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下的拆迁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42:51 249 人看过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彩礼处理的具体情况

彩礼的给付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所以在处理这些纠纷的时候一般会依照有没有缔结婚姻为基本原则的,如果给付了彩礼,但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或者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是没有生活在一起的,都是要返还对方彩礼的;但是如果收了彩礼,办理了结婚手续,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就不用给对方退还了。也就是结婚了彩礼的目的达到了,就不用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彩礼缔结婚姻的目的没有达到,也就要退还彩礼。

所以按照一般原则上来看,如果结婚两年,离了婚是不需要归还彩礼的,因为婚姻已经缔结,对方如果没有要求归还,那就更不用归还了。

当然以上说的都是一般情况下,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法院会支持返还彩礼的,比如在当今社会,很多地区的彩礼钱要的离谱,但很多家庭为了给儿子结婚,不得不四处借钱凑彩礼钱,致使全家人负债累累,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又或者家里人没有固定的收入,家里有人患上了重大疾病,需要大笔的花销,或者突然发生的重大事件使家庭生活困难,这些实实在在的困难用自己的收入、个人财产以及离婚时候分得的财产没有办法解决,而且生活水平连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都维持不了,这是一种绝对的困难,法院根据这种情况是会考虑返还给付的人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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