改的,不过要征得被保者的书面同意,可把投保者改为被保者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来获得投保人相关的权利,履行相关的义务。而且要注意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投保人... 更多>

    #投保人
    相关咨询
    • 投保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28
      投保人应当按时缴纳保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
    • 投保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5
      投保人应当按时缴纳保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
    • 投保人有哪些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4
      投保人应当按时缴纳保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
    • 投保人在投保后有哪些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投保人在保险投保后有哪些义务主要有下面三点: (1)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公司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于合同成立时支付首期保险费,并按期支付其余各期保险费。若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减少保险金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自合同效力中止之
    • 投保人在保险投保后有哪些义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投保人在保险投保后有哪些义务主要有下面三点:(1)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公司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于合同成立时支付首期保险费,并按期支付其余各期保险费。若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减少保险金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