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法完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1:12:12 329 人看过

关键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法缺陷;完善建议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死伤人数越来越多,社会危害性越来越严重,令人遗憾的是刑法学界却表现出了出奇的沉默,任凭事故发展,这是对生命的漠视,这与以人为本是背道而驰的。《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是预防

关键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法缺陷;完善建议

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死伤人数越来越多,社会危害性越来越严重,令人遗憾的是刑法学界却表现出了出奇的沉默,任凭事故发展,这是对生命的漠视,这与以人为本是背道而驰的。《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是预防矿难事故发生的重要规定,但是该规定并不适应目前矿难事故高发的形势,没有起到预防和减少矿难事故的发生、维护劳动安全的作用,应予修改和完善。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法缺陷

(一)犯罪主体不明确

1、未将单位规定为犯罪主体

我国《刑法》第135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本条规定可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设施是单位的义务。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单位有责任采取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该由单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本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单位犯罪,也没有规定单位负刑事责任,仅仅规定了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单位是否属于犯罪主体并不明确。仔细分析我国《刑法》的法条可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绝大多数情况直接规定了单位犯罪并且实行双罚制。但也有不明确规定单位构成犯罪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的情况,如《刑法》第396条。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可以有两种理解:第一种,只有法律明确规定为单位构成犯罪且实行双罚制时,单位才成为犯罪主体;第二种,只要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单位犯罪,不论法律是否明确规定单位构成犯罪,也不论法律是否规定判处单位罚金。按第一种理解,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直接责任人员,是自然人,而不是单位;按第二种理解,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单位。显然第一种理解更符合我国刑法的立法精神,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未明确时是否是单位犯罪,不对单位判处罚金是否可以成立单位犯罪仍然是模糊的。

2、直接责任人员的规定不全面

对直接责任人员的理解直接影响到哪些人应当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35条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直接责任人员,但何为直接责任人员,法律未作详细规定。在司法实践当中一般认定为主管劳动安全保护工作的人员及直接负责劳动安全的人员包括单位中负责主管劳动安全设施的人员,如工厂中负责主管安全的副厂长、安全科长等,也包括单位中直接管理、维护劳动安全设施人员,如工厂的安全员、矿山的安全检查员等。按照这种理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非直接主管劳动安全保护工作或直接管理、维护劳动安全设施,否则就不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责任主体,通常情况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不直接主管劳动安全保护工作或直接维护劳动安全设施,因此一旦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煤炭法》第79条规定: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对煤矿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煤矿矿长不能以自己不主管劳动安全工作作为自己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不负刑事责任的理由。《安全生产法》第8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8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可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无论是否主管劳动安全工作,都可以成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责任主体。但是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除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否则上述情况下无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为了正确统一适用刑法,有必要通过司法解释明确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直接负责人员的范围。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规定缩小了直接责任人员负刑事责任的范围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本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样的规定无疑大大缩小了直接责任人员负刑事责任的范围。首先,单位的过失危险行为,直接责任人员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如果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没有提出,单位明知事故隐患存在拒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员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在实践当中,由于有些部门的疏忽大意、玩忽职守,导致对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提出或者由于部分小煤矿职工素质低下,对事故隐患不能正确认识,发现不了隐患,对于这两种情况下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适用《刑法》第135条定罪与立法相悖,如果不适用,则有可能放纵犯罪。

在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之前,单位可能已经知道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知道事故隐患的存在(不知道包括无法知道或应知而不知)。不采取措施包括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因为不知道事故隐患存在而不采取措施;第二种是单位知道事故隐患存在,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不知道事故隐患或知道事故隐患而故意隐瞒或怠于提出,单位出于侥幸心理或节约投资不采取措施;第三种是单位知道事故隐患,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也知道事故隐患并提出,单位仍不采取措施。按现行立法只追究第三种情况下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第一、二种情况下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不负刑事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以自己不知道存在事故隐患作为抗辩,也可以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未提出作为自己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合法抗辩理由。

该条规定与其说是为了保护单位职工的人身安全,不如是为了保护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免受刑事责任的追究,无疑放纵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难以发挥保护单位职工劳动安全、预防和减少劳动安全事故的作用。目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充分暴露出这一立法上的败笔。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缩小了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彰显了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如果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没有履行提出义务,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就不负刑事责任。有关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或单位职工不履行不安全因素报告义务,单位即使不作为也不负刑事责任。一句话,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负刑事责任以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履行了监管职责或不安全因素报告义务为前提,单位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以自负义务或监管部门所负义务的履行为前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安全相关文章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二者概念的界定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在生产和施工的过程中,因违反相关的安全法则和规章制度,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是指由于生产设备和条件的不合格,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的行为。2、由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两种罪名的界定具有很多相似之处:第一是都涉及安全生产的领域,例如矿难、爆破、塌方等事故中,由于违章操作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第二是二者的结果都是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伤害的行为,一般都会导致人员的死伤事故,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应当处以严厉的惩罚。3、但二者的区分也比较明显,一是体现在犯罪主体的不同上,前者的主体是自然人,而后者的主体是法人,但由于在具体的罪行判定中,二者极不容易区分,因此经常会造成一些混乱;二是体现为犯罪行为方式的不同,前者属于作为犯罪,而后者则属于不作为犯罪。一、重大责任罪是什么时候入《刑法》?我
    2023-03-12
    378人看过
  • 论医疗事故罪法定刑配置的完善
    医疗事故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一方面涉及了医疗事故民事赔偿的责任认定和分配,另一方面对于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医疗事故在也面临着认定和准确定罪量刑的问题。本文认为我国医疗事故罪法定刑的配置不合理,存在着法定刑刑种单调、法定刑幅度较窄等缺陷,应对此进行立法完善。一、医疗事故罪的法定刑配置及其缺陷根据《刑法》第335条规定,医疗事故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这一法定刑配置存在以下两点不足:1、法定刑刑种单一。所谓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适用于具体犯罪的刑罚种类和幅度。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还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很显然,医疗事故罪的刑罚配置就过于单调。由于医疗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专业性,使得引起医疗事故的原因具有多样性,从而会出现事故的结果和原因行为的不一致性。法定刑刑种的单
    2023-06-12
    180人看过
  • 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现状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可概括为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这种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确立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以下简称《决定》)与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35号,以下简称《通知》)。上述文件确立了监管环节由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对于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决定》明确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
    2023-06-06
    395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与重大安全事故罪
    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条件: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3)虽无明文规定,但反映生产、科研、设计、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在实践中为职工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一、安全事故技术员要坐牢吗不会。因为一般安全事故的安全员不是主要负责人、也不是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如果要判刑只会有两个罪,一是重大责任
    2023-03-11
    156人看过
  • 钟飞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案情]公诉机关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钟飞成,男,32岁,广西岑溪市人,住该市诚谏镇诚谏街。农民,2001年7月3日被逮捕。辩护人李汉武,振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飞成以诚谏街名义于2001年2月8日以来,与筋竹选厂、环江新兴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联营开采河三矿红卫四中段402及409矿场的铅锌矿石。该矿场原是河三矿产有限公司停止开采矿石的旧矿场,危险性大。钟飞成在既没有开采证及营业执照,又没有安装支护栏等安全设施的情况下,安排矿工莫卓柏、邓培林、李伟干等人违章进行采矿作业。2001年5月2日晚上11时许,莫卓柏用推车运送矿石时,连人带车掉进02号矿井,导致其颅骨骨折,颅脑损伤死亡。事故发生后,钟飞成与莫卓柏亲属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审判]广西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钟飞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向岑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钟飞成开采铅锌矿,违反《矿山安全法》及有关法
    2023-04-25
    244人看过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与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区别?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联系:两罪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区分重大环境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上均有过失的因素,客观上亦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区别主要在于:1、客体要件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革。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服管理、违反
    2023-07-25
    187人看过
  • 劳动法五大问题亟需全面完善
    规定模糊致企业任意制定违法劳动规章和奖惩办法劳动法五大问题亟需全面完善在5月16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组织召开的“劳动法二十年与企业劳动关系治理”论坛上,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北京大学等国内多所知名大学劳动法研究学者一致呼吁,目前已经施行近二十年的劳动法面临多重劳动法律关系难点问题,亟需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对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很多与会专家认为,劳动法在许多方面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不便于实际操作。我国劳动法共有十三章107条,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劳动法相比,内容不够充实。与会专家认为,劳动法五大问题急需修改完善。内容存在不少缺漏,不够完备。比如,总则没有规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也没有规定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问题,必须坚持劳动部门、工会组织、企业方面代表三方协商机制的准则;也没有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与劳动法的关系,以致出现企业任意制定违法
    2023-04-21
    419人看过
  • 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几个基本问题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加的罪名,是责任事故类犯罪的一种,增设该罪是为了有效惩治因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行为。工程法律领域的问题很多又很复杂,法律的规定常常又滞后于社会的实际情况。在本罪中,有几个基本问题需要讨论,如犯罪主体的范围、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没有法定资质非法承包工程能否构成本罪以及犯罪结果的再认识等等。司法实践中存有不少疑难问题,本文试图逐一简析。关键词:工程重大事故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直接责任人员为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正常的建设施工市场秩序的客观需要,我国刑法在137条设置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但其规定过于笼统概括,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几个基本问题予以探讨。一、关于几个基本概念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
    2023-04-22
    69人看过
  • 达到什么标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才能立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的标准有: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达到什么标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才能立案?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022-06-26
    406人看过
  • 试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与完善
    1前言随着我国安全工作的不断推广和深入,安全意识的日益提高,人们也逐步意识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我们建筑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可大大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减少伤亡事故,有助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和《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后,为使建筑业立足于安全、高效、并如何科学、规范、系统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是必须研究的课题,笔者结合《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初步地分析和探讨,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方法。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含义和拓展《安全生产法》中提出了国家监督,部门负责,企业自律,职工维权,中介服务。这既是对安全生产责任的高度概括,也是赋予安全生产责任制新的含义,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同时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
    2023-04-24
    253人看过
  • 哪些情形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标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2023-08-08
    109人看过
  • 我县公诉首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1月3日,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石某提起公诉。据了解,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公布后,我县首例被公诉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8月5日,我县境内某胶合板厂一工人在作业过程中,身体接触到了带电的机器11月3日,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石某提起公诉。据了解,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公布后,我县首例被公诉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8月5日,我县境内某胶合板厂一工人在作业过程中,身体接触到了带电的机器而触电死亡。县安全技术监督局当即对事故展开调查发现,带电机器电动机的线盒盖板上,原有的4颗固定螺丝,其中有3颗已经脱落,致使线盒盖板移位,与电动机内的接线端接触,并因未安装漏电保护器,使整个机器外壳带电,工人在作业时碰到了机器外壳,导致触电身亡。调查确认,事故原因为该厂的直接负责人未履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
    2023-04-22
    363人看过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请律师有用吗
    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进行辩护,所以委托律师是有一定帮助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023-06-14
    323人看过
  • 建议修改《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法定最高刑
    山西省永和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段新民反映:近年来,一些地方和行业发生的多起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各级司法部门虽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法律制裁,但由于《刑法》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法定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且未设立经济制裁的附加刑,对打击此类犯罪缺乏足够的震慑力,使得一部分企业主明知有危险,仍然违规作业,强令工人生产,由此造成数十人,甚至上百人人员伤亡的重特大事故。由于量刑偏低,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矿主、企业主的犯罪行为。为此,段新民副主席建议:把《刑法》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法定最高刑修改为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以震慑此类犯罪,才能引起各级责任人的足够重视,加大防范力度,强化安全生产,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再度发生。
    2023-06-11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安全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防止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和伤害一系列措施和管理。 用人单位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更多>

    #劳动安全
    相关咨询
    • 劳动安全事故重大罪行的立案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5-02-01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形时,可以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如何处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35条的规定: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是一
    • 重大的劳动安全事故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6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劳动安全事故罪中重大的怎么定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16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35条的规定: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是
    • 列入刑法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0
      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应立案起诉:(1)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4)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