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首先,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施行起步晚,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可操作性差,各地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进程极不平衡,劳动者一概依据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而引发纠纷。
其次,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引发了社会保险纠纷。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普遍存在。在此情形下,只有依赖行政执法部门定期主动对辖区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才能使社会保险费的缴纳落到实处,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保险纠纷的发生。现由于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引发了社会保险纠纷。
再者,企业用工制度和劳动者就业机制不规范,引发了社会保险纠纷。随着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企业不断涌现,非公有制企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较普遍,依此而引发社会保险纠纷。其次是劳动者随意“跳槽”现象普遍,导致用人单位无法正常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引发纠纷。
二、社会保险纠纷产生的特征。
在目前市场化的劳资关系下,资本与劳动力两者极不平衡,资本占有明显的优势,劳动者就业困难,使劳动者为了就业而暂时放弃了一些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从不提出异议,总是等到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才主张该权利。因此,社会保险纠纷具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才产生的特征。
三、审理社会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存在的问题。
《劳动法》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所作的规定中,只是原则性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但对保护的措施和手段没有具体的规定,由于劳动法这一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可操作性不强,造成审理中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社会保险纠纷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第3项“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金、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发生的纠纷”的规定中,只规定“劳动者退休后”追索社会保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没有规定劳动者退休前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案件是否应受理。
而在审判实践中,社会保险纠纷案件一般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才产生。二是社会保险纠纷案件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这也给审理该类案件带来难度。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的问题。
对该类纠纷,应从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角度出发,判决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劳动者补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但这样的判决生效后,难以得到执行。主要原因是:
一是社保经办机构没有劳动者的社保档案,法院不能追加社保经办机构为当事人,不能强制社保经办机构为劳动者建立档案,判决处于无法执行的状态。
二是各地的社会保险制度推行的进程不平衡。多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在同一个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即使社保经办机构依判决同意为劳动者建立社保档案和责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亦因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地区而无法办理档案移转手续,亦同样使判决难以执行。
四、关于社会保险纠纷案件的处理。
我国现推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五类: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按照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颁布的《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12月14日颁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一系列行政法规的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的保险费的征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行政法规赋予劳动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的行政职责,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告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通过行政途径解决争议,行政机关可以强制征缴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处理更为妥当。
一方面,这样处理既符合《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又避免了社会保险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后作出的民事判决处于无法执行的状态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社保经办机构可以依照其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
产生劳动纠纷主要包括哪些原因?
397人看过
-
商业保险发生纠纷有哪些原因
279人看过
-
车辆保险纠纷多在赔付时发生原因主要有哪些
64人看过
-
物业业主及业主大会的纠纷原因有哪些?
380人看过
-
探望权纠纷的引起主要有哪些原因
251人看过
-
造成施工合同主体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285人看过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
出保险纠纷有哪些原因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0保险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投保人对保险条款未加细读即盲目投保。保险合同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理赔时最重要的依据。投保人投保前应仔细阅读研究保险条款,尤其是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权利或为投保人、被保险人设定义务的条款。否则,就有可能达不到保险的预期目的。 2、投保人对保险人变更保险条款未加注意继续投保。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在续保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单方面变更保险条款,而投保人往往对此不加注意,从而给自己带
-
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有哪些主要原因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61、地域原因。许多外地户口尤其是农村户口性质的劳动者认为自己不可能在企业所在的城市一直工作到退休,工作几年如果回到家乡或者到其他城市,社会保险转移会很麻烦。因此,不愿意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工资原因。许多劳动者的工资并不高,不愿意在不多的工资中再扣除掉一部分钱缴纳社保。 3、其他原因。这其中包括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由于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不愿
-
产生房地产纠纷有哪些原因?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规范的原因如下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和二手房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
-
产生彩礼返还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5一般情况下主要就是因为各地的风俗习惯不太相同,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
土地承包纠纷有哪些主要原因?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4土地承包权流转纠纷的原因是: 1、因流转内容不合法引发的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是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村委会随意调整土地产生的纠纷,部分农村地区,村委会随意调整土地现象比较严重。 3、村委会对土地承包合同疏于管理引起的纠纷,村委会将属于本村的流动地对外发包给村集体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4、农地非农化过程中政府与农户间的纠纷。