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13:54 494 人看过

一、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条件

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二)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

(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

(四)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

二、保证人的追偿权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一般应当包括两部分:

(一)一部分是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

(二)另一部分是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

三、保证人追偿权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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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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