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判决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2:43:47 209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判决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具体的行政争议,就实体问题所作的判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就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如下判决:

(1)判决维持。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就应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作此类判决:①主要证据不足;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③违反法定程序;④超越职权;⑤滥用职权。

(3)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被告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判决变更行政处罚。此类判决只适用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二、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代理权

律师参加行政诉讼是指律师接受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诉讼,以辩护委托人的合法仅益、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委托人的授权,以及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行政诉讼,一般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干涉;

2、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案卷材料以及有关证据的权利;

3、向委托人、行政案件其他当事人以及知情人员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4、代理当事人出庭,参与法庭诉讼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判决相关文章
  • 有哪些类型的公益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益诉讼的范围五大类:一是污染环境类;二是破坏资源类;三是食品药品安全类;四是英烈权益保护类;五是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类,其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查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办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可以直接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的意见。第
    2023-07-04
    34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常识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是什么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1)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①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②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消内容的;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57条]《中华
    2023-06-13
    67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类型有哪些,诉讼时效有哪些
    1、一般诉讼时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特殊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94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
    2023-08-05
    54人看过
  • 行政诉讼判决一般会有哪些判决情形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具体的行政争议,就实体问题所作的判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就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如下判决:(1)判决维持。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就应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作此类判决:①主要证据不足;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③违反法定程序;④超越职权;⑤滥用职权。(3)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被告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判决变更行政处罚。此类判决只适用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2023-05-01
    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主要分类
    行政诉讼证据
    一、行政诉讼证据主要分类《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八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电子数据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
    2023-06-06
    418人看过
  • 王锴:对《行政诉讼法》判决类型部分修改的建议
    与国外的行政诉讼法相比,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采取诉讼类型的划分,而是采用了判决类型的做法,也就是说,原告在起诉的时候,不需要选择诉讼形式,而作出什么样的判决完全由法院根据对案情的分析来决定。这虽然从表面上来看,降低了原告起诉的门槛,但另一方面,也无形中给与了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巨大权力。法院不仅可以全面审查行政主体的行为和决定,而且还可以指示甚至代替行政主体作出什么样的行为和决定。这种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僭越,在某种程度上,是我国强调行政诉讼的“司法监督行政”功能的产物。虽然要在短时间内改变这种思想很难,而且建立什么样的诉讼类型制度在学理上尚缺乏深入的研究,[1]所以,唯一现实的做法是先仿照行政诉讼类型来完善我们现有的判决类型制度,待经过一定的实践后,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渴望能够引起对诉讼类型划分的重视。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判决类型共有五种: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行政诉讼“事实的
    2023-06-06
    143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主要类型及注意事项。
    当前实务中出现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主要类型有:1、被告未主动公开,原告诉请其公开之诉。2、被告未提供政府信息,原告诉请其提供之诉。3、被告逾期不予答复,原告诉请其依法答复之诉。4、被告答复不合法,原告诉请撤销并要求依法答复之诉。5、被告对原告申请作出不予公开决定,原告诉请撤销并要求公开之诉。6、被告公开信息方式不适当,原告诉请其依法公开之诉。一、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不服的,可以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条规定了政府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第十三条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即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机关如
    2023-03-31
    361人看过
  • 行政判决的种类有哪些,履行行政判决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或者部分撤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等五种判决形式。履行行政判决的条件履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认定被告具有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作出责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履行判决应当具备三个条件:①被告行政主体负有法定职责,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②原告行政相对方向被告提出了具有要求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一定义务内容的申请;③行政主体没有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2023-06-13
    172人看过
  • 我国行政立法的主要类型
    (1)依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授权行政立法与特别授权行政立法。(2)依行政立法的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3)依行政立法的内容、目的不同,可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立法。行政立法程序是什么一、行政立法程序是什么1、行政立法程序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方式和步骤。按照中国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有权制定规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二、行政立法的流程是什么1、起草。是指列入规划的需要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由人民政府各主管部门分别草拟法案;2、征求意见。在起草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公民、社会各组织的意见
    2023-07-03
    62人看过
  • 行政监督的主体有哪两大类型
    一、行政监督的主体有哪两大类型中国现阶段的行政监督主体,包括国家的行政监督和社会的行政监督两个方面。其中国家的行政监督有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行政机关、行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等。社会的行政监督包括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和新闻媒体等。法律规定:《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二、行政监督客体是什么行政监督主要是针对行政行为和行政权力的监督,而行政行为和行政权力的载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所以行政监督的指向和客体应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依法拥有行政管理权力、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非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也属于行政监督的客体。三、行政监督内容
    2023-06-15
    53人看过
  • 行政裁决的类型有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有以下几类:(1)损害赔偿裁决。这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争议所作的裁决。(2)权属纠纷裁决。这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某一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所作出的裁决。(3)侵权纠纷裁决。这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一方当事人认为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另一方侵犯时,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制止侵害,并责令侵权方对其侵害行为已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行政裁决的主要类型包括侵权纠纷裁决,权属裁决,损害赔偿裁决。侵权纠纷裁决主要针对的是平等主体之间,一方当事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裁决,下发裁决书。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
    2023-08-18
    413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哪些主要区别
    1、审查范围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就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2、受案范围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则既有行政违法案件,也可以有行政不当案件。换言之,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未必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如复议终局型的行政争议解决。
    2023-06-13
    437人看过
  • 浅论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行政诉讼判决包括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行政诉讼、确认判决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等六种形式的判决。随着现实中新型案件的不断出现和行政诉讼法学的研究进程,现有的行政诉讼判决存在着不适应新型案件的情况,笔者拟对我国行政诉讼判决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一、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法律规定(一)认定维持判决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予以维持的判决形式。《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判决维持。”(二)撤销判决是指法院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全部或部分予以撤销,并且可以责令被告履行特定职责的判决形式。《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三)履行判决是法院判令
    2023-06-06
    10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冲突分为哪些类型
    1.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之间的冲突;2.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冲突;3.不同效力层级的冲突;4.平级冲突;5.效力层级不明的冲突;6.新旧法冲突。相关法律知识:《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023-06-13
    8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判决简称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 按照审级标准可将判决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按照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可将判决分为生效判决和未生效判... 更多>

    #行政诉讼判决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有哪些基本类型行政诉讼的分类主要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0
      行政诉讼原告的类型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和法人。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法院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解决争议。
    • 行政诉讼的判决情形为哪些类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5
      行政诉讼的判决情形为类型如下: 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六种类型的判决,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也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被诉具体行政行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 离婚诉讼的判决书有哪些类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行政诉讼的判决有以下类型: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
    • 我国行政诉讼有哪些判决类型,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2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撤销判决。 3、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4、确认判决。
    • 行政纠纷有哪些类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若干解释》的有关条文规定,下列九种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1.关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若干解释》第3条对抽象行政行为作了解释:"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