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的主体条件有: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
5、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一、只有事实没有证据的官司怎么打
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可以依据以下几点打官司:
1、没有证据并不影响法院立案;
2、没有证据可申请法院调取、收集证据;
3、可以不用举证的特殊诉讼类型;
4、特殊情况下复制件、亲属也可作证。
在原则上最少需要一名证人,多则需要三名证人为我们提供证明,证人要提供真实的,准确的证据,证言,证词才有效达到证明的目的,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1、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2、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3、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4、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二、什么叫见证人
见证人是指与案件无关,而仅在勘验、检查、搜查、扣押和侦察实验等诉讼活动中,被司法人员邀请在现场观察并为此作证的人。见证人不等于证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明侦察人员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司法权派生的,不具有诉讼参与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性质。证人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说明看到的、听到的或感知到得案件情况。
三、夫妻可以作为证人吗
夫妻之间可以互相作证人。证人具有适格性,并不意味着其证言具有可信性,证人证言的证明力需要在法庭上由法官依据证据规则进行识别、判断,证人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近邻、恩怨或利害关系,有为维护亲情、友谊、报恩或泄愤等方面的动机,会导致其证言的不可靠。理论上只要有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但是若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则其作证的证明效力将会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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