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股本”等作价出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5:00:44 442 人看过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价格,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价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评估价格的,从其规定。所有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以房屋作价出资的股东出资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住房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以甲方名义出资购买座落于住房一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所购房屋位于,建筑面积,产权人,产权证号。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与所购房屋的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相关房屋买卖手续。

第三条:乙方以甲方名义出资购买房屋,即实际出资人是乙方,甲方不负出资义务;乙方以甲方名义向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其他款项人民币元。

第四条:所有购房的相关票据由乙方持有。

第六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七条:待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将房屋产权转移给甲方后,乙方有权直接入住所购房屋,甲方无权干涉。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所购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如甲方违约,应按违约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返还并赔偿损失。如乙方在履行房屋买卖过程中违反《房屋买卖合同》,应由乙方向出卖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

1、

2、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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