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正式实施后,流行于微信朋友圈的代购行为,未来如遭举报后或将受处罚。
海关明确总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且明显超过个人用途的海外代购都可算做走私,人人都可举报。
以后微信朋友圈里的海外代购难道都算走私了?
目前,中国海外代购市场规模正逐年飙升,预计到2018年就能达到744亿元。
海外代购通常是先发照片招徕买家,再把客户订购的海外商品邮寄或随身携带进入国内。整个转运过程中只要没在最后被海关抽中检查补缴税款,就没有其他成本了。卖家若选择国外假日折扣、清仓特价、批发优惠的时候囤货,成本远低于正规进口商品。
个人代购要报关征税
8月1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号公告)正式实施,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
新规一出,不少热衷于朋友圈买卖的人逐字逐句地将公告内容反反复复“嚼”了好几遍,生怕没领会其实质精神。因为对于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朋友圈里的这点生意已成了他们生活的重要部分。
目前,海外代购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个人出国购买,携带回来后再售卖给国内消费者;另一种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国外产品以邮寄的方式进入内地。
海关总署“56号文”规定:不管是个人到国外购物,还是电商企业做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提交相应的货物清单,办理报关手续。
业内人士称,公告实施后,个人跨境购物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的步骤,被明确下来。购买的物品将按行邮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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