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一、怎么确定我要缴纳多少罚金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分子,其行为应当满足以下犯罪构成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二、敲诈罪量刑标准是哪些
敲诈罪量刑标准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要件。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4、主观要件。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三、要钱未付算敲诈吗
要钱未付可能算敲诈,涉嫌敲诈勒索罪。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
敲诈勒索罪的定性,敲诈勒索犯罪量刑标准
308人看过
-
入室抢回敲诈勒索财物如何定性?
169人看过
-
如何算勒索敲诈
434人看过
-
探讨:如何定性敲诈勒索共同犯罪?
284人看过
-
有组织性的敲诈勒索罪如何定罪
427人看过
-
敲诈勒索如何量刑(敲诈勒索从宽认定的情形)
498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敲诈勒索罪如何量刑, 如何确定敲诈勒索罪量刑,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8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元(贫困山区县、市为六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3)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
-
敲诈勒索如何办,敲诈勒索如何判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8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敲诈勒索罪,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确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
-
2022年如何定性敲诈勒索罪?应如何辨别敲诈勒索与抢劫罪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如何定性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此外,在刑法上敲诈勒索和抢劫罪又应该如何辨别呢?请看下文
-
如何构成敲诈勒索罪如何构成敲诈勒索罪如何构成敲诈勒索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4需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如果涉案人员已经被刑事拘留,那么近亲属应尽快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携委托手续会见涉案人员,了解案情后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等阅卷,掌握侦查机关所掌握的证据情况,了解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等信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需要根据会见、阅卷、与办案人员沟通后的结论来进行预估。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确定辩护方向,选择进行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摆脱刑罚或取得从轻、减轻刑罚的成果。
-
冒充警察敲诈勒索应如何定性?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8王某冒充人民警察以“骗”为手段使被害人张某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不是以威胁、要挟、恐吓被害人为特征,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被迫交出其所有或占有的财物,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王某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招摇撞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