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时效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进行票据权利的行使的期间。这里“票据权利的行使”作广义解释,既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行使,也包括请求承兑、请求作出拒绝证明书等(注:鉴于谢*轼对票据权利的行使所作的广义解释,本文将传统的票据时效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时效合而为一。本文认为,保全票据权利的时效经过导致追索权的消灭,因而将之归入广义的票据时效。)。由此广义票据时效相应地也应包括行使票据权利的时效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时效。经过一定的期间不行使票据权利或不保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人对特定票据债务人不能有效地行使相应的请求权,票据义务人当然得拒绝其请求。本文仅论及狭义的票据时效,即不包括保全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制度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可谓功高至伟。虽然信用证及电子交易极大地方便了商贸往来,但票据在当代贸易中的地位仍然不可替代,其原因就在于票据的流通性。因此,各国票据法为了加强票据的流通十分注重票据交易的安全性,往往设计种种制度来保护票据权利人的利益。譬如票据行为的要式性使得受票人能够迅速地取得票据权力;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文义性、独立性及对人的抗辩的限制使得受票人取得的票据权利确定无疑,万一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有追索权制度对持票人权利进行保障。凡此种种制度设计,均强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最终达到了促进票据流通这一终极目标。上述种种制度在极力保护票据后手持票人,以鼓励其接受票据积极性的同时,票据的流通同样依赖于前手持票人的积极性,尤其是那些在票据流通中既作为被背书人,又作为背书人的当事人,如果他们作为背书人(前手持票人)的义务过于沉重,必然影响他们选择作为被背书人(前次交易中的后手持票人)的积极性,同样导致妨碍票据流通的后果。通观各国票据法,效率价值均置于首位,充分地体现了商事交易迅捷原则。票据时效制度则不仅追求效率价值,更彰显法律的另一重要价值——公平。如上所述,票据法对票据权利人的保护可谓步步为营,票据关系的另一方——票据义务人的利益则通过时效制度得以维护,如果时效期间经过,义务人即可脱卸票据义务这一沉重的负担,以平衡票据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票据时效制度的要旨之一,从这一点看,可以说票据时效是公平与效率均衡理论的极好诠释;从另一方面看,由于票据是商事活动的工具,为加强票据的流通,促进资金的周转,有必要促使票据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终结票据关系。票据时效制度可以使现有的票据关系迅速了结,以进行新的票据关系,从而加强了票据的流通,维护了商事交易的迅捷性。从这个角度看,票据时效又体现了效率优先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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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时效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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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时效的目的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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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权利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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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时效制度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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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时效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进行票据权利的行使的期间。广义票据时效相应地应包括行使票据权利的时效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时效。 经过一定的期间不行使票据权利或不保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人对特定票据债务人不能有效地行使相应的请求权,票据义务人当然得拒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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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时效的定义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票据时效是指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票据权利,即引起持票人对待定票据债务人的票据权利丧失的制度。其目的在于促使持票人在期限内及时行使票据权利,以免其长期持有票据,久不提示付款,使票据关系长期不能正常消灭,并使票据债务人处于不利地位。同时,持票人久不提示付款,可能会由于债务人偿债能力的恶化,影响票据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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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时效指的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4票据时效(Agigotes),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进行票据权利的行使的期间。这里“票据权利的行使”作广义解释,既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行使,也包括请求承兑、请求作出拒绝证明书等。广义票据时效相应地也应包括行使票据权利的时效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时效。经过一定的期间不行使票据权利或不保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人对特定票据不能有效地行使相应的请求权,票据义务人当然得拒绝其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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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票据时效?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票据时效,是指票据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票据权利,该权利即行消灭的法律制度。票据权利属于债权,因此,有适用时效之必要。又因票据贵在流通,其权利的行使和实现以迅速为宜,为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票据权利,票据法规定的时效期间,短于民法上的一般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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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票据的票据权利时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8答:根据《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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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时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1-06-29由于我国民事立法上有关民事权利保护的法定期限主要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故关于票据时效性质的讨论,自然也是围绕这一框架展开。 (一)除斥期间的客体是形成权 虽然前文将《票据法》第17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称为票据时效,似乎已经默认该期限并不是除斥期间,然而其与除斥期间的关系并不分明,况且这种称谓仅是出于行文方便。 “除斥期间的客体一般为形成权”,然而其理论基础鲜有论述,本文认为传统上,民事权利的典型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