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如下: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控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2、地质灾害防治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划分中央和地方行政财权的基础上,将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煤尘爆炸防治
煤尘爆炸是煤矿主要自然灾害之一,这类事故死亡人数多,破坏性严重。煤尘爆炸可放出大量热能,爆炸火焰温度高达1600~1900度,使人员和设备受到严重损失。尤其是煤尘爆炸气体中有大量的CO2和CO,这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1942年,本溪煤矿发生一起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549人,致残246人。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尘本身有无爆炸性,要通过由井下采取煤样,经煤尘爆炸性鉴定后确定;二是煤尘在空气中呈悬浮状态,并达到一定的浓度(在爆炸下限至上限浓度范围内)遇明火才有爆炸的可能性;三是引爆的高温热源,煤尘爆炸的引爆温度一般为700~800度,温度越高越容易引起爆炸。
煤尘爆炸事故是可怕的,但人们可以认识它,只要消除爆炸条件,事故不是不可避免的。
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主要有:
(1)减少生产中煤尘发生量和浮尘量。喷雾洒水,在采掘工作面、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笼处、输送机头、装车站等井下凡能产生煤尘的地点,均应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机采工作面的采煤机配有专门洒水装置。同时,对井下巷道,还要定期清扫,冲洗巷帮、井壁的煤尘。因为这些地方沉积的煤尘如果重新飞扬在空气中,可以迅速达到爆炸下限的浓度,也是许多局部性事故迅速扩大的主要原因。煤层注水。煤层注水是在尚未采动的煤体中,利用钻孔注入压力水,使水渗入煤体的层里、节理等微小空隙中,将煤体预先湿润,从而减少或消除在开采、运输过程中煤尘的生成和飞扬。水炮泥。在炮眼内(炸药和炮泥之间)空隙充入盛水的塑料袋,爆破时水被汽化结成雾滴,可使尘粒湿润,结团而起到降尘作用。加强通风管理,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的风速,防止煤尘的飞扬。
(2)防止煤尘引燃。为防止电火花和其它明火引燃煤尘,井下电气设备一定要选用防爆型,电缆接头不许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防止产生电火花。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子、职工禁止携带烟草、点火工具等,严格井下火险管理。为防止放炮时引燃煤尘,井下要使用安全炸药,打眼,装药、封泥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禁止放糊炮。
(3)采取隔爆措施,限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主要采用岩粉棚或水槽隔爆,阻止煤尘爆炸时火焰传播。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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