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14:03:46 57 人看过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如下: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控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2、地质灾害防治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划分中央和地方行政财权的基础上,将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煤尘爆炸防治

煤尘爆炸是煤矿主要自然灾害之一,这类事故死亡人数多,破坏性严重。煤尘爆炸可放出大量热能,爆炸火焰温度高达1600~1900度,使人员和设备受到严重损失。尤其是煤尘爆炸气体中有大量的CO2和CO,这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1942年,本溪煤矿发生一起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549人,致残246人。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尘本身有无爆炸性,要通过由井下采取煤样,经煤尘爆炸性鉴定后确定;二是煤尘在空气中呈悬浮状态,并达到一定的浓度(在爆炸下限至上限浓度范围内)遇明火才有爆炸的可能性;三是引爆的高温热源,煤尘爆炸的引爆温度一般为700~800度,温度越高越容易引起爆炸。

煤尘爆炸事故是可怕的,但人们可以认识它,只要消除爆炸条件,事故不是不可避免的。

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主要有:

(1)减少生产中煤尘发生量和浮尘量。喷雾洒水,在采掘工作面、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笼处、输送机头、装车站等井下凡能产生煤尘的地点,均应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机采工作面的采煤机配有专门洒水装置。同时,对井下巷道,还要定期清扫,冲洗巷帮、井壁的煤尘。因为这些地方沉积的煤尘如果重新飞扬在空气中,可以迅速达到爆炸下限的浓度,也是许多局部性事故迅速扩大的主要原因。煤层注水。煤层注水是在尚未采动的煤体中,利用钻孔注入压力水,使水渗入煤体的层里、节理等微小空隙中,将煤体预先湿润,从而减少或消除在开采、运输过程中煤尘的生成和飞扬。水炮泥。在炮眼内(炸药和炮泥之间)空隙充入盛水的塑料袋,爆破时水被汽化结成雾滴,可使尘粒湿润,结团而起到降尘作用。加强通风管理,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的风速,防止煤尘的飞扬。

(2)防止煤尘引燃。为防止电火花和其它明火引燃煤尘,井下电气设备一定要选用防爆型,电缆接头不许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防止产生电火花。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子、职工禁止携带烟草、点火工具等,严格井下火险管理。为防止放炮时引燃煤尘,井下要使用安全炸药,打眼,装药、封泥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禁止放糊炮。

(3)采取隔爆措施,限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主要采用岩粉棚或水槽隔爆,阻止煤尘爆炸时火焰传播。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鞍山市职业病防治条例
    发布部门:鞍山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具体是指国家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的各类法定职业病。本条例所称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是指国家或省规定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化学、物理、生物及其它因素的总称。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职业有害因素作业的单位(以下简称有害作业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六条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主管全市职业病防治的卫生监督工作。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的
    2023-05-03
    348人看过
  • 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根据二○○四年七月三十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1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有职业危害作业(以下简称有害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推广应用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
    2023-05-03
    81人看过
  • 矿山粉尘及其防治技术
    矿山粉尘是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的总称。矿山生产的主要环节如采矿、掘进、运输、提升的几乎所有作业工序都不同程度地产生粉尘。采掘机械化和开采强度、采矿方法、作业地点的通风状况、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条件都是影响粉尘产生的因素。(一)矿山粉尘的性质及危害1.粉尘的概念(1)全尘。全尘是指用一般敞口采样器采集到一定时间内悬浮在空气中的全部固体微粒。(2)呼吸性粉尘。呼吸性粉尘是指能被吸入人体肺部并滞留于肺泡区的浮游粉尘。空气动力直径小于7.07m的极细微粉尘,是引起尘肺病的主要粉尘。(3)浮尘和落尘,悬浮于空气的粉尘称浮尘,沉积在巷道顶、帮、底板和物体上的粉尘称为落尘。2.粉尘性质(1)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是危害人体的决定因素,含量越高,危害越大。游离二氧化硅是引起矽肺病的主要因素。(2)粉尘的粒度。粉尘粒度是指粉尘颗粒大小的尺度。一般来说,尘粒越小
    2023-04-24
    287人看过
  •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对我矿主要灾害必须强化预防管理,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通三防1、瓦斯灾害预防。①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②进回风巷道,做到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断面;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④局部通风质量达质标要求,消除串联、循环风和不合理的通风;⑤矿长、技术负责人将通风瓦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来管理,对人、财、物的投入要保证,始终抓住瓦斯管理不松手。⑥瓦斯检查员必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工作:中时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查瓦斯,一旦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虚报,要给予严厉处罚;⑦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⑧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2、火灾预防。①严禁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②井口附近20米,严禁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③加强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消除延燃电缆入井;
    2023-06-06
    318人看过
  • 矿山尘害及预防措施
    法律综合知识
    在矿山产过程产生大量含游离二氧化硅的微细粉尘,矿工吸入这些粉尘引起肺部病变而得矽肺病。导致矿山产生矽肺病的因素有:①粉尘的计重浓度(mg/m3);②粉尘分散度,小于5&m;m为呼吸性粉尘;③游离二氧化硅含量;④粉尘矿物成分,即粉尘中是否含有毒矿物成份或放射性矿物成份;⑤接尘累积时间。1.粉尘的产生在采矿过程中,由于凿岩、爆破,装卸矿等过程,产生大量微细粉尘,其中小于5&m;m的粉尘叫做呼吸性粉尘。我国对粉尘颗粒一般划分为四个范围,即2&m;m以下,2~5&m;m,5~105&m;m,10&m;m以上。小颗粒越多,分散度就越高,井下粉尘的分散度较高,在湿式作业的条件下,5&m;m以下的粉尘占80~90%以上。根据矿山测定,在湿式凿岩时,井下粉尘产生的比例是:凿岩占41.3%,爆破占45.6%,装运矿(岩)石占13.1%。二氧化硅是最常见的硅的氧化物,是许多矿石或岩石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矿岩中
    2023-04-24
    113人看过
  • 矿井水灾防治及水体下安全采煤
    一、地下水的基本知识(一)自然界中水的循环自然界中的水:1、大气水:水蒸气、云、雾、雨、雪和冰雹;2、地表水:河流、湖泊、海洋、冰雪;3、地下水:保存在地下岩石的空隙、裂隙及岩溶中的水。自然界中的水在太阳辐射热和重力的作用下不断地循环着。从海洋、河流、湖泊的表面,岩石的表面及植物的叶面上蒸发,变成水汽上升至大气圈中。在高空凝结,形成不同形式的降水而降落到地面。降落下来的水一部分就地蒸发,一部分通过地表和地下径流的形式回归到海洋、河流、湖泊中。(二)岩石的空隙性和透水性1、岩石的空隙性(1)孔隙:岩石颗粒之间存在的空隙。孔隙以孔隙度(n)表示。740)this.width=740\"border=ndefined>颗粒大小均匀,孔隙度大;大颗粒之间空隙充填有较小颗粒,孔隙度小。沉积岩孔隙度一般为10%,砾岩和充填胶结差的砂岩可达20%30%或更大。(2)裂隙:坚硬岩石受地壳运
    2023-04-24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6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5条规定如何?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45条有什么特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评估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作出书面认定。
    •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46条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2
      对因自然因素造成难以治理的地质灾害,可以对该地质灾害险情区域内的住户实行搬迁避让。具体办法由XX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