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行政处罚构成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9:01:47 338 人看过

行政处罚行为构成要件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什么?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二、行政处罚机关的权限是怎样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行为相关文章
  • 构成行贿罪的行政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贿人订立
    2023-08-18
    23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以下情况,可以结案处理:(1)执行完毕的。(2)终结执行的。符合终止执行条件终止执行的;(3)当事人未自动履行且经行政部门督促当事人扔拒不履行,但行政部门部门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涉及需要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纪律处分的,结案前应当已经依法移送。执法实践中,对于立案以后、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违法行为得到纠正且违法状态消除,违法后果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结案;立案以后,因责任主体灭失致使行政处罚无法实施的以及案件移送管辖的,也可以结案。一、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
    2023-02-18
    434人看过
  • 行政执法人员可依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理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执法人员可依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理的条件是,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行政执法
    2023-03-03
    83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不可以处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一、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有哪些?1、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3、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二、行政处罚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三、行政处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
    2023-02-18
    6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司法解释什么是行政处罚的适用?
    一,行政处罚司法解释什么是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适用是指行政机关在认定行政相对人违法的基础上,依照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原则和具体方法决定对行政相对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行政处罚,将行政法律规范运用到各种具体行政违法案件中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行政处罚的适用实际上是解决行政处罚的具体运用问题,它包括了对于行政违法行为认定、评价以及运用法律进行处罚的具体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要研究行政相对人实施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违法行为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主客观要件;另一方面则是要研究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主客观状态。只有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客观、全面地分析,同时正确。全面地理解和掌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适用问题的规定,才能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做到客观、公正,也才能真正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行政处罚的含义还有一点需要提出的是,行政处罚的适用活动,从广义上讲
    2023-05-02
    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的当场处罚条件
    行政处罚可当场决定,条件为: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公民罚款不超过50元,对法人或组织罚款不超过1000元或警告。执法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填写编号的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包括: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此外,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因此,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及程序包括: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处罚程序与要求 行政处罚
    2024-01-05
    282人看过
  • 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条件是什么(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
    2023-04-16
    400人看过
  • 法院判变更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条件是什么
    1.法定的处罚幅度是衡量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的法律标准现有的法律、法规多数都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幅度,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就应属于显失公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等。如果公安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在自由裁量权的幅度范围内对上述情形之一的违法者作出治安行政处罚,就不属于显失公正。但如果公安机关对上述情形之一的公民作出拘留十五日以上行政处罚或者一千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就应属于显失公正,因为他突破了法律规定幅度。2.确定的违法事实是衡量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的前提当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较宽或没有规定处罚幅度时,行政主体可以根据违法行为
    2023-06-13
    11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实施条件是什么
    其一,审计查处分离制度的实施,是审计机关内部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特别是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否则,难以顺利实施。其二,审计机关要思想统一,特别是领导班子要思想统一,尤其是一把手要有实施审计查处分离制度的坚定态度、信心和勇气。审计机关应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说服工作,使全局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积极推动审计查处分离制度的实施上来,调动全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其三,实施审计查处分离制度的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的数量至少应达到10人。一个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少于10人,则无法组成人员结构合理的查证组和处理处罚组。其四,实施审计查处分离制度的审计机关,至少应有2名熟悉各种审计业务,通晓法律法规,综合协调能力较强的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查处分离制度后,一个处理处罚组往往对应多个查证组。如果处理处罚组没有较高素质的一定数量的审计人员,是很难依法对各种性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处
    2023-06-02
    192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必要条件?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要条件是当事人对当场行政处罚无异议。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广东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管理规定(广东省统计局2008年6月6日以粤统字(2008)19号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统计执法工作,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统计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
    2023-07-10
    446人看过
  •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处罚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因为如果行政拘留决定已实际执行完毕,就不存在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问题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必须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其近亲属及其他人均无权提出。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则不能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这里所称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主要是指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被拘留人不会逃跑、干扰和阻碍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再次实施违法犯罪等情形。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这是适用行
    2023-06-13
    385人看过
  • 什么叫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案件?
    1、行政处罚: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2、行政处罚案件: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法律制裁案件。综上所述,现阶段对于行政处罚案件管辖如何确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分局、(市)县局及派出所按照规定的权限管辖,各区(市)县局原则上只能在本地区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不得跨区办案。两个以上行政执法单位都有管辖权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最先受理的单位管辖。发生争议的,应报请共同的上级单位指定管辖。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具有管辖权,有权对各区(市)县治安案件直接查处。根据《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八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
    2023-08-05
    163人看过
  • 不构成盗窃罪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一、盗窃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
    2023-02-22
    487人看过
  • 交通行政处罚法当场收缴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行政处罚法当场收缴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交通行政处罚法当场收缴的前提条件是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二、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的情形是什么《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对在哪些情形下才可当场收缴罚款严格规定:(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此外,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有些违法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又对因特殊情况而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作了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
    2023-06-02
    29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受案范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具体包括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依法认定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更多>

    #行政处罚行为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的合法性文件合法性的构成要件中包含的三个条件指的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行政处罚的设定合法 行政处罚关乎相对人的基本权利和其他法定权利,如果被乱设,容易造成对相对人合法权利的侵犯。另一方面,行政处罚也关系到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行政价值。因此,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合法 我们知道,只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三种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处罚。也就是说,行政处罚的依据被限定为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行政处罚的主体合法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5、1
    • 构成行政拘留怎么处罚?有什么条件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1
      行政拘留没有执行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
    • 应受处罚的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应受处罚的构成要件,指某种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它是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加以确认的。具体的构成要件是:(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 什么行为构成行政处罚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6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行政处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 教师行政处罚和处分都有什么构成条件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1
      如果教师收到行政处分的话可能会影响教师工资提升级别以及教师的评级,也就是评优! 祝您的问题能够早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