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有什么异同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32:15 469 人看过

建国以来,行政复议工作一直属于信访工作的一个方面,自199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行政复议条例》以来,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正式确立了行政复议制度。1999年10月1日,国家又以法律的形式公布实施了《》,这一部法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这一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由于行政复议制度是从信访工作制度中提炼出来的一种法律制度,它与信访制度有着天然的血缘联系,因而与信访工作有许多共同之处;同时,又由于行政复议制度已逐步完善成为一项法律制度,与信访制度又产生一些较为明显的差别。也可以这样说,行政复议制度是一种内部监督机制,是一种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违法的或不当的的纠错机制。而信访则是老百姓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进行投诉等活动。这其中不乏信访人认为自己的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不法侵害,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纠正。因此,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与信访案件很大一部分是交叉的。

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二者的共同点是:

一是二者都是国家设立的解决老百姓与行政机关之间矛盾的一种机制,对老百姓而言是一种行政救济手段,对行政机关起到的则是监督作用;

二是其发生的方式都是通过老百姓主动投诉,从而启动机制的运行;

三是受理后都要给老百姓一个合法合理的说法;四是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秩序。

二者的不同点是:

一是受理投诉的范围不同。信访受理的投诉面较广。无论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还是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以及控告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无论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现实中正在发生的问题或纠纷,均可以信访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法定的,凡不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内的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二是案件处理的程序不一样。信访部门对案件的处理主要是协调,批转或酌情处理;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则是按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是处理结果的形式及效力不同。对信访部门做出的处理结果或答复不服,只能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而行政复议案件审结后,对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则要做出维持、撤销、变更、责令限期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这几种复议结论,并由复议机关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当事人,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及第三人如对复议决定不服,根据法律规定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申请人逾期不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依法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信访事项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一、信访事项能否申请行政复议信访机构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答复并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信访事项并不是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
    2023-06-19
    239人看过
  • 信访机构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吗
    为此,对于此类行政复议申请不能一概拒之门外。一是只有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信访局,才有可能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因为一般情况下,县以上政府所设立的信访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自己的名称,有独立的财产,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已授权政府信访机构(信访局)承办信访事项,能够对外单独承担。而政府部门内部设立的信访处(科)、信访办等,财物不独立,《信访条例》也没有授权,不能单独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也不能成为复议中的被申请人。如果政府部门内部的信访处(科)因办理信访事项对公民造成侵权的,由该政府部门承担法律责任,作为被申请人。二是只有县级以上政府信访局作出两类行为,才可导致信访局成为被申请人。政府信访局的职责多是转办、交办、协调信访事项,作出的《信访答复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一般是向当事人说明事实真相,不改变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所以,一般不会侵害信访人的
    2023-06-13
    9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优点和缺点作用?
    行政复议的优点就在于它的救济、监督和效率等方面要优于行政诉讼,而缺点则是在公正性方面存在疑问。救济、监督和效率都是行政诉讼所具有或追求的,但是相较而言,复议更有优势。一、行政复议的原则包括哪些行政复议的原则包括:(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处理决定。(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既要审查其合法性,又要审查其合理性,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三)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活动应尽量公开进行,以便行政复议的利害关系人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监督行政复议进行,消除误解。(四)及时原则及时原则,是行政效率原则在行政复议中的具体要求,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完成复议案件的审查,并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五)便民原则便民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
    2023-03-24
    387人看过
  • 信访答复异议的处理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对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走司法途径通过法律救济解决。对信访答复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复议时间信访人对信访答复不满意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为信访答复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2023-07-10
    455人看过
  • 信访不答复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
    一、信访不答复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若是党政司法机关信访不回复,可以向同级纪委进行投诉(投诉信访不回复);也可以向上级主管机关投诉(信访不回复)或向上级主管机关直接提出信访诉求(所谓的越级上访)。而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信访不回复对策,除了上述办法之外,信访人还可以向上级(若是省部级则向本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作为)。无论哪一级行政机关,满期不作答复的,复议它,对于行政机关信访不回复的行政复议,需要先走一个信息公开程序,然后针对信息公开展开行政复议。只至走完信访全过程。在此过程中,信访,复议,诉讼交叉进行。二、行政不作为案件的特征1、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被告应为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且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如果法律上规定某一主体必须作出某种行为,而该主体没有作出此种行为,则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不作为行政案件的被告即为应当承担上述法
    2023-04-13
    355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复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4月29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施行。该法是我国规范行政复议活动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在总结原《行政复议条例》实施以来行政复议工作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对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复议的法律责任等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问题作了较大改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制度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和救济范围不再仅体现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方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全部合法权益都将受到行政复议制度的严格保护,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将受到行政复议的全面审查和监督。一是行政机关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纳入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二是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所发的红头文件也纳入了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2.更加方便当事人申请行
    2023-04-24
    356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后是否还能进行信访?
    1、《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当事人对《复核意见》不服申请复议的,因复议机关是当然的行政机关,假如《复核意见》改变了原机关的决定,造成了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复议机关依据以上规定也不能受理。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信访局协调处理党委系统的事项作出的行为或不作为,复议机构不能受理。此时,信访局行使的是党委信访局的职能,行政机关无权干预。罚款交完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可以但需要有处罚单位出具的书面的文字性材料,比如处罚通知书之类的。行政复议中复议的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而不是自然人或法人复议请求: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是申请人,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是被申请人。一般需要交罚款,然后再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主动申请暂不缴纳罚款,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被申请人认为要求合理的,可以决定停止执行。复议成功,罚款会全部
    2023-07-03
    332人看过
  • 信访工作与司法调解有什么关系?
    一、信访工作与司法调解的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司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加大信访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对一些信访的苗头性事件及时介入有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合理的诉求,从而有效地缓解了信访工作的压力,有效减少上访,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运用司法调解便捷功能,积极构建严密组织体系许多信访维稳问题和重大民间纠纷具有社会性、区域性、突发性,只要能够及时疏导调解,矛盾相对容易化解,也不易激发。而人民调解员绝大多数来自于基层群众,他们土生土长,熟悉村情民风,亲情乡情联系广泛,在排查矛盾、化解纠纷、预防矛盾激化、维护基层稳定方面能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于是司法局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在及时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多层次多层面调处防范体系。(二)运用司法调解预防功能,积极防范信访维稳苗头立足抓早抓小抓信访维稳信息、社会矛盾纠纷苗头和社情民意反馈,才能及时
    2023-06-02
    155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的三人参与行政复议是什么
    第一,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某村民向镇政府申请建房用地,虚报多报户口,瞒报少报已有宅基地,镇政府工作人员来认真核查,发给其建房许可证,该村民开始建房,后经县土地管理局查明,对该村民给予行政处罚要求其退还非法占地,并处以罚款,该村民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这里镇政府就是以第三人的名义参加复议,因为镇政府与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再如:某甲经工商局批准在一繁华地段摆摊售货,而某乙以某甲摆摊为由,对工商局不批准其在该地段摆摊,向上一级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这里某甲与这个不批准摆摊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某甲也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这个行政复议。第二,第三人参与到复议中间来,一定是在复议申请已经受理,复议活动尚未终结的时候,如果行政复议还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都不会再有第三人的问题。第三,符合前两个条件,要想参加行
    2023-06-13
    263人看过
  • 信访处理意见可否申请行政复议
    一、信访处理意见可否申请行政复议信访处理意见并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对信访处理意见有异议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二、相关法律规定《信访条例》第十四条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第三十四条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
    2023-05-25
    296人看过
  • 信访行为可以复议吗?
    行政强制措施
    信访不能行政复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复。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只能请求复查,不能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针对具体的行政行为,但信访没有具体的行政行为。信访只是行政机关回答信访人的问题,不需要具体的行政行为。信访行为能否行政复议信访机构对信访人进行答复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规制范围,不能够进行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
    2023-08-05
    168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期限有多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当事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一、怎样投诉政府当事人对于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行政诉讼时效的特殊性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a、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4-11
    202人看过
  • 行政审判权与行政权有哪些异同点
    1.行政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定位行政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定位对行政诉讼的正常开展、行政诉权的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切实保障意义重大。实际上,法院行使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其实质在于以独立于行政权以外的司法权来监督行政权的依法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对行政权和行政审判权进行准确定位是各国行政诉讼面临的共同问题,实践表明,两种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关系紧密,总体来说,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行政权与行政审判权分工合作。当然,行政审判权与行政权也会相互渗透。行政权和行政审判权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两种权力的行使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存在一定程度的渗透,并且权力之间基于法律规定的渗透是合法的。2.行政审判权与行政权的边界如前述,行政权与行政审判权的相互渗透不可避免,但是这种渗透不能无休止的扩大,只有在法律许可的范围
    2023-06-11
    444人看过
  • 执行复议与执行异议
    1、执行复议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后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执行异议则规定在第二百二十五条前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和第二百二十七条中: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两个1、适用的情形不同执行复议是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异议的
    2023-04-16
    19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0
      行政复议和信访是既有区别又有关联的两种制度,建立两者的衔接机制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近年来,南平市工商局对建立行政复议和信访衔接机制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两者的衔接未形成规范化制度,同时也存在讼累、信访不信法等现象,从而影响了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本文旨在通过提出一些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的建议,以提高两种制度在科学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
    • 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有什么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不属于受理的范围,或超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时限,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受理的范围: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
    • 信访不作为与行政复议能否可以,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 行政复议与信访复查复核的总章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信访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信访条例》 第十四条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
    • 信访事项的受理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8
      不属于受理的范围,或超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时限,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受理的范围: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