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代理人行为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20:20:20 97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和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的恶意串通导致代理行为无效,代理人和相对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造成被代理人损害,则应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相对人和代理人的行为若出现恶意串通,则该代理行为将归于无效。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因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 事 责 任 : 恶 意 串 通 的 代 理 人 和 相 对 人 需 承 担 哪 些 责 任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恶意串通的代理人和相对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其中,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和相对人需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同时,《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和相对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因此,恶意串通的代理人和相对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承担连带责任。

恶意串通的代理人和相对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和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和相对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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