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0:03:10 94 人看过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1、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4、《民法典》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抚养关系(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1、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同时应根据父母双方所具备的抚养条件,父母的思想品德等因素综合考虑。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内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哺乳期内的子女,父母双方协议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哺乳期后的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7、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8、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9、双方对抚养独生子女发生争议的,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要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一方的合理要求。

10、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1、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子女抚养费问题

1、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3、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育费应定期给付。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一次性给付,对给付数额亦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5、子女由于生活和受教育的需要,或者父母一方的经济情况有较大的变化,因而提出改变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协议,协议不成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6、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7、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8、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起诉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确有增加的必要,从而作出变更或维持原协议的判决。

9、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因一方不履行给付抚养费的协议,另一方就给付抚养费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0、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三、关于探望权

1、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3、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4、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子女抚养费用问题与离婚相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去计算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标准由法院判决: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
    2023-07-05
    342人看过
  • 老年人抚养子女的现实问题
    两个儿子赡养老人:1、两个儿子可以通过协议决定赡养老人的方案;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进行调解;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决定。一般而言,两个儿子可以通过轮流赡养老人的方式解决该问题。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且该义务不得放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兄妹如何赡养老人兄妹赡养老人的方式:1、兄妹应共同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双方可以协商各自应承担的具体义务,应当根据各自的经济水平进行协商。2、对于不在老人身边的孩子,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并看望老人;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孩子也要时刻关心和照顾老人的生活。当老人因病不能自理时,孩子不仅要分担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还要承担照顾和照顾老人的义务。
    2023-07-06
    55人看过
  • 孩子抚养费问题:离婚后女方的责任?
    夫妻双方离婚女方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离婚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离婚女方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且不因离婚而消除该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双方可以协商或诉讼方式确定另一方负担抚养费的金额及期限的长短。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
    2023-07-07
    435人看过
  • 离婚女方无工作,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夫妻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来说离婚时孩子不满两岁的,归母亲抚养;满两岁的,法院综合各方情况判决;年满八岁的,会征求孩子意见。如果女方没有工作会造成经济条件不优渥,从而影响法官对于抚养权归属的认定,法院依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还会参考其他方面的因素。因女方出轨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
    2023-07-06
    54人看过
  • 抚养离婚子女:政策与法律问题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计算。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离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离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要给付赡养费、生活上要给予照顾、精神上要关心而且妥善安排住房。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7-08
    408人看过
  • 离婚时忘记写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了怎么办
    离婚时忘记写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了的,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数额,二人能够协商一致,不直接抚养方按照协议结果对子女抚养费进行支付。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那么任意一方当事人可以就抚养费的支付数额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参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净身出户并不能够减少对子女抚养的法定义务啊!如果想少给子女抚养费,很简单,与对方达成协议。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如果对方不
    2023-08-02
    192人看过
  • 未抚养子女的赡养问题
    一、未抚养子女的赡养问题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根据以上的内容了解,我们知道,如果女方起诉离婚男孩判给谁,要看父母双方的综合情况,如果小孩不满2岁,那么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大于2岁,则需要选择最有利于小孩成长的那方,如果大于10岁,则还需要考虑小孩的意见。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却也在不断增加,这一方面表示着人们的自我意识有所增加,使我们在婚姻不幸
    2023-04-23
    148人看过
  • 一方军婚女方离婚孩子抚养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刚生完孩子可以离婚吗孩子归谁不满两岁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二、离婚需要怎样
    2023-02-28
    54人看过
  • 孩子抚养问题:离婚女方该怎么办
    争取子女抚养权要根据情况不同对待。具体情况如下:如果子女是未满两周岁的,那么一般是由女方抚养的,只要表达自己想要抚养权的意愿就可以了。如果是子女已满两周岁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说明自身更有用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因,比如自己的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设施等;如果没有协商一致的,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
    2023-07-02
    314人看过
  • 离婚成年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1、成年子女不存在有抚养权,子女愿意与谁生活都可以,采取自愿2、户口本问题,可以自己单立一个户口,也可以随父或者随母具体说来,我国法律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进行了如下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
    2023-04-17
    281人看过
  • 抚养权咨询: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二、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
    2023-06-11
    307人看过
  •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时归谁
    依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原则上按照下列情况予以处理;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
    2023-03-09
    221人看过
  • 子女与继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继子女扶养关系成立有三个如下:1、以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为标准;2、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3、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包括哪些情形法律对此尚无明确的定义,根据实践,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
    2023-07-25
    160人看过
  • 离婚判定子女抚养问题的几点原则
    《民法典》规定离婚判定子女抚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是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遵循子女的意见。变更抚养权,可以协议变更,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变更。一、未婚生子孩子归谁未婚生子孩子归谁跟孩子年龄有关: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归母亲抚养;2、两周岁以上的,可以由父母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原则判决。3、子女为八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此外,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
    2023-06-23
    78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关于子女抚养纠纷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9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成年子女离婚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12
      18周岁以上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了。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违约金的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关于抚养费的违约金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关于办理离婚时,子女抚养的事项:1、子女不足两周岁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争取子女抚养权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5
      首先,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