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认为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而应当承担的责任。对于发起人而言,他所承担的责任一般可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以及过错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十种: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十种民事责任方式同样适用于发起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赔偿责任。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因违约或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发起人。同时,发起人在设立过程中对公司或第三人造成损害,不应以过失为限,故意使公司或第三人遭受损害的同更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返还所募资金并附加利息。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负返还股款并加付利息的责任,主要发生在以下四种情况:
(1)发起人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递交募股申请。如果该申请在获批准后又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撤消批准。在此情况下,如果尚未开始募集股份,应当停止;已经募集的,发起人应当返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招股说明书必须载明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股份时发起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因此,在超过募股说明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尚未募足股份的,如果认股人要求返还股款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发起人应当返还所募股款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以后必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发起人应当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如果发起人不按期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也有权要求发起人返还其所缴股款并加付同期银行利息。
(4)如因发生不可抗力或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致直接影响公司之设立,创立大会决定不设立公司的,发起人应返还各认股人交纳之股款,但此时可不加付同期银行利息。此时之返还责任应视为义务,而不应作为带有惩罚性质的民事责任,因为民事责任有两个含义:一为义务,另一为违反法律规定之义务而应承担之后果。在此情形,公司不能成立系因不可抗力,如国家政策之改变,或因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且决议由各认股人表决作出,反映的是认股人自己的意旨,而非发起人违反法律规定之义务,故应视作义务,而非承担违法行为之后果。如发起人不返还,则构成不当得利,各认股人可提起不当得利返还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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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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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是如何确定的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3公司发起人有下列法律责任:1、由于某种原因,公司未成立,发起人对成立公司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可以要求所有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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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有没有法律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4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若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承担补缴的责任,并且其他的发起人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且发起人还要对公司设立失败的费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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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哪些法律责任发起人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4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