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2、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
(1)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2)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3、参保女职工分娩如何选择医院
参保女职工分娩,可在本人选定的中、晚期妊娠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也可选择其他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生育诊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每月结算一次。
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可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1)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2)参保单位的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诊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
5、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住院需要携带哪些资料费用如何结算
职工生育的,由本人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和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施行流产、引产等计划生育手术的,由本人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到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确认。
在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需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6、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缴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单位负担。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按参保职工享有的诊疗项目诊疗和收费,并制作《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诊疗费结算单,由职工交由单位保管。欠缴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7、长期驻外地工作人员、探亲或准假等外出人员如何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参加本市生育保险但长期驻外地工作人员、探亲或准假等外出人员,到本级统筹区域外医院进行统筹项目及支付标准范围内项目诊疗或生育时,参保职工应持本人申请、单位出具的外地诊疗或生育证明、社保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到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并领取异地诊疗介绍信。由接诊医院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参保职工持上述诊疗介绍信和医院开具的费用收据到单位缴费所在区的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其中,患妊娠并发症或产时并发症的,还应出具诊疗或出院小结、双处方、费用明细单等。
8、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和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单位签章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生育津贴审批表,职工本人在本市银行的结算户账号(其中:市内四区企业职工提供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的账户均可,其他区职工按各区要求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
9、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时需提供男职工本人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封面))、《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男职工本人在本市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账号、分娩方式证明(盖医院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10、生育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有哪些
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的申领以及女职工异地生育转诊及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的报销在各区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15日。
市内四区具体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市南区劳动保险办(福州南路9号)电话:85971821
市北区劳动保险办(延吉路38号)电话:83668973
四方区劳动保险办(庆安路21号)电话:85624527
李沧区劳动保险办(永年路27号)电话:87050101
市劳动保险办外资处(福州南路9号)电话:66773818
相关信息《《《
-
青岛社会医疗保险基本政策的问与答
471人看过
-
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问答
194人看过
-
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152人看过
-
青岛生育政策调整实施政策的内容
337人看过
-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出新政策
130人看过
-
青岛劳动保险中的生育保险
461人看过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
-
山东省青岛市生育保险政策的内容是哪些呢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3关于山东省青岛市生育保险政策可根据青岛《关于生育政策调整实施期间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含1月1日,下同)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享受生育津贴。 国家规定的产假: 国家规定产假至少98天
-
青岛市计划生育政策中两限生育政策的情况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4你们双方是否都不是独生子女?户口情况?如果都不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户口为青岛市城镇户口的,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四十三条的规定,按照青岛市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计算的时候以孩子出生时间为准。2013年青岛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5227。你可以参照计算一下。
-
青岛市环保整顿政策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鼓励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生态低碳的新型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集聚。优先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开发节能环保型产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循环利用产业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发挥在厦高校、科研机构作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技术的研究、实验。引进、建设高水平的生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高层次创新团队,提高本市生态环境治理的科技水平。
-
青岛市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是什么?以及青岛市生育保险有哪些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结算办法有: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青岛市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采取的办法是女职工到定点医院生育,社会保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结算办法有: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