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保管物品造成损失要赔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8:31:47 94 人看过

无偿帮别人保管物品,造成了损失一般不需要赔偿。双方之间形成无偿保管合同后,保管人可以证明自己在这一过程中没有重大过失的,不应承担保管不善的赔偿责任。

一、车停小区被刮停小区物业有责任吗

车停小区被刮了,物业是否承担责任,要看物业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如果合同中约定小区物业公司有保管职能的,并且收取了想要保管费用的,在车辆停放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不用承担。

二、代收快递丢了应该找谁啊?

物业帮当事人代收快递东西丢了的,收件人自己负责,物业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代收快递不在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范围内,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单位门卫或者小区物业有代收快递包裹的义务。且物业保管是无偿管理,只要不存在重大过失均无需承担包裹丢失的责任。

三、寄存物如果发生毁损怎么办?

寄存物发生毁损,原则上保管人都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对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情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保管人明知可能对保管物造成毁损、灭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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