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8:30:51 205 人看过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理解

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该款有两层含义,

1、对纳税人应该这样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双方分别纳税。

2、从应税范围来看,凡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条例第六条规定外,不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二)相关税收法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已缴纳土地使用金的土地使用者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669号)规定: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用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控制和管理,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级差收入,促使土地使用者节约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88年第17号令)法规: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照条例的法规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土地使用者不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缴纳土地使用金,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内,都应依照法规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其他法规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该条例明确了划拨土地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并不是只针对出让土地而言,而是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免税情形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2017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所需缴纳的划拨土地过户费用
    划拨土地的转让需要缴纳费用:土地出让金,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印花税等税费。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的数额: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当年基准地价乘10%乘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乘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乘土地使用权面积。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当年基准地价乘40%乘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乘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乘使用土地面积。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当年基准地价40%乘容积率修正系数乘临街深度修正系数乘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乘行业修正系数乘使用土地面积。划拨土地过户新政策有哪些划拨土地使用权只有符合一定条件下方可转让。即:1、土地使用者必须是企业、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4、依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所获得收益抵交
    2023-07-07
    134人看过
  • 划拨土地出让金由谁缴纳
    划拨的土地不需要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如果使用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金应该由受让方缴纳;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由转让方代为缴纳。一、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有三个过程:第一是估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选择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拟出让的土地进行地价评估。第二是确定出让底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根据其产业政策和其他有关政策,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修订,形成出让底价。出让底价的作用在于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如果有意受让人的出价低于出让低价,政府将不予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三是批准过程。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审批权限,所以,有的出让土地的出让价是下级政府与受让方商定的,但最后的确定权在有批准权的上级政
    2023-03-28
    473人看过
  • 划拨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吗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
    2023-08-15
    34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属于集体土地吗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
    2023-08-05
    16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
    2023-03-29
    57人看过
  • 缴纳耕地占用税后土地使用税还需要缴纳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是不同的税种,在不同的环节征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都有所不同,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在土地取得环节一次性征收的税种,目的是保护耕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在土地的持有和使用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引导企业集约、节约土地,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
    2023-06-26
    472人看过
  • 土地性质划拨转出让的需要缴纳契税吗
    土地性质划拨转出让的需要缴纳契税,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契税计税价格的问题,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一、土地出让的程序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书面邀请进行的招标。招标人应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交易机构。2.属于下列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
    2023-02-27
    379人看过
  • 划拨土地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
    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一、哪些情形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划拨土地房产证可不可以贷款划拨土地房产证可以贷款。因为这时已经拿到房产证了,也就是说在办理之前已经完
    2023-04-11
    469人看过
  • 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吗?
    当事人如果持有的是划拨性质土地证,规定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
    2023-06-03
    235人看过
  • 土地划拨费需要缴纳什么
    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的数额: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当年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面积。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当年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当年基准地价×40×容积率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行业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其他费用:1,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为每宗地收取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精装每证20元,简装每证5元。3,印花税5元。一、划拨土地的变更程序1、向有批准权的政府申请批准(谁划拨的,谁就是有批准权的政府);这个是首要程序。如果政府不批准的话,转让为无效的。2
    2023-03-26
    9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是划拨的需要交纳费用吗
    不一定交纳费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一、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
    2023-03-02
    222人看过
  • 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契税是否需要交纳
    一、什么是行政划拨土地?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二、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契税是否需要交纳?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以划拨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契税。转让时补缴。三、土地使用权契税的税额1、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
    2023-03-22
    189人看过
  •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还要缴税吗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还要缴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有相关凭证且该凭证所列明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不大的可以按该凭证所列金额入账。资产划转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一、土地使用权地上与地表有什么区别土地使用权中没有对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进行登记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是通过明确宗地的概念将其纳入了一般土地登记范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
    2023-06-24
    486人看过
  • 闲置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需不需要缴纳
    企业个人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都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土地拥有人都会对土地进行使用,土地闲置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这涉及到的就是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问题,部分人认为不适用的话是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也有人认为不管怎样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那闲置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到底需不需要缴纳呢?闲置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需不需要缴纳有部分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与国土部门认定书上的面积不相符,经查证,一些“没有利用的荒地”在申报时被忽略了。财务人员认为,企业占地面积中含没有利用的荒地,荒地没有任何收益,所以就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新修改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应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39号)规定,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
    2023-02-17
    36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国有划拨土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这属于土地税费问题,建议向当地的土地局咨询。
    • 划拨土地使用权为划拨范围的房子,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0
      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比如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划拨的,不过这类房屋在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过合法程序,可以征收房屋。着眼点是房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
    • 划拨土地转出是否缴纳契税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4
      划拨土地转让需缴纳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房地产转让人应当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是补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或者土地收入。
    • 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形式,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
      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
    • 划拨土地用途怎么确定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4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范围: 1、国家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 3、城市根蒂根基举措措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