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要先改章程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4:32:04 269 人看过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修改章程。总公司的章程适用于分公司。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因此,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

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分公司名称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分公司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而子公司与一般的公司无异,母公司持有分公司的股份,更多的联系还是存在于利益方面。

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

二者设立的程序不同:

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而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规定进行申请和设立。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二、分公司能不能投标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其他组织包括法人公司设立的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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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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