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的自留地再盖属于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9:01:36 273 人看过

一、拆迁过的自留地再盖属于谁

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而继续由农民朋友使用,不过农民朋友在拆除老房子进行翻建之前一定要先去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得房屋建设审批手续,才可进行重新翻建房屋,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就私自进行翻建的,会被村集体组织收回。

二、农村居民如何获得宅基地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调查符合建房条件的,可填写用地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二)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提供的资料: 1、建房户关于使用宅基地的申请。 2、《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 3、村、组已履行张榜公布的证明材料。 4、属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5、属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须附违法用地处理结案材料及落实情况。 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供耕地占用税缴费凭证。

三、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宅基地审批相关文章
  • 开发商征地先盖好再拆迁吗
    一、开发商征地先盖好再拆迁吗一、征地与拆迁的先后顺序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实施农村土地征收常常采取先进行征地流程,随后再行涉及宅基地上被征收房屋的拆除事宜。如此的举措能够确保在正式启动房屋拆除工程之前,已圆满完成了土地征收工作,以及时避免在后续拆迁环节中可能出现的种种纷争及冲突。二、征地与房屋拆迁两者间的区别1.从行政管理层面来说,征地属于一种独立的行政行为,依法应由具备相关职能的行政机构行使管理权限;而房屋拆迁则同样构成单独的行政行为,也需依法律法规之规由行政机关履行此职责。2.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明确规定,部分地区若实行土地管理与房产管理工作一体化管理模式的,那么该综合管理部门可依法分别行使这两项职权,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展开对征收土地以及房屋拆迁方面的行政管理活动。3.在我国现行制度下,无论是征收土地还是拆迁房屋,其主要依据均为《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实施条例,同时各省级
    2024-06-30
    470人看过
  • 拆迁补偿房的房产归属属于谁
    一、拆迁补偿房的房产归属属于谁?拆迁补偿房的房产归属属于被征收人,拆迁房屋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拆迁房屋补偿金有哪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三、房屋拆迁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
    2023-04-19
    301人看过
  • 自留山使用权属于谁?
    自留山的使用权归国家、集体或者个人使用。自留地是国家单纯赋予的一种土地补助福利,其使用权通常归农民自己经营使用,不能作为商品转让或者过户他人作商业使用。划分自留山以村(组)现有农户和每户人口及荒山的多少为标准。农户在自留山上有栽植树木、抚育改造和开展林副产品生产等经营自主权。自留山可以继承吗自留山不可以继承。因为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但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即自留山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023-07-10
    268人看过
  • 征地拆迁款属于拆迁款吗
    一、征地拆迁款属于拆迁款吗拆迁补偿与征地补偿具有显著差异,前者主要针对的是房产征收问题,涵盖范围包括农村住宅及城市房地产等领域;后者则侧重于土地征收层面,具体应用场景多为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事宜。我们应当明确区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在房屋拆迁补偿中,主要包括以下四大方面的内容:(1)针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相应补偿;(2)由于征收房屋所引发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所需的补偿费用;(3)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补偿;(4)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经济支持和激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024-07-29
    148人看过
  • 拆迁工作组属于谁管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拆迁工作组属于谁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二、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
    2021-11-07
    367人看过
  • 在租的地上盖房子,房子属于谁的
    在租的地上盖房子的,房子属于出租者。建房者在租来的土地上建造房子,租赁期满之后,房子的所有权不属于建房者,而属于出租者。若在租赁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在终止租赁关系时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的,则超过部分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24-05-07
    122人看过
  • 宅基地拆迁时,超占部分的补贴属于谁?
    拆迁宅基地补贴归集体所有,不存在什么超占补贴,无论国之征用、新农村改造、集体搬迁等等,宅基以上的地面付诸物补贴归被拆迁户所有,而土地征补归集体所有,无论宅基大小,收归时一律平等!注:由于各地区的拆迁补贴执行情况不等,所以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拆迁补贴实行优惠于民!但要明确这不是宅基地补贴于你。要明确: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人民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方式: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对宅基地面积的规定标准存在一定差异,这主要与人口密度有关系,东部地区的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西部地区,城市近郊的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偏远农村。目前已有部分地区规定,城市或城郊的宅基地标准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在200平方米左右。对于超出宅基地标准面积的部分,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不收取任何有偿使用费,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每年3元/平方米收取有偿使用费,超出
    2023-06-02
    129人看过
  • 房屋拆迁过后宅基地归属权是谁?
    1、房屋拆迁过后宅基地归属权是村集体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需要进行确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房屋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房屋拆迁的流程为颁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拆迁补偿协商、进行
    2023-06-19
    298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的店面房属于谁
    一、拆迁安置房的店面房属于谁安置房下面的门面和地下室应该是属于产权人的。拆迁安置房的车库产权(产权包括所有权),需要看产权证上面到持有人是谁(谁持有,产权就是是谁的)。地下车库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产权,所以就有两种情况:1、如果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物业,那么物业用于出售、租赁是合法的。2、如果产权并不属于物业,或者是地面公共区域(地面公共区域不得设立产权停车位),亦或者是人防工事的地下停车位,则物业无权对外出租甚至出售。拆迁小区的停车位一般产权不会属于政府,政府不会涉及这一块,通常归属为全体业主或者开发商(或者物业),最主要的是确权,即车库属于谁所有。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
    2024-01-19
    109人看过
  • 拆迁补偿归属:老房子拆除后,宅基地将归属于谁?
    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谁的详情如下: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空心房拆除后的土地产权仍归归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对于拆除后的宅基地,主要还是分为几种情况来分析。如果是有偿退出的话,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会获得补偿金。农村卖房宅基地归谁“农村卖房宅基地归谁”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的,农民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但是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想自由买卖宅基地必须
    2023-07-17
    44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吗,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谁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当事人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之后,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按照房屋登记或者拆迁协议的约定确定。一、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吗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但必须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二、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谁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以房屋登记或者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人为准。具体如
    2022-06-12
    260人看过
  • 拆迁款归属于谁的新建房屋
    杨某荣和杨某才是兄弟俩,二人的父母杨某和代某去世后遗留农村房屋一套。1990年5月12日,弟弟杨某才就该房屋申请并获得了村镇土地登记,登记表载明:地上物权属为杨某才,权属来源为继承,土地用途为住宅。1991年6月,杨某才又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产权证载明:产权人杨某才,建筑面积174平方米,房屋来源为分家。1993年,因该房屋年久失修受损严重,杨某才将其拆除,在原宅基地上重新建房,重建后的房屋仍登记在杨某才名下。2008年6月,杨某才新建的房屋被拆迁,杨某才获得房屋拆迁和宅基地补偿款共8万元。2009年1月,常年在外务工的哥哥杨某荣从外地返家,得知房屋被拆迁,便向杨某才提出分割拆迁补偿款的要求。杨某才不同意,杨某荣遂诉至法院。【说法】本案在审理中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杨某与代某的遗产房屋已于1993年灭失,杨某才所获拆迁补偿款是对其新建房屋及其宅基地的补偿。因此,杨某荣无权分割该拆迁补
    2023-07-07
    178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的前院属于谁
    门面房拆迁时,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房东,涉及承租人切身利益的职工安置费、停工费用等补偿款属于承租人。如果承租人能配合拆迁办尽快搬家,他也能得到相应的奖励。立面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而因搬迁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的赔偿;二是生产经营损失,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酌情包括预计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过程中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维修费用、材料拆除、包装、运输费用、辞退职工补偿费;第四是基于拆迁政策的奖励成本,包括快速拆迁费、拆迁奖励费等。(1)拆迁资产补偿成本。实践中土地补偿成本存在的问题。立面房间通常用于出租。租赁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立面房屋的拆迁必然导致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如何在租赁合同中保护承租人和业主的预期利益呢?根据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
    2023-05-02
    212人看过
  • 拆迁房屋的赔偿款属于谁呢
    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一、拆迁补偿费有哪些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
    2023-03-30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 更多>

    #宅基地审批
    相关咨询
    • 自留地使用权属于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9
      第一,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所建住房以及与住房的居住生活有关的建筑物和设施用地,即住房用地及其必要的附属用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
    • 松原自留地司法强拆属于强拆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8
      1、自留地的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
    • 国家拆迁地己补偿了,土地属于谁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4
      1.国家拆迁地补偿后,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未经依法批准,不能占地建房。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
    • 农村自留山属于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9
      我是2000年从另外一个买房到我现在的所在地,因我买房的这一家人他以全家农转非迁到他老公厂里去了,我买他的房子生产队就要我必须接收他这一家在农村一切土地包括自留地,自留山,因为这一切的土地我都是在生产队接收的,现在我的自留山被一个石粉厂租用了,他现在回来说这自留山是他的,他收钱,村里也要给他但我不服,因为我在生产队里都接收了10多年了,怎么可能是他的,他现在以告到了法院,因为他在法院的关系很好,法
    • 拆迁孩子属于谁的户口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1
      1,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都是非农业(已经转户)的户口性质的,孩子就是非农业的户口性质; 2,否则,户口跟随哪一方申报的,就是哪一种户口性质; 3,孩子没有享受到拆迁安置政策,是因为出生时间晚于拆迁划定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