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时间司法解释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08:31:13 265 人看过

一、犯罪时间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时间是犯罪成立的时间。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时间内实施的。一般情况下,犯罪时间对犯罪的成立并无影响,但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犯罪时间则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如中国刑法第129条、第130条规定的“禁渔期”、“禁猎期”,即是构成非法捕捞罪和非法狩猎罪的必要要件。同时,犯罪时间对于计算追诉时效、正确适用法律有重要意义。

犯罪时间是构成犯罪的时间要件。犯罪的时间在某些情况下是定罪的根据。这里的某些情况,是刑法规定行为只有发生在一定的时间才能构成犯罪的场合。例如,我国《刑法》第434条规定:“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对于战时自伤罪来说,战时这一特定时间就成为该罪构成要件。

刑法学中的犯罪时间与犯罪学中的犯罪时间的意义有所不同。刑法学中的犯罪时间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之一;而犯罪学则主要是从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角度来研究犯罪时间。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依法应当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确有必要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或者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或者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或者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或者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条被告人具有累犯情节,或者所犯之罪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限制减刑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但是,前罪实施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后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0日 0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相适应原则相关文章
  •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宣布破产严格责任原则行政撤职纳税人名称是什么人事保管合同辞退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国内的经济环境充满了活力和生机,社会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新兴经济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和市场变化,立法机关对作为规范经济主体和行为的重要法律公司法进行了屡次修正,最近一次是2016年底通过的司法解释四,那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一、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16年12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2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二、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要点《解释》共27条,涉及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五个方面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关于决议效力,《解释》从三个方面完善了决议效力瑕疵诉讼的法律适
    2023-04-27
    225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生效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16年12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2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二、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要点《解释》共27条,涉及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五个方面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关于决议效力,《解释》从三个方面完善了决议效力瑕疵诉讼的法律适用规则:确定了决议不成立之诉,与决议无效之诉和撤销决议之诉一起,共同构成了“三分法”的格局;明确了决议效力案件的原告范围,确认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之诉的原告包括股东、董事、监事等,规定决议撤销之诉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股东资格;明确了确认决议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法律效力,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2023-04-13
    362人看过
  • 累犯司法解释是什么
    暂时没有关于累犯的司法解释。累犯的司法解释:《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什么是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
    2023-04-13
    148人看过
  • 犯罪中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犯罪中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中止并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刑法》之中规定了犯罪中止的定义和对于中止犯处罚原则。具体的规定如下:《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犯罪中止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犯罪中止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犯罪形态,它可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也可能发生在犯罪的实行阶段。所谓“犯罪过程中”是犯罪既遂之前的整个犯罪过程中。犯罪既遂后的任何主动弥补损失的行为都不是犯罪中止,只是悔罪的表现。2.犯罪中止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和为犯罪创造条件,停止着手
    2023-04-13
    166人看过
  • 犯罪客体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犯罪客体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客体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但是根据司法解释可以了解犯罪客体包含哪些人,具体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逃税、诈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根据司法解释犯罪客体包括:1、当然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其中,国有财产,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所拥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是集体经营
    2023-04-29
    465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事先同谋,事中有人没去实行犯罪,也按共犯处罚,相对于个人犯罪,共同犯罪是一种在主体数量上特殊的犯罪形态,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2、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4、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
    2023-04-29
    2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罚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刑罚的裁量也必须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所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实现刑罚目的的需要。... 更多>

    • 对于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的时间效力问题司法适用司法解释的司法解释是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3
      会根据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的不同情形区别对待,对于时间效力问题最高法专门有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通过)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就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对于2015年
    • 经济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 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 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 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 受贿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3
      对于在受贿犯罪司法解释上有以下的集体的内容,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
    • 网络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2
      针对网络犯罪司法解释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 经济犯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2
      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 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 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 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