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5:52:38 189 人看过

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为,如果是指抵押、质押和留置,则应当是留置权人优先清偿,再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之后是质权,最后是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

一、抵押与质押和留置的区别

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财产占有,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区别是:1、标的不同,抵押标的为动产和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留置标的为动产;2、转移占有不同,抵押不转移占有,质押和留置都转移占有;3、债务期限届满处理不同,抵押权人和质权人可以抵押物或质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留置是留置权人先设置一定期限并通知债务人,期限届满即可处置留置物。

二、留置权是指什么权利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以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在债权清偿前留置财产,在超过一定期限未清偿的情况下依法出售留置财产,并从价格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虽然是担保物权,但不同于一般担保物权,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只能直接依法发生。现行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具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前两种产生由合同约定,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的产权优先于其他担保产权。

三、执行有抵押权的房产后贷款应当由谁来偿还

房产抵押被强制执行的,原房主不需要继续还贷款,房子和原房主不再有任何关系,一般房产的拍卖所得优先偿还房贷的债权。

对于抵押贷款,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偿。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所以,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处置担保权人享有担保物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担保权人可以也应当向法院说明担保权人对被查封;

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已经以什么样的担保方式设定了担保,享有抵押权或质押权、留置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供法院审查,向法院提出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的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的意义
    一、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的意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反担保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反担保的意义反担保的意义主要表现为: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2.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3.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
    2023-04-25
    399人看过
  • 根据相关规定物的担保是什么意思
    1、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否则就无从以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3、担保物权也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1)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例如,抵押权人就债权的处分必须及于抵押权,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债权,也不能将债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抵押权;更不能将债权与抵押权分别让与两人。(2)所谓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这体现在:债权一部分消灭,如清偿、让与,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部行使权利;担保物一部分灭失,残
    2023-02-11
    249人看过
  • 被担保债权是什么意思,担保债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被担保债权是什么意思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债权担保是在国际借贷中,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其贷款能得到偿还。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等主动担保形式和消极担保形式。人的担保即信用担保,指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保证,如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由担保人负责履行。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在我国,有名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除了法律规定的这些有名合同可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之外,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
    2023-06-24
    333人看过
  • 请简要解释担保物权的意思。
    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清偿担保债务为担保的情形,债权人以该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其他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的主要特征是担保物权是设定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特定财产上的权利;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其内容是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什么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不以标的物的实体利用为目的,而是注重于其交换价值,以确保债务的履行,故
    2023-07-10
    64人看过
  • 物业三大规约是什么意思
    一、物业三大规约是什么意思物业三个规约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二、物业是否可以强制拆除物业是没有权利强拆违建的。物业公司属于提供物业服务的营利性企业法人,不属于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也不属于法律授权的行政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强制执行权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由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使或者由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政组织申请人民法院行使。物业公司作为营利性企业法人,不具有强制执行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发现业主存在违规装修或者建设时,应当履行制止和报告等职责。该制止并非指强制拆除,而是警告、劝阻,由业主自行拆除、恢复原状;业主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的,物业公司应向有关行政管理报告,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业主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三、物业公司的职责和义务有哪些(一)物业公司的职责:物业维修管理:
    2023-06-04
    92人看过
  • 小额债权破产清偿特别保护是什么意思
    小额债权人一般属于弱势,应给予特别保护。我国新《破产法》允许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增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在制定重整计划时,可以对小额债权人规定较高的清偿比例和较短的清偿期间,有利于简化程序、节省费用、提高效率。对于小额债权是否参与重整程序,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在《韩国统一倒产法》中,小额债权被排除在与其他同种的债权之间的形式性平等。例如,同种其他债权减少50%的情形下,也允许全额认定小额债权。一方面,因考虑小额债权人为社会性弱者而给与保护;但另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因小额债权人并不一定是弱者,在与债权处理相关程序费用之间的关系中,认定另行处理小额债权。不对小额债权进行长期分期清偿而进行一次性支付,同时给予与其他人不同的清偿率是典型的例子。也可以对早期清偿的对象降低清偿率。这与以程序的顺序进行为理由的批准计划之前的清偿的宗旨相同。分包中小企业的债权与小额债权一同成为批
    2023-06-14
    402人看过
  • 种化土地三十年是什么意思
    延长承包期三十年,意味着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的三十年内,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不会改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不会改变。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期限。要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落实到具体农户和具体地块;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补延到30年,确保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到哪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耕地的承包期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2000年,全国已有98
    2023-06-27
    477人看过
  •  保险三证是什么意思?
    单位车辆购买保险时,需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和身份证作为证明文件。被保险人投保时,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重要事项,如车牌型号、识别代码、车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姓名等。单位车辆购买保险时需要提供三种证明文件,这三种证明文件分别是购车发票、行驶证和身份证。被保险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车牌型号、识别代码、车牌号码、使用性质、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姓名等重要事项。什么是买车险需要的证明文件?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购买商业保险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 身份证件:购买机动车保险的,应当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件。2. 机动车驾驶证:购买机动车保险的,应当提供机动车驾驶证。3. 机动车行驶证:购买机动车保险的,应当提供机动车行驶证。4. 保险标志:购买机动车保险的,应当提供保险标志。5. 保险合同:购买机动车保险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此外,保险公司也可以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车
    2023-11-19
    93人看过
  • 诉讼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诉讼保全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一、诉讼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诉讼保全担保为司法类担保。其是指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的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即担保不是必须的,法院在这里有裁量权。担保人提交人民法院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现金认可度很高,所有法院均认可。但是现金诉讼保全担保的成本最大。因为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申请人需要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价值多大的财产,那么自己也要提供多大价值的现金。不动产认可度也很高。但大部分法院只认可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这无形中增加了申请人提供此类担保的难度。银行保函,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保函认可度很高。由于银行诉讼保全担保函是以银行的信誉作为担保,因此,几乎不存在银行无法兑现保证责
    2023-03-31
    284人看过
  • 债务承担,债务加入,第三人清偿还是第三人自愿履行是什么意思
    债务承担,债务加入,第三人清偿,第三人自愿履行是什么意思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债务承担的最明确之规定。债务承担是债的移转之一种,是指有第三方介入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为原债务人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法律行为。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第三人清偿:第三人清偿是指由第三人为消灭债务,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为清偿。清偿一般是由债务人为给付行为,但也可以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债务。当第三人的给付能够使债权人得到满足,同时又对债务人并无不利的,原则上第三人的清偿应为有效。第三人自愿履行:第三人
    2023-06-22
    387人看过
  • 新规担保业务的权重是什么意思
    权重可以理解为系数,要理解什么是担保业务权重要先明白他的作用是什么。文件确定担保业务权重的目的在于计算融资担保责任余额,所谓融资担保责任余额,是指各项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按照规定的对应权重加权之和。一、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是什么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如下: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二、信托有风险。根据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有:抵押、质押、担保和结构化设计等。有的产品只采用一种风控措施,有的产品同时采用多种
    2023-03-09
    115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种类,行使担保物权的条件
    一、担保物权的种类担保物权的种类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2.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3.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二、行使担保物权的条件担保物权人行使担保物权一般需具备三个条件:1.存在着有效的担保物权。所谓担保物权有效存在,是指依当事人约定成立的抵押权,
    2023-05-06
    219人看过
  • 物权117条是什么意思
    一、物权117条是什么意思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解读:1、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用益物权被作为“他物权”,以相对于所有权的“自物权”。3、用益物权是不全面的、受一定限制的物权,用益物权属于“定限物权。二、用益物权确认纠的管辖用益物权确认纠纷一般涉及动产或者不动产。如果法律关系标的物为动产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第23条与第34条等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法律关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那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管辖。三、用益物权确认纠纷之地役权1、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2、地役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基于民事行为以外的原因的。有下予以分别说明:3、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地役权的,大都是根据
    2023-05-06
    378人看过
  • 担保的意思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一、担保的意思是什么?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投资担保公司主要是客户用房屋或东西抵押通过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担保公司做中间人,给客户担保,这样银行下贷款速度快,充当第三方担保。二、担保注意事项1、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2、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
    2023-05-22
    18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物权人是担保的意思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31
      担保物权人:是指第三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债务的履行,将自己财产设定担保,当债务不能履行的时候,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的个人。 想要成为担保物权人,必须要向债务人提供一定的资金帮助,同时债务人也提供了具有一定价值的担保物做担保。满足上述2个条件即可成为担保物权人。
    • 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有没有法律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0
      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1、先有抵押权后有质权。若该抵押权未登记,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 2、先有质权后有抵押权。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若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
    • 2022年担保物权人是什么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11
      “债权人” 在担保关系中,担保物权人指的是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即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法律对担保物权的规定是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 共同的担保物权是那三种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30
      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1、先有抵押权后有质权 若该抵押权未登记,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 2、先有质权后有抵押权 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若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
    • 物权担保有哪三种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7
      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 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 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