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19:56:24 473 人看过

(1)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关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二、三项(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按上述规定,若您是自行提出辞职离开原单位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3)如果原单位已经给您办理了停保手续,您可将您的《养老保险手册》以及本人身份证交给新单位经办人员办理您的社会保险续接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烟台失业人员待遇享受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1、失业保险金或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生育补助金;3、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2023-05-30
    109人看过
  • 参加失业保险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怎么样
    失业保险的征缴具有强制性,职工应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缴费比例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否则构成违法,因此该信息科技公司的做法必须纠正。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费。2015年《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失业保险费率暂由3%降至2%。2016年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指出,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2年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除此以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到以下待遇:(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个人不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
    2023-05-13
    98人看过
  • 灵活就业人员再次失业后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按照2005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58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协议期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小额贷款政策期满,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已并轨灵活就业人员,再次失业后,按照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再次失业前3年内,在同一统筹地区短期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次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不满1年,但累计满1年的,应当予以累计,并根据累计后的缴费期限计算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2023-06-09
    114人看过
  • 失业妇女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有很多准妈妈在怀孕后辞掉工作,在家安心照顾即将诞生的宝宝,所以这类准妈妈属于失业妇女。因此很多全职妈妈对生育期间有哪些待遇比较关注。失业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失业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一、生育生活津贴待遇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5、符合第1、2项的失业妇女,还可以享受以下生育生活津贴:①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②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③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月生育生活津贴待遇标准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
    2022-10-15
    111人看过
  • 唐山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支付厅报到后,于每月25日之前,持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唐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关系转移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业务告知单》等材料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接续医保关系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用。同时,按照规定可将应为下列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月随失业金一并发给其本人:①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3个月以内的;②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回原籍的。③符合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照其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计算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数额,随同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上述发给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的失业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出具其个人(姓名)参加基本医保或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的证明及缴费凭证。
    2023-04-23
    221人看过
  • 齐齐哈尔市哪些失业人员可以享失业保险待遇
    齐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方案实施三个月以来,市级统筹工作已经逐步落实到位,目前,讷河、富裕、依安、克山、克东、甘南6个县(市)的失业保险基金已经纳入了市级统筹,全市有5451名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实施市级统筹后,讷河市**粮库有限公司等5户参保单位的6名参保职工、富裕县**造纸有限公司等5户参保单位的20名参保职工分别与其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成为失业人员,讷河市、富裕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本地失业人员情况进行初审后,向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失业情况及所需资金,经过审核通过后,这26名失业人员享受到了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的失业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今年,齐市将进一步加大市级统筹推进和落实力度,年底前实现分级征收、统一管理、统一缴拨、统一支付、统一财务核算,统一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形成市级主管、县级分管的失业保险管理机制。齐市全面实施市级统筹后,将有效增强外县(市)失业保险基
    2023-05-30
    434人看过
  • 本市户籍参保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者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就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3-11-30
    267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能享受多久?
    市民吴女士:我不久前被单位辞退,现待业在家打算找工作。上班时单位为本人缴纳了失业保险金,请问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期限有多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首先需要明确,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对于享受期限,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农民工实行分段计算,2008年6月30日以前缴费每满1年领取1个月生活补助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08年7月1日后缴费年限按城镇失业人员的同样标准确定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金;重新就业后缴费年限满1年以上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享受期限,且与前次应领而未领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23-04-23
    171人看过
  •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平时所说的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所谓的失业保险就是提供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是说主动辞职的人也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第一,履行社保缴费义务满1年;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件的人才可以得到失业保险待遇。这样看来,小张缴纳了两年的社保而后从单位下岗,她只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就满足了领取资格。既然小张已经符合了领取资格,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手续呢?她需要携带:1)本人身份证明;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4)省级劳动
    2023-05-30
    233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包括哪些,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包括哪些?(1)根据缴费年限核定的期限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给予缴纳医疗保险费;(3)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4个月当月失业金标准70%的生育补助费;(4)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不含因参与犯罪导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5)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就业培训和求职的失业人员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介绍服务费。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相应的求职证明,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2023-12-11
    252人看过
  •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及方法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答: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参保人员离开企业后怎么进行失业登记?答: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本人携以下材料到各所在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站办理:1.《海宁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2.《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证明书》4.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张5.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及领取期限怎么计算?答:1.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海宁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确定,目前为917元/月。2.失业金领取期限: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2023-05-05
    418人看过
  •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及时到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于办理登记的次月开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提供哪些材料?(1)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洞头县职工失业登记审批表》各1份;(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一式3份;(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4)单寸免冠近照2张;(5)失业人员档案
    2023-05-05
    211人看过
  • 台州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待遇
    根据《吉林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1、失业保险金或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生育补助金;3、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2023-05-29
    173人看过
  •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享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享受的标准是多少?
    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享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享受的标准是多少答:可以,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024-04-18
    19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须具备哪些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通常指下列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关闭、解散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的; (3)非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被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
    • 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 你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1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登记失业,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参加失业保险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6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失业人员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有什么标准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具体如下:第二十一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