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遵守合同约定和定作人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成果,也就是说,承揽人应当保证其完成的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在质量上要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揽人所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承揽人应当对工作成果负瑕疵担保责任,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承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该约定的,即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质量标准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工作成果应当符合根据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合的,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难以确定质量标准的,工作成果应当具备其通常使用效用,如果不具备,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
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因可以有多方面,如承揽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技术条件、图纸进行工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技术工作规程进行工作等等。也可能是材料瑕疵的原因,如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情况下,承揽人故意隐瞒瑕疵;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承揽人未检验或者检验后未通知定作人调换。也可能是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承揽人发现后,未通知定作人更改。由于承揽合同中,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是承揽人的法定义务,承揽人也就有义务为工作成果的品质负责,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符合要求,否则承揽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定作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后,定作人应当及时进行验收,检验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经验收发现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定作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通知承揽人。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异议期限的,定作人应当在收到工作成果后的合理期间内将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及时通知承揽人。定作人未及时检验,或者在检验发现问题后怠于通知,或者在收到工作成果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承揽人的,视为工作成果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要求,即使事实上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承揽人也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揽人提供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的,定作人则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一)修理。工作成果有轻微瑕疵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进行修整、修补,使工作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因修理造成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仍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二)重作。工作成果有严重瑕疵的,定作人可以拒收,要求承揽人返工重新制作或者调换。因重作造成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仍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三)减少报酬。工作成果有瑕疵,而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可以按质论价,相应地减少所应付的报酬。(四)赔偿损失。由于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给定作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上损害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除上述四个主要违约责任外,定作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揽人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如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承揽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承揽人按约向定作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不返还定金。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双倍返还所付的定金。
-
民法典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的违约责任有什么规定
156人看过
-
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能否要求各加工方承担连带责任
130人看过
-
卖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违约责任
452人看过
-
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449人看过
-
浅谈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和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498人看过
-
建筑质量责任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151人看过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修理属违约责任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2承包人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拒绝修理、返工,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
-
商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是否属违约,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9首先看合同有无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有明确合同约定的按合同,合同约定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承担责任。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如何确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如何确定违约责任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六十
-
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7当工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而交付使用,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则应该由建设方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而建设方组织完成工程质量验收,确定合格后,之后再出现质量问题的话,施工方要承担违约责任,除了对工程进行维修外,要应该对受到损害的业主进行赔偿
-
质量不符合约定会怎样导致怎样的法律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拒绝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的,发包人有权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或支付合理的修复费用并追究其他违约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作广义理解,既包括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也包括不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