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对方住址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办法:
1、是否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是否还在原住所地。如果对方已经离开原住所地,而原告还在原住所地,那么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2、完全不清楚对方在哪住,原告可以在对方的户籍地起诉离婚,如果不知道户籍地的,可以委托律师去派出所查询。
不知道对方住址可不可以起诉对方
不知道对方住址不可以起诉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没有对方的住址,法院可能会认为没有明确的被告而不予受理该案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
总而言之,提起诉讼需要有明确的被告,不知道对方当事人住址的,会被视为没有明确的被告,因此不可以起诉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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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方住址怎么起诉离婚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2当事人不知道对方住址怎么起诉离婚,这个问题可以根据已知的对方信息,然后委托律师去派出所查询,也可以请求法院调取相关的信息;如果不能收集到对方住址信息的,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可能不予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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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对方住址怎么起诉离婚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0这种情况与管辖问题有关,第一,对方是否离开住所一年以上,本人是否还在原住所,根据我国《民诉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对方离开原住所,本人还在原住所,可以在本人住所的法院起诉离婚,第二,如果双方都离开原住所,知道对方在哪个城市,但不知道具体的住所,建议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住所,暂时住所信息,看对方是否办理过居住证,暂时住所可以通过这些住所,确定对方是否已经离婚的住所,如果不知道对方住所在哪里,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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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住址怎么办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0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你没有办法要诉讼离婚的话,我需要了解一些基本问题。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具体是怎么认识的,相亲还是自由恋爱?是谁先提出的离婚,具体原因是什么?你们之间是否还有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呢?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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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的住址怎么办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如果不知道被告的家庭住址,或者是临时住址,不知道被告的联系方式,法院是不会立案受理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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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时不知道对方住址怎么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1-05-22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