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所在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发工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5:12:02 191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一、具体做法:

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诉。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相关阅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定是否有效呢?

(1)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前提必须是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

也就是说,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各项标准执行劳动者的相关待遇是法定的,即使劳动合同履行地的部分或者全部标准低于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相关标准。如果想适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双方有约定;二是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

一般情况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就劳动地点和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明确,并进一步规定工资规定是按照哪个地方的标准来核发,后期如果出现此类问题,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解决工资标准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和劳动所在地不一致去哪里仲裁?
    一、劳动合同和劳动所在地不一致去哪里仲裁?一般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仲裁委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
    2023-04-29
    257人看过
  • 职工工资关系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地区由谁管辖?
    职工工资关系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地区由谁管辖?原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中对此问题作了明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职工工资关系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地区由谁管辖?原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中对此问题作了明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主要是为了方便职工向仲裁委员会申诉。对职工工资关系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地区的,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
    2023-04-29
    48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没有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仲裁,可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因此,在法律上,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可以与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地不一致,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条件之一是劳动争
    2023-06-25
    48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权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管辖条款无效。对于一般民商事合同纠纷,法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与意思自治,对个人权利的让与或放弃皆宽容对待。但劳动法律关系不同,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对用人单位具有财产、人身依附性,难以就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围绕劳动争议管辖,为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的程序权益,具有社会法特质的劳动立法强化国家干预,赋予劳动者一定的管辖选择权。劳动合同中关于约定管辖的格式条款,表面上没有违背劳动争议法定管辖规定,实质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排除了劳动者的管辖选择权,因而是无效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二审”的处理机制,管辖权的确定皆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具体而言:在劳动仲裁前置阶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2023-03-14
    445人看过
  • 教资不在所在地,如何在本地报名?
    无法报考。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所以报考教师资格证要回到户籍地。湖北教资报名需要什么条件湖北教资报名所需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
    2023-07-05
    4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证明履行地和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怎么办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登记地不一致的,合同必要条款一般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登记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登记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2023-08-06
    421人看过
  • 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不得低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关于劳动报酬的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非常重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对劳动者试用期报酬的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很多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廉价获取劳动力,将试用期的工资定得很低,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上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等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
    2023-07-07
    3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是否有影响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是否有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注册地不一致,对劳动者没有特别的影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
    2023-04-19
    2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履行地与公司所在地不匹配,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怎么更改(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
    2023-07-08
    31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所是否为注册地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所一般都是为注册地,实际以公司实际注册为准,如果以办公地址为准会存在法律风险,如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据的提取与合同不同等的造成的法律风险。合同上可以添加LOGO,不存在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
    2023-02-18
    451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归属是在单位所在地还是事故发生地
    就相关的劳动争议问题,我们应当去哪里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权(比如工作地在A地,单位在B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我们可以就劳动争议向工作地的A地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未签订劳动合同,过错在用人单位,但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包括,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归属地指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03-21
    456人看过
  • 如何认定合同所在地
    合同签订地的认定是这样的:1、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2、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一、合同的签订时间大概是多长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二、合同上只盖公章有没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合同是需要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而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2023-06-25
    260人看过
  • 发薪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吗
    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的公司不一致的情况下,通常是按实际用工情况来确定,即劳动者实际是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服务还是工资发放单位服务,劳动者的社保关系在哪家公司等情形来确定实际劳动关系。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签字的单位一方应该是员工实际工作的公司或者企业,不一致的,或者对此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单位说明理由,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的赔偿。一、企业可以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吗公司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
    2023-03-19
    449人看过
  • 劳动仲裁是否需要到单位所在地?
    劳动仲裁需要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起诉离婚需不需要找律师?起诉离婚是否要请律师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具体分析:下列情形不建议找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2、离婚赔偿期望过高;3、只走程序;4、恐慌离婚;5、情感波折。以下离婚情况,建议您请律师:1、复杂的离婚案件;2、法律空白;3、有意调解离婚;4、有一定经济实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
    2023-07-18
    42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劳动者是否可以在此地起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的定义应理解为: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
    • 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如何确定管辖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有什么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6
      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如何确认用人单位所在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1、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各什么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6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