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是1997年参加工作的,单位当时是一家国企,2000年企业改制转为民营,我的劳动合同是2015年12月31日到期。最近单位又与其他公司合并,还变更了法人。领导说以前的劳动合同作废了,让我们重新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同事都说公司会等我们合同到期后全都终止,所以我不想重签,请问可以吗?
专家解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由此来看,你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因单位与其他公司合同、变更法人而失效,所以,领导称劳动合同作废的说法是错误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规定,您所在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执意重签新合同,您也有权拒绝,必要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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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原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各一份合同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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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变更劳动合同用人怎么变更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用人单位的名称发生变化,是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而且用人单位的名称变化是经过工商部门登记过的,从网上或者工商局是可以查询到的,所以你完全不用担心这一点。是否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这一点无关紧要!可以根据你们公司的人事部门的操作规范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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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合并未变更任何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4根据该规定,小刘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应该由合并后的新公司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合并并不意味着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本案中,企业合并并未出现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公司方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范管理的一种行为,其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除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了用人单位的名称外,其他内容均无变化,这也是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一种表示。就算合并后的新公司不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原劳动合同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