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怎么认定合同履行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8:40:56 181 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怎么认定合同履行地

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依哪条法律确定管辖实践中有两种观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利率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利率的管理规定中有许多涉及到借款(贷款)利率限制的规定,如1993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不准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十项规定》中规定,各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可上浮20%、下浮lo%的浮动幅度内,依据产业政策、产品结构、信用评估后效益等级确定实行有差别的浮动利率。1996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严肃金融纪律严禁非法提高利率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可在现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基础上,按上浮20%、下浮10%的浮动幅度,实行浮动利率。城市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为30%,农村信用社上浮最高为60%。超过以上幅度,需报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批准。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适当超过国家有关借款利率,但不得超过四倍。

三、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合法有效受保护的民间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实践中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

有偿民间借款的利息应在借款使用后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不得提前扣除。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的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一、民间借贷的合同履行地怎么写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二、借款人权利义务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三、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
    2023-05-03
    129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司法解释
    一、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司法解释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关于合同的履行地,依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不同,而有区别。民事实体法中的合同履行地一般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各自合同义务履行及其相对方接受履行的具体地点,除非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是确定履行费用负担、标的物风险承担、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之一。司法实践中,合同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各自义务不同,相对应的履行地点则可能有异。特别是在合同当事人不只两方或同一个合同约定有多个给付义务时,可以存在多个合同履行地。具体而言,如果出现当事人没有约定且未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依据交易习惯确定的情形,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则各国立法规定不一。从国内外立法情况来看,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一)债务往取主义。所谓
    2023-04-13
    322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合同履行地在哪,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吗
    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双方针对民间借贷合同产生的争议,有约定的由约定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一、民间借贷的合同履行地在哪民间借贷的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二、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吗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民间借贷合同产生争议的,由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
    2023-04-26
    98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一、
    2023-04-04
    439人看过
  • 民间借贷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合同已履行完可补签合同吗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终止,不能再就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开发商不签补充协议怎么办开发商拒绝签补充协议的处理方式有可以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三、合同金额小了可以签订补充合同重新约定吗合同金额
    2023-03-13
    20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是哪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合同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原告住所地。因此,若无特别约定,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一、合同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合同纠纷一般可以异地起诉,但该合同属于专属管辖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纠纷所在地如何认定合同纠纷所在地一般是合同履行地,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2023-03-13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6
      根据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等当事人。
    • 民间借贷合同如何确认合同履行地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中明确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而按照交易习惯,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由此,最高人民法院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前提是“贷款方完成划款行为”,即是认为“贷款方所在地”也就是“贷款方完成划款行为地”。
    • 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怎么确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8
      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依哪条法律确定管辖实践中有两种观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 怎么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0
      1、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就按约定的确定;没有约定时,应该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以实际划出借款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2、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就按约定的确定;没有约定时,应该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以实际划出借款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 公民不履行民间借贷合同,被告怎么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借款合同,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利息的,借款人可以向被告提起诉讼的借款合同中有担保人或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向共同被告要求担保人和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实现抵押权,偿还借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