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名称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4:31:31 411 人看过

一、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名称是什么?

劳动合同上的单位名称就是用人单位的实际名称。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必须用文字表示,以便人们称呼。一般应包括:

(1)公司种类。应标明属何种公司,例如无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标明公司。

(2)具体名称。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当事人自由选定。

(3)营业部类。法律不作硬性规定,可有可无。

(4)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代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技术水平,一经核准登记,公司即取得对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公司名称可以转让。

二、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大家可知道,除了书面劳动合同之外,一般的民事合同当中都有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那劳动合同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合同只有内容,没有开头和落款,这样的合同是非常的滑稽的,书面劳动合同的开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那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首先就要有用人单位的名称才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支付宝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名称怎么写?
    一、支付宝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名称怎么写?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2、乙方为毕业生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签订:比如:2009年3月29日至2010年3月28日。4、将工作地点中第三条中空缺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填写清楚。5、将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处和第一条填写清楚。6、劳动报酬第10、11、13条处的工资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比如东营市为760元/月。7、如有其他待遇或约定请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处填写清楚。如没有用斜
    2023-04-29
    465人看过
  • 单位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变动需要重签吗
    一、单位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变动需要重签吗1、公司名称变动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重签。2、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3、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二、哪些情形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1、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3、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4、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5、其他合理情形。6、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可以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2023-06-13
    122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名称有哪些形式
    1、用人单位是指依法管理劳动者,对劳动者承担有关义务的主体。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可以成为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多种多样,不同类型的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内容也有各自的特点:(1)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劳动关系中,公司和子公司承担独立的用人责任,履行相应的劳动法律义务;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用人负责,但分公司的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地方在分公司,劳动争议的管辖地也在分公司所在地。(2)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现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失效。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与一般的工商企业法人
    2023-04-16
    40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可不可以涂改
    一、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可不可以涂改劳动合同中的单位名称变更,在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不可以进行涂改。但是即使不涂改也是可不可以的,单位的名称变更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该合同仍然对双方具有拘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单位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存在下列情况时,单位才可不可以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存在下列过失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
    2024-01-21
    1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落款处必须有单位公章吗
    一、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落款处必须有单位公章吗?劳动合同落款处不是必须有单位的公章,有负责人的签名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的原则有:(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
    2024-01-20
    307人看过
  • 单位劳务合同书是什么单位出具
    一、单位劳务合同书是什么单位出具单位劳务合同书是用工单位出具。二、劳务合同模板劳务合同需具备的条款有,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等条款。三、劳务合同范本甲方:XXXXXXXX,住所: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联系方式:XXXXXX乙方: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联系方式:XXXX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民法典》第一编总则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第三条、
    2022-01-29
    437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名称变了有效吗
    律师解答:有效的。有效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要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024-04-25
    410人看过
  • 单位劳动合同书格式
    调解委员会
    一、单位劳动合同书格式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岗位)。(2)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2)鉴
    2023-06-10
    406人看过
  • 员工不想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样导致了实践中出现一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借故不签订劳动合同想获取双倍工资的现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这样,给了用人单位一个终止劳动关系的选择权。当然,这里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具有证据意识,在书面通知送达时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或其它可证明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
    2023-04-30
    392人看过
  • 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后还要重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的法人与名称变更后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024-05-12
    489人看过
  • 用人单位聘用的书面劳动合同是不是适用于劳动法
    用人单位聘用的书面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1、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行聘用制的人员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2、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2023-08-03
    496人看过
  • 集体户单位名称是指什么
    集体户口的意思就是很多人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等,这种户口是分页的不是单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集体户口是一个单位为解决聘用外省市人员户籍的问题,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请而获得的户籍登记地址。一般一个单位要达到一定的人数规模可以开户,不足的招聘人员的户口集中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市场。一、单位落户和人才落户的区别管理要求不同,公司集体户口,方便用人单位的管理。公司集体户口,一人一页,要借用时,问公司拿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配合可以使用,无管理费。离职需要迁出。辞职后,有的公司强制要求迁走,人才中心不接收此类人员挂靠户口,只能迁往下一家公司或者亲友房产。如果实在没地方迁,有的公司会把户口放到派出所空挂,也就是常说的“代管户”。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一人一页,由人才中心集中保管。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户口托管费。要借用时,需要去人才中心凭身份证借用本人页跟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盖公
    2023-02-19
    121人看过
  • 怎样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书面形式指的是离职申请书、辞职信等;交由上级领导,领导批准后,交给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做好工作的交接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2024-01-19
    292人看过
  • 单位名称的变更通知书
    一、单位名称的变更通知书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我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2.原xxx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xxx有限公司承继,以原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或者协议不受此次公司名称变更的影响,我公司将会继续履行已经签署的合同或者协议。衷心感谢您多年以来的支持与厚爱,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帮助。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特此函告。xxxx有限公司xx年xx月xx日二、单位名称变更在哪里办理?当地的工商局服务窗口,很多地方的工商局等政府部门都在政务中心有服务窗口。三、单位名称变
    2023-06-09
    4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变更单位名称,有何影响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2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规定,变更公司名称只是原劳动合同的延续,不算重新签订合同。不算签第二份。是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原劳动合同并未解除。
    •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明单位名称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8
      1、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名称需要注明。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
    • 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名称需要注明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5
      1、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名称需要注明。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
    • 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之前是否变更了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10
      单位名称变更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还是原来的可以。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单位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变动需要重签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3
      1、公司名称变动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重签。 2、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